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丹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全县“三农”工作的综合管理和新农村建设的统筹协调职能工作。
2.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政策措施,拟定全县农村改革发展的有关政策,牵头协调全县农村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和推动“三农”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3.组织协调农口各部门的相关工作。
4.负责开展全县“三农”工作调研,总结推广“三农”工作的新经验,牵头制定相关规划和意见。
5.承办县委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规划,提出年度工作思路、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项目计划编制、资金下达、具体实施和考核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小康建设工作。
6.配合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
7.负责扶贫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评估论证、质量检查、工程验收等工作。负责县内移民安置工作,协调解决移民基地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中的有关问题。
8.承办县委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农办部门预算包括:
1.县委农办(本级)
2.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3.县社会扶贫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县编办核定单位编制共计19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工勤编制1人。2016年末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5人,在职事业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工勤编制1人。退休人员3人,遗属人员1人。
二、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县委农办部门决算本年收入共计5491.0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771.96万元;本年支出共计5024.4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38.54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县委农办收入决算共计 5491.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80.18万元,增长52.07%,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收入情况具体为:
1.财政拨款收入3876.6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70.6%,与上年相比增长15.69%。
2.其他收入1614.3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29.4%,主要是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县级盘活存量资金)、非本级部门财政拨款和利息收入,与上年相比增长520.91%。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7,县委农办支出决算共计5024.44万元,比上年增加1414.72万元,增长39.19%,支出情况具体为:
1.基本支出268.56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5.35%,比上年增加94.88万元,增长54.63%,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2016年天津帮扶资金支出。
2.项目支出4755.88万元,占总支出的比重为94.65%,比上年增加1319.84万元,增长38.41%,主要原因是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县委农办部门决算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71.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71.96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876.65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411.17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37.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7.44万元)。有关支出分类情况如下: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组织事务)支出2万元,农林水支出3395.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16.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6.3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256.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县委农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11.17万元,比上年减少61.45,下降1.83%,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县委农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15万元,比上年减少18.53万元,下降10.6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度,县委农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4.23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减少2.12万元,下降33.39%;“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2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增加1.03万元,主要原因是省、市相关部门对精准扶贫工作检查验收较多,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增加。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情况如下:
1.县委农办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4.23万元,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 万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 万元。2017年决算支出比2016年决算支出增加1.03万元,增加32.19%。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相关单位的调研、检查和验收等支出。全年共接待16批次,19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本部门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
三、其他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县委农办机关运行支出经费155.15万元,比2016年度决算支出减少12.63万元,下降7.5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县委农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万元,主要是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2万元主要是扶贫项目资料印刷。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7末,县委农办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县委农办2017年没安排绩效管理的项目。
四、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省财政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省财政厅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