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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发展和改革局职能职责

索引号 6207250001/2021-0009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发展和改革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4-01-03 09:50:53 是否有效

一、部门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县级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组织开展全县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市场价格监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指导全县价格和收费管理工作。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五)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调控、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建议。安排县级预算内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组织拟订并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协调推进实施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规划、指导全县开发区建设与发展工作。

(八)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县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国家经济安全领域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分析市场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组织制定重要农产品、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发展规划、调控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政策、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推进落实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三)协调全县国民经济动员与国防建设的关系及有关问题,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

(十四)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实施对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核电等能源行业管理,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主管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相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十五)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粮食、食糖、肉菜等重要消费品及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县内粮油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政策性粮食购销及应急保障供应。负责全县粮食和物资仓储管理,监督管理粮食流通、物资储备、安全生产。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建设布局规划,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对管理的地方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拟订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十六)拟订全县招商引资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承担全县招商引资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招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山丹县新城区统办1号楼823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2721156

主要负责人:周波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1.办公室(国民经济和发展规划股、政策法规及体制改革股、军民融合股)。

2.固定资产投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3.农村经济股。

4.创新和产业协调股。

5.社会发展和就业消费股(经贸股、财政金融股、物价股)。

6.能源和综合交通股(资源环境股)。

7.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二)所属事业单位

山丹县招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做好县情宣传、招商信息发布,收集编制全县招商引资项目资料,提供节会招商、网络招商等咨询服务,引导投资者与政府部门和招商载体有效对接等工作。

办公地址:山丹县新城区统办1号楼814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2721156

负责人:李志强

山丹县价格认证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是承担涉案财物的价格认定。

办公地址:山丹县新城区统办1号楼507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2810935

负责人:朱敏

山丹县节能降耗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对全县行政区划内企事业单位的综合节能监测。负责受理违反节能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和诉讼等公益服务职能。

办公地址:山丹县新城区统办1号楼812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2721156

负责人:苗松明

山丹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山丹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为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提供规划指导、融资支持、识别评估、咨询服务、宣传培训、绩效评价、信息统计、项目库建设和综合评估专家库等保障等公益服务职能。

办公地址:山丹县新城区统办1号楼821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936-2721156

负责人:朱永泰

友情链接

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丹县文化创意中心 邮编:734100 电话:0936-2722969 邮箱: shdxxh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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