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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2024年2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公示

索引号 6207250020/2024-00013 发文字号 张环山监测〔2024〕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4-03-04 16:19:04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2月有效监测天数25天。有效监测天数中Ⅰ级天数1天、Ⅱ级天数11天、Ⅲ级天数6天,Ⅳ级天数5天,Ⅴ级天数1天,优良天数为12天,同比减少15天;优良天数比例为50%,同比下降50%。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中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151μg/m3,同比上升106.8%;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58μg/m3,同比上升65.7%;剔除沙尘天气后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为60μg/m3,同比下降9.1%;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30μg/m3,同比下降9.1%;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为7μg/m3,同比上升75.0%;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值为14μg/m3,同比下降44.0%;一氧化碳月均浓度值为1.7mg/m3,同比上升240.0%;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为69μg/m3,同比下降23.3%。

2024年1月—2月有效监测天数55天,其中Ⅰ级天数5天、Ⅱ级天数34天、Ⅲ级天数10天、Ⅳ级天数5天、Ⅴ级天数1天、无效数据天数5天,优良天数为39天,同比减少1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0.9%,同比下降13.6%。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为118μg/m3,同比上升18.0%;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45μg/m3,同比上升4.1%;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为8μg/m3,同比上升33.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值为20μg/m3,同比下降23.1%;一氧化碳月均浓度值为2.0mg/m3,同比上升33.3%;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为73μg/m3,同比上升2.8%。

剔除沙尘天气后2024年1月—2月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为58μg/m3,同比下降14.7%,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26μg/m3,同比下降23.5%。

(二)污染物变化情况(未剔除沙尘天气影响)

与上月相比,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上升62μg/m3,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上升25μg/m3,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下降1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下降12μg/m3,一氧化碳月均浓度下降0.4mg/m3,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下降4μg/m3。

剔除沙尘天气后与上月同比,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上升3μg/m3,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上升6μ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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