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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9-21 15:03:00

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山丹县工商行政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新组建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山丹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山丹县知识产权局牌子。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许可和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许可和登记。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各类市场经营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监督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执法办案工作。

(四)负责公平交易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执行市场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法律法规。负责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价格收费违法违规等行为。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受理、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负责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化妆品强制检验。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十八)负责市场专项治理和社会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单位依法、依规开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职能开展禁毒、反走私、反假币和“扫黄打非”等工作。

(十九)负责县属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非公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11个股室:办公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行政许可注册登记和信用监管股(法规股)、质量发展股(标准计量和认证认可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知识产权和专利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应急管理与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药品及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股、市场规范管理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市场监管大数据应用股、执法中队)

设置城关分局、清泉所、陈户所、大马营所、霍城所5个派出机构;两个下属事业单位:山丹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山丹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下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8.6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提高。

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度预算支出合计123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8.62万元,增长4.0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提高。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4.0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87万元。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6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5.4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1,7-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23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8.62万元,增长4.06%,增长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提高。

(二)项目支出

2020年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2020年,无共管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四) 非税收入

本单位非税收入25.49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接待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与2019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4.培训费3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5.会议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费73.3万元,其中:办公费27万元、印刷费1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8万元、差旅费14万元、维修(护)费5.3万元、培训费3万元.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0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5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60万元,其中: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

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0万元,主要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办公家具、仪器仪表及计量器具。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2020年预算中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表及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市场监管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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