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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卫生健康局职能职责

索引号 6207250011/2021-0000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4-01-04 17:35:42 是否有效

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章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县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依照程序和要求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依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甘肃省药品增补目录,指导落实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政策措施。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指导有关协会、学会工作。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九)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交流与合作。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十二)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十四)指导山丹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卫生健康方面的能力建设。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山丹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五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卫生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做好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山丹县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工会、共青团、妇联、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文件收发、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行业宣传、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三位一体”考核、政府采购、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后勤服务等工作。承办系统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岗位认定及聘用、高级职称晋升审核及人才引进、招聘、考录等工作。

联系人:张丹         联系电话:0936-2911103

(二)党建办公室。负责系统及局机关支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思想政治教育、统战、民宗教医德医风、行业作风建设商业贿赂治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及巡查、“三抓三促活动、公务员考核等工作。

联系人:王丽娟         联系电话:0936-2721166

(三)规划发展与财务股。负责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县卫生系统资源配置。承担全系统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国有资产和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离退休人员管理、节能减排、预算单位预决算、内部审计内控、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卫生事业费、奖励扶助经费等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联系人:张彩霞         联系电话:0936-2721419

(四)医政股(中医股、药政股)。负责医政管理、全面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药政管理、基层卫生、中医药、医疗废物处置等工作。承担“千分制”考核、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业养老保险资料审核认定、村医养老合同备案、离岗乡村医生发放工龄补助沟通查询等工作。承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审核、人才队伍建设、质量发展、平安医院建设、信息化建设、卫生支农、对口支援。负责采供血管理,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联系人:毛莉贵         联系电话:0936-2911320

(五)公共卫生管理股(疾病预防控制与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卫生应急、妇幼卫生、精神卫生、基层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疗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各类新发疫情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等工作。承担学校卫生健康因素监测和评价、饮用水卫生监测。督办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承办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曹婷婷         联系电话:0936-2911203

(六)政策法规宣教股(健康权益股)。负责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依法行政、电子证照分离、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权责清单编辑、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放管服”、普法宣传等工作。承担全县卫生健康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监督工作规范,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

联系人:何玉玲         联系电话:0936-2911185

    (七)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负责人口监测预警、出生实名登记、生育登记服务、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政策落实及资金审核、托育机构备案及监管、计划生育协会、未成年人保护落实。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基本避孕服务)流动人口计生政策宣传等公益服务职能。承办县统筹解决人口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周小丽         联系电话:0936-2911185

(八)职业健康股(安全生产监管股)。负责职业卫生及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以及放射卫生、环境保护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审查上报等职责。

联系人:张燕         联系电话:0936-2911185

(九)健康权益股负责拟订维护公众健康权益、卫生健康纠纷处理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基层依法调解处理卫生健康服务纠纷,引导公众维护合法健康权益。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反邪教、反恐怖、禁毒、扫黑除恶等工作。承办精准扶贫、健康扶贫、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全国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系统的维护和更新。

联系人:薛宏玉       联系电话:0936-2911079

(十)老龄健康股负责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建议。制订及组织实施中医药医养结合政策,深入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协助做好老年人undefined和优待工作。承办老龄、残疾人等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的落实,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县干部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农民工、双拥、双创、语言文字评估等工作。

联系人:罗玉珍        联系电话:0936-2911079

(十一)爱国卫生运动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公共环境卫生、防病治病、病媒生物防治(除四害)、厕所革命全域无垃圾等爱国卫生运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履行拟定、组织贯彻国家和地方公共卫生和防病治病等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及社会各团体,发动广大群众,开展除四害,讲卫生、防病治病活动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检查和卫生评价承担县爱国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和创建国家卫生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人:史思琴         联系电话:0936-2911079


山丹县卫生健康局联系方式:0936-2721166

办公地点:山丹县清泉镇前窑社区艾黎大道15号县卫生健康局四楼407办公室

山丹县卫生健康局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山丹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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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丹县文化创意中心 邮编:734100 电话:0936-2722969 邮箱: shdxxh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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