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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6207250042/2024-00008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医疗保障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4-02-09 09:11:01 是否有效

山丹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职责

1.部门职能

山丹县医疗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贯彻执行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的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全县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全县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7)组织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善全县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职责分工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我局下设四股一室共5个股室,包括:综合办公室、参保核定股、基金监管股、待遇保障股、财务统计股。现有行政编制6名,实有人员7名,机关后勤编制1名,实有机关后勤人员1名。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山丹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建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现有事业编制10名,实有人员8人。

(三)直属事业单位

山丹县医保基金监管服务中心为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隶属山丹县医疗保障局管理,事业编制11名,实有人员11人。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733.51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3.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支出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1.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28万元。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733.51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3.51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73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4.13万元,59%;项目支出299.38万元,占41%;上年结转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733.51万元,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1.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28万元。


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733.5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028.74万元,下降7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资金市级统筹。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00.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33.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99.3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094.12万元,减少8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资金市级统筹。

保障运转类项目1个,主要是项目1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

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项目1医疗救助、项目2城乡居民县级补助。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2024年预算数为0万元.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2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7.08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7.78万元,增长4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的资金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3.7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63平方米,价值8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4.19万元。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保障服务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1.项目概况:医疗保障服务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甘财社{2023}12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3.实施主体:山丹县医疗保障局

4.实施周期:1

5.实施计划:用于医保信息化,基金监督和支付方式改革等方面工作。

6.年度预算安排:25

7.预期总体目标:25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25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2105万元,(下降)9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市级统筹。

1.一般性转移支付25万元,具体项目有:

(1)项目1: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25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4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4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期间未发现问题: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4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期间未发现问题。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4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3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在报送部门决算和决算公开时报送并公开绩效自评结果。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4年度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0个,增长率0%。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7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50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山丹县医疗保障局

202424



附件:1.山丹县医疗保障局2024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2.山丹县医疗保障局2024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33.5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三、国防支出

 

四、教育专户核算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事业收入

 

五、教育支出

 

六、上级补助收入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经营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12

九、其他收入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

651.11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32.28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四、预备费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三十、抗疫特别国债还本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733.51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733.51

上年结转结余

 

年终结转结余

 

收入总计

733.51

支出总计

733.51

备注:无内容应公开空表并说明情况。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733.51

财政拨款

708.51

一般性转移支付

25.00

本年收入合计

733.51

二、上年结转

 

财政性资金

 

教育专户

 

非财政性资金

 

收入合计

733.51



备注:无内容应公开空表并说明情况。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年结转

合计

733.51

434.13

299.3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12

50.12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6.22

46.22

 

 

行政单位离退休

0.90

0.9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0.31

40.31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01

5.0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1

3.91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1

3.91

 

 

卫生健康支出

651.11

351.73

299.38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1.73

21.73

 

 

行政单位医疗

16.82

16.82

 

 

公务员医疗补助

4.91

4.91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

355.00

330.00

25.00

 

行政运行

330.00

330.00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25.00

 

25.00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259.38

 

259.38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259.38

 

259.38

 

医疗救助

15.00

 

15.00

 

城乡医疗救助

15.00

 

15.00

 

住房保障支出

32.28

32.28

 

 

住房改革支出

32.28

32.28

 

 

住房公积金

32.28

32.28

 

 

备注:无内容应公开空表并说明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合计

一、本年收入

733.51

一、本年支出

733.51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33.5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外交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12

 

 

(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651.11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

 

 

 

(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七)金融支出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32.28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四)预备费

 

 

 

(二十五)其他支出

 

 

 

(二十六)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七)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八)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收入总计

733.51

支出总计

733.51

备注:无内容应公开空表并说明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733.51

733.51

434.13

299.38

 

 

 

 

 

 

山丹县医疗保障局

733.51

733.51

434.13

299.38

 

 

 

 

 

 

山丹县医疗保障局

733.51

733.51

434.13

299.38

 

 

 

 

 

 

备注:无内容应公开空表并说明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733.51

434.132346

299.37772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123781

50.123781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6.216665

46.216665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0.897605

0.89760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0.305216

40.305216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013844

5.013844

 

208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07116

3.907116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07116

3.907116

 

210

卫生健康支出

651.109501

351.731781

299.37772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1.734981

21.734981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6.823621

16.823621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4.91136

4.91136

 

21015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

354.9968

329.9968

25

2101501

行政运行

329.9968

329.9968

 

2101599

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25

 

25

21012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259.37772

 

259.37772

210120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259.37772

 

259.37772

21013

医疗救助

15

 

15

2101301

城乡医疗救助

15

 

15

221

住房保障支出

32.276784

32.276784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32.276784

32.276784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32.276784

32.276784

 

备注:无内容应公开空表并说明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

**

1

2

3

 

合计

434.13

400.51

33.62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36

2.36

 

30302

退休费

0.90

0.9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86

0.86

 

30309

奖励金

0.60

0.60

 

301

工资福利支出

398.15

398.15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0.31

40.31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5.01

5.01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5.13

5.13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4.73

14.73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4.91

4.91

 

30102

津贴补贴

76.88

76.88

 

30103

奖金

78.15

78.15

 

30107

绩效工资

26.28

26.28

 

30101

基本工资

114.46

114.46

 

30113

住房公积金

32.28

32.28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3.62

 

33.62

30216

培训费

2.00

 

2.00

30211

差旅费

2.00

 

2.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1.00

 

1.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1.00

 

1.00

30207

邮电费

1.00

 

1.00

30202

印刷费

1.00

 

1.00

30201

办公费

8.08

 

8.08

30228

工会经费

2.00

 

2.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5.54

 

15.54

备注:无内容应公开空表并说明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三公”经费

会议费

培训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1.00

 

1.00

 

 

 

2.00

山丹县医疗保障局

1.00

 

1.00

 

 

 

2.00

山丹县医疗保障局

1.00

 

1.00

 

 

 

2.00









备注:无内容应公开空表并说明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

**

1

2

3

1

合计

37.08

12.08

25.00

2

差旅费

4.00

2.00

2.00

3

邮电费

1.00

1.00

 

4

印刷费

4.00

1.00

3.00

5

办公费

28.08

8.08

20.00

备注:无内容应公开空表并说明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备注:无内容应公开空表并说明情况。

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

**

1

2

3

4

 

 

 

 

 

备注:无内容应公开空表并说明情况。


 


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

1

总计

0.00

 

0.00

 

0.00

备注:无内容应公开空表并说明情况。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单位名称

山丹县医疗保障局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王廷丰13830686819

单位职能

依据:山丹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职能简述: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
2.
监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
组织制定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
贯彻执行省、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的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
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全县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全县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
贯彻执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组织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7.
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
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0.
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完善全县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
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近五年单位职能是否出现过重大变化:无

单位基本信息

是否为一级预算主管部门:是

内设职能部门:山丹县医保局下设办公室、参保核定股、基金监管股、待遇保障股和财统股5股室,2个事业单位。现有行政编制6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21名。

行政编制人数

事业编制人数

其他人员

6

21

1

部门基本制度建设情况

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三重一大、风险管理、档案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请销假等其他相关制度10多项

上年预算情况(万元)

预算批复数

预算调整数

执行数

执行率

年末结转
结余数

2762.25

2912.4

2912.4

100%

0

当年预算构成(万元)

资金来源

上级财政拨款(中央、省市专项)

本级财政拨款(县级)

其它资金

25

708.51

 

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项目经费

733.51

400.51

33.62

299.38

部门中长期战略目标

(一)继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优化宣传方式和措施,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专栏、网络媒体宣传、开展政策宣讲等多种形式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积极争取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二)稳步推进医保征缴扩面工作。加强与税务部门协作配合,做好医保征缴政策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积极踊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断扩大参保覆盖范围,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脱贫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城镇职工医保实现全面参保。
(三)有效巩固提升医保扶贫成果。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加大政策落实,加强跟踪管理,确保脱贫人口应保尽保、应资尽资、“三重医疗保障”应报尽报。加大医保防贫监测预警保障工作,定期跟踪梳理群众自付医疗费用情况,对低收入人口因大病住院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段报销之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6000元及一般人员个人自付大于10000元的人员进行了筛查,作出预警监测,严防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四)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进一步加强医保监督管理,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每年最少开展专项行动2次以上。结合医保日常督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专项审计等方式,努力打造医保“零死角”监督环境,逐步形成不敢骗、不能骗的长效机制,切实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和参保人员就医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五)切实加强药品耗材采购管理。坚定不移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常态化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督促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人工晶体、骨科耗材等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组织开展好国家集采药品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跟进资金考核拨付。
(六)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参保群众“先诊疗后付费”医疗结算。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工作(DIP),持续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一次性办结,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提高医保经办工作服务效能。持续推进电子医保凭证的使用,让医保支付从“卡时代”迈入“码时代”。
(七)不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通过加强医保政策培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优化经办人员配置、简化申报资料和程序,切实提高医保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通过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切实加强医保系统作风建设和作风整顿,树牢干部职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造干净、担当、作为的医保队伍。

年度绩效目标


(一)继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二)稳步推进医保征缴扩面工作。(三)有效巩固提升医保扶贫成果。(四)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五)切实加强药品耗材采购管理。(六)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七)不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

年度绩效指标

职责

年度任务分解

绩效指标

目标值

(一)继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

进一步优化宣传方式和措施,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专栏、网络媒体宣传、开展政策宣讲等多种形式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积极争取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进一步优化宣传方式和措施,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专栏、网络媒体宣传、开展政策宣讲等多种形式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积极争取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显著提升

(二)稳步推进医保征缴扩面工作。

加强与税务部门协作配合,做好医保征缴政策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积极踊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断扩大参保覆盖范围,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脱贫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城镇职工医保实现全面参保。

加强与税务部门协作配合,做好医保征缴政策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积极踊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断扩大参保覆盖范围,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脱贫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城镇职工医保实现全面参保。

进一步提升

(三)有效巩固提升医保扶贫成果

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加大政策落实,加强跟踪管理,确保脱贫人口应保尽保、应资尽资、“三重医疗保障”应报尽报。加大医保防贫监测预警保障工作,定期跟踪梳理群众自付医疗费用情况,对低收入人口因大病住院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段报销之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6000元及一般人员个人自付大于10000元的人员进行了筛查,作出预警监测,严防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加大政策落实,加强跟踪管理,确保脱贫人口应保尽保、应资尽资、“三重医疗保障”应报尽报。加大医保防贫监测预警保障工作,定期跟踪梳理群众自付医疗费用情况,对低收入人口因大病住院经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段报销之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6000元及一般人员个人自付大于10000元的人员进行了筛查,作出预警监测,严防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进一步优化

4)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

进一步加强医保监督管理,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每年最少开展专项行动2次以上。结合医保日常督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专项审计等方式,努力打造医保“零死角”监督环境,逐步形成不敢骗、不能骗的长效机制,切实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和参保人员就医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进一步加强医保监督管理,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每年最少开展专项行动2次以上。结合医保日常督查、医保服务协议管理、专项审计等方式,努力打造医保“零死角”监督环境,逐步形成不敢骗、不能骗的长效机制,切实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和参保人员就医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显著提升

(五)切实加强药品耗材采购管理。

坚定不移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常态化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督促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人工晶体、骨科耗材等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组织开展好国家集采药品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

坚定不移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常态化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督促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人工晶体、骨科耗材等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组织开展好国家集采药品资金结余留用考核工作,跟进资金考核拨付。

显著提升

(六)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继续推进参保群众“先诊疗后付费”医疗结算。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工作(DIP),持续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一次性办结,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提高医保经办工作服务效能。持续推进电子医保凭证的使用,让医保支付从“卡时代”迈入“码时代”。

继续推进参保群众“先诊疗后付费”医疗结算。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工作(DIP),持续探索对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实行总额付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一次性办结,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提高医保经办工作服务效能。持续推进电子医保凭证的使用,让医保支付从“卡时代”迈入“码时代”。

进一步优化

(七)不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

通过加强医保政策培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优化经办人员配置、简化申报资料和程序,切实提高医保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通过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切实加强医保系统作风建设和作风整顿,树牢干部职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造干净、担当、作为的医保队伍。

通过加强医保政策培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优化经办人员配置、简化申报资料和程序,切实提高医保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通过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首问责任和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切实加强医保系统作风建设和作风整顿,树牢干部职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造干净、担当、作为的医保队伍。

提高

综合绩效:(一)继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二)稳步推进医保征缴扩面工作。(三)有效巩固提升医保扶贫成果。(四)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保力度。(五)切实加强药品耗材采购管理。(六)深入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七)不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如有其他问题请具体说明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专项名称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

省份

甘肃省

地方财政部门

山丹县财政局

地方主管部门

山丹县医疗保障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金额:

25

其中:中央补助

25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有效提升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基金监管、经办管理、目录监管水平、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疗服务价格等改革任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次数

20

信访工作积分情况

100

召开医保工作会次数

10

开展医保业务培训次数

20

印刷宣传品数量

1万册

集采药品约定采购量完成进度

100%

每个县(区)范围内开通门诊慢特病和相关治疗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数量

20

开展村(社区)级医保服务,有网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的村(社区)覆盖率

100%

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监测并上报国家局

100%

基本医保参保率

95%

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

100%

国家和省级重点帮扶县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

100%

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待遇享受人数增长率

35%

短缺药品异常高价和异常配送核查处置情况

处置率达100%

提升公立医疗机构平台采购药品耗材比例

药品网采率≥100%,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率≥100%

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

90%

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

60分钟

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

30分钟

质量指标

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覆盖率

100%

医保基金综合监管能力

有所提升

基金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

有所提高

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

50%

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处理率

100%

追罚资金占上年医保基金支出占比

0.3%

推进DRG/DIP付费改革

全面推开

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有所提升

医保标准化水平

显著提升

已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参保率

100%

医保人才培训合格率

100%

集采药品按期回款率

90%

集采药品基金预付率

90%

医保目录管理规范性情况

年内未出现违反目录管理政策情况

国谈药等相关药品落地及统计监测情况

国谈药品落地数据报送及时率100%

经办机构岗位练兵覆盖率

80%

集中带量采购落实情况

完成国家、省级及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

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限定时限内反馈案源处理情况

招采子系统落地应用情况

实现交易、采购等核心功能应用

集采药品按期回款率

80%

集采药品基金预付率

100%

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资金拨付率

100%

时效指标

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情况

年度内全面推进落实

DRG/DIP付费改革完成时间

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完成2023年度DRG/DIP付费改革任务(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覆盖率达到70%,医疗机构按DRG/DIP付费的病种覆盖率达到80%,DRG/DIP付费医保基金支出占统筹区内住院医保基金支出达到50%)并向省局提交总结报告。

市际联盟药品集采结果落地时间

2023

试点县区药品耗材采购配送结算中心建设完成时间

2023年底前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落实情况

20231月启动实施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医保重要政策知晓率

90%

医药价格和招采重要政策知晓率

90%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

8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

90%

全面落实“好差评”,参保人员满意度调查覆盖率

90%


注:1.“其他资金”是指与本次申报项目资金共同用于项目建设的其他财政资金、单位自有资金、社会资
金等;
2.
本表为参考格式,各单位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二级指标进行填报,并细化三级指标和
指标值。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城乡医疗救助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王有彤18909366278

主管部门

山丹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

山丹县医疗保障局

资金情况
(万元)

项目资金总额:

15

其中:本项目安排资金

15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目标1.对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分类落实参保资助,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参保缴费经济负担。
目标2.对困难群众经基本医保报销完后个人自付部分给予救助。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县级财政补助(万元)

1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医疗救助对象参保资助人次规模(人次)

25000

符合资助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政策覆盖率(%

99

 

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70

时效指标

一站式结算及时性

及时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减轻程度

减轻

困难群众就医方便程度

提高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农村贫困患者对保障政策满意度

90%

注:1.“其他资金”是指与本次申报项目资金共同用于项目建设的其他财政资金、单位自有资金、社会资
金等;
2.
本表为参考格式,各单位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二级指标进行填报,并细化三级指标和
指标值。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王有彤18909366278

主管部门

山丹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

山丹县医疗保障局

资金情况
(万元)

项目资金总额:

259.38

其中:本项目安排资金

259.38

其他资金

0




年度目标

目标1:实行“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居民医保市级统筹管理体制。
目标2: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00元,报销比例为70%;参保居民需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的,经认定享受门诊慢性特殊疾病、门诊两病待遇、谈判药品。
目标3: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政策范围和支付标准的住院医疗费用市内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150元、600元、1200元、12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85%80%75%;统筹区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为2000元,报销比例65%;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
目标4:单胎顺产1200元,单胎难产2000元,多胎顺产(包括难产)的,每多一孩补助400元。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县级财政补助(万元)

259.38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救助对象人次规模(人次)

150798

县级财政补助标准

17.2

质量指标

参保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

70

时效指标

一站式结算及时性

及时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

消除

参保群众看病救助方便程度

提高

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减轻程度

减轻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工作满意度

80%

政策知晓率

80%

注:1.“其他资金”是指与本次申报项目资金共同用于项目建设的其他财政资金、单位自有资金、社会资
金等;
2.
本表为参考格式,各单位请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二级指标进行填报,并细化三级指标和
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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