关于印发山丹县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及省、市驻丹单位:
《山丹县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9日
山丹县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全面推进全县地方志事业不断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张政办发〔2016〕15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县地方志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按照“志书为主体,综合年鉴为主导,服务社会为支撑”的工作思路,加快修史编志进程,服务全县工作大局,地方志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全面反映山丹县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文化软实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工作机构初步建立。“十二五”期间,县政府把地方志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文化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承接“十一五”以来成立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编委会主任的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设立县史志办为常设工作机构,有效解决编制、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问题,着力构建地方志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县上下基本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部门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一纳入”(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八到位”(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
(二)志书编修成果丰富。按照“一轮修志全面完成、二轮修志稳步推进、综合年鉴全面展开”的目标要求,确保修志质量,推进工作进程。首轮修志任务全面完成,编修出版了建国后的首部《山丹县志》《山丹县水利志》《山丹军马场志》《山丹县教育志》《山丹农场志(1958-2005)》《山丹县人民代表大会志》《山丹方言志》《山丹一中校史》等史志作品。二轮修志稳步推进,2014年6月二轮修志工作启动后,经过五、六轮的对志稿资料的反复补充修改完善和打磨,现已完成近150万字的初稿修改,年底可完成初审。先后指导完成《山丹县人民医院志》《山丹县林业志》《汪庄村志》的编辑印刷或出版。校对整理由郭兴圣校注的清·道光《山丹县志》,2012年8月由甘肃文化出版社出版发行。《山丹县教育志》获甘肃省地方史志优秀成果一等奖,《山丹县林业志》获甘肃省地方史志优秀成果二等奖。
(三)年鉴编辑实现一年一鉴。2007年以来,史志部门明确工作目标,倒排工作进度,追赶编辑,完成了从1989年至2014年共计26年的年鉴或综合年鉴的编辑,至2013年实现了一年一鉴的编写要求。先后完成《山丹综合年鉴(1989~2004)》《山丹年鉴(2005)》《山丹综合年鉴(2006~2008)》《山丹综合年鉴(2009~2010)》《山丹综合年鉴(2011~2012)》《山丹年鉴(2013)》《山丹年鉴(2014)》七部综合年鉴的编辑印刷,总字数500余万字左右,为编修二轮山丹县志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上述年鉴除主体资料外,收录山丹能人、国家级荣誉获得者、全县道德模范、在职和退休县级领导及90岁以上老年人,共270位相关人物的资料和山丹文史作品近300篇(首),成为同类年鉴中的亮点。《山丹综合年鉴(1989~2004)》《山丹综合年鉴(2006~2008)》《山丹综合年鉴(2009~2010)》获甘肃省地方史志优秀成果三等奖。2011年,县史志办主任杨争山获全省修志先进工作者。
(四)地情资料特色突出。编辑印刷或出版了《山丹史话》《山丹文蕴》《能人风采》等地情资料。2012年、2013年完成全彩页的《天南地北山丹人》《山丹人荣誉录》两本地情资料的编辑印刷。共收录1514位山丹籍及相关人士的资料,总字数近100万字。《天南地北山丹人》为全省第一本同类型的人物地情资料,引起了热烈的社会反响,县委县政府为此于2013年1月在兰州召开山丹籍在兰人士联谊会暨《天南地北山丹人》发行仪式。《山丹县荣誉录》是全市六县区中第一本系统收集整理市级以上荣誉获得者资料的地情书籍。参与编写审定反映山丹籍老干部彭述寿同志先进事迹的《追思》一书。《天南地北山丹人》《山丹人荣誉录》获甘肃省地方史志优秀成果三等奖。
(五)“山丹地情网”有效运行。2014年建成“山丹地情网”后,经过不断规范完善,网站设有首页、山丹概况、工作动态、业务论坛、地情资料库、专业志、地情资料、图载山丹、山丹人物、艺文9个栏目。网站依托山丹县丰富的文化资源,多角度展示山丹县的历史和现状,构建修志、读志、用志通道,为各级领导、乡镇部门和社会各界了解山丹、宣传山丹发挥了重要的宣传和资政作用,已逐步成为研究地方历史、提供资政服务、开展地情教育和资源共享的新载体。
(六)服务社会能力不断提升。地方志工作部门自觉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参与整理传统民俗文化,积极发挥地方志工作在申报“非遗”、寻根谒祖、旅游开发、申报地理标志产品等方面的作用,编辑完成的各级各类地情书籍在记录当代、保存地方历史、传承文明、推动县内外文化交流合作、促进山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
目前,全县地方志事业发展态势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地方志工作机构还存在编制、人员、经费不足的问题;二是个别乡镇和部门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三是部分修志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素质亟待提升;四是方志理论研究不够深入,志鉴编纂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五是信息化建设与方志馆建设进展滞后,基础条件有待改善等。这些问题必须通过科学谋划和创新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一纳入、八到位”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全面推进全县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为建设宜居宜游宜商宜业新山丹提供精神动力、决策参考、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治志。以《条例》《规定》为准则,全面推进全县地方史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责,其他各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依法规范社会修志用志行为。
2.坚持协调发展。按照“志为主体,史志年鉴和信息化建设多元一体”的工作格局,统筹抓好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各专业志鉴编纂,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地情资料室建设、专题资料编写和地方史编纂及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
3.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修志传统,深化改革、探索规律、与时俱进,推动体制机制、管理运作、能力素质等方面创新。利用“互联网+”等重大战略契机,整合汇聚全县地方志资源,打造“数字方志”、“智慧方志”,实现方志资源开放共享。
4.坚持质量第一。始终把求真务实和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优秀史志成果。
5.坚持修用并举。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加快成果转化,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拓宽用志领域,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逐步形成修用结合的良性互动局面。
三、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实现综合年鉴编纂规范化,加强地方志网站、地情数据库、方志馆管理,加强对社会修志指导和管理,组织开展地方史研究编纂,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基本形成地方志编修体系、理论研究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努力开创全县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1.全面完成二轮修志任务。《山丹县志(1989-2013)》2016年下半年完成初审,2017年完成评审、终审,2018年印刷出版。加强部门志、行业志、乡镇村志等各类专业志书和地方史编纂工作,指导有条件的乡镇、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志书编纂工作。山丹县第一部乡镇志《东乐镇志》、二轮《山丹县水利志》、《陈户镇志》可望于2016年、2017年、2019年出版。
2.提升年鉴工作水平。按照一年一鉴的要求,《山丹年鉴(2015)》正在编辑之中,年内完成编印。另外5部年鉴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做到一年一鉴。推动有条件的行业、部门、单位编纂年鉴,拓宽年鉴编纂范围,丰富年鉴编纂种类。推动年鉴工作改革创新,缩短出版周期,增强服务能力。
3.编辑抢救地情资料。利用三年时间(2019-2021年),分年度编辑完成三卷本的《山丹乡镇村略》(清泉东乐卷、位奇陈户老军卷、霍城大马营李桥卷),抢救因城镇化建设快速消失的村落资料。推动乡土文化建设,开展家谱、家训、家风、村规民约系列丛书征集和编纂工作,提升成果普及程度,培育地方历史记忆。
4.推进地情资料室建设。建成标准规范、功能齐全的山丹县地情资料室。建立地方志资料收(征)集、保存、管理制度,推行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并形成常态机制。运用社会调查、口述史等方法,拓展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建立能够全方位适应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和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地方志资料保障机制。加强资料管理工作,提升方志馆(库、室)的社会服务功能,确保各类藏书安全和读志用志需要。
5.加快信息化建设。按照分级建设、资源共享、安全高效的原则,升级完善地情网站和地情资料库软硬件设施。利用已有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逐步建立地方志全文数据库,推动信息标准化工作。广泛应用“互联网+”、微信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实现修志编鉴的数字化、网络化,构建多界面、多渠道、多元化、全方位的信息化综合服务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法治保障。严格落实《条例》《规定》赋予的各项职责,进一步完善与《条例》《规定》相配套的工作制度体系和实施细则,深入推进依法修志。开展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行政执法检查和定期政务督查,推动地方志工作有序开展。
(二)制度保障。健全地方志工作部门主导、社会各界参与修志编鉴的工作格局。强化责任落实,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建立地情资料收(征)集及管理制度、修志编鉴业务制度和主编(总纂)责任制,保证在志鉴编纂各环节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三)经费保障。改善地方志工作部门条件,保障修志编鉴、印刷出版、方志馆(地情资料室)与信息化建设、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图书资料文献保存、修志人员培训、聘用人员工资及对外交流等经费。县政府要把地方志事业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做到足额及时拨付。
(四)队伍保障。地方志工作部门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在保证编制内人员到位的情况下,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专兼职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好地方志编纂工作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加大对修志人员的专项培训力度,实现修志编鉴人员岗前培训全覆盖、培训工作常态化;建立地方志工作专家库,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熟悉县情地情的老同志参与志书编纂审核工作。建立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定期表彰地方志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营造良好氛围。
五、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部门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地方志工作体制和“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理顺工作关系,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政府修志主体责任,乡镇政府及县属各部门、驻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修志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坚持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全面提高地方志工作水平,确保全县地方志事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山丹县地方史志编纂办公室要对本规划落实和执行情况每年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报告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