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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概况

索引号 6207250019/2021-0005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建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住建局
生成日期 2024-01-02 10:35:01 是否有效

    一、内设机构职能及联系电话

(一)党政办公室

职能职责: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具体工作。

 联系人:王福荣   联系电话:0936-2789301

(二)建筑市场管理股

职能职责:承担原建设管理股建筑业和建筑市场管理,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督促落实有关法规、政策的工作;承担原规划勘察设计股负责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和管理(政府投资项目除外),参与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和选址等前期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建设的定额管理、招投标管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负责技术合作项目引进、报废工程认定和专业人员职称评定;负责建设领域项目(包括PPP项目)的统计、储备、备案、监管及汇总上报;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衔接落实;承担建设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审核)、核准、备案、变更和上报市住建局许可事项的初审等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县住建局窗口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放管服”方面的政策法规。

 联系人:刘开元 联系电话:0936-2789303

(三)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

职能职责:拟定建筑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或参与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本行业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建筑节能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责任;负责监督全县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活动。参与全县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项目的计划编制工作。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咨询检测行业管理;拟订全县抗震防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既有建筑物的抗震鉴定,加固和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增加指_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

 联系人:曹树兴    联系电话:0936-2789316

(四)房地产和住房保障股

职能职责:承接房地产管理股、住房保障股有关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并监督执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住房保障工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作,编制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发展规划、年度建设项目及案及信息系统的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档住房审核分配、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等工作。承办商品房预售管理,并按有关规定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承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监督指导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负责房地产行业的统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物业服务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拟定物业服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前期物业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监督管理和落实物业服务管理用房配建情况。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和使用的监督,监督管理房屋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协调处理物业投诉和纠纷。

 联系人:王继斌    联系电话:0936-2789859

(五)市政公用事业监管股

职能职责: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全县市政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城市雕塑、市容环卫等工作;负责和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

联系人:范红斌    联系电话:0936-2789323

(六)村镇建设监管股

职能职责: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职责;负责拟订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和重点镇的建设等工作。

     联系人:陈元哲    联系电话:0936-2789318

二、二级机构职能及联系方式

(一)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1.负责全县市政公用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排水、燃气、城市广场等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编制、组织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3.按照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负责城区道路的建设、维护、管理、监察等。4.按照建设部《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负责城区道路照明及城市亮化设施的架设、监察和管理维护。5.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城市供水、燃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的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6.负责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和日常检查维护管理工作。7.负责做好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范红斌  联系电话:0936-2789323

(二)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职能职责:

1.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

2.拟定房地产开发、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地产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拟订全县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政策和住房保障政策并监督执行;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5.拟订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方案,以及申请、审批、退出等管理办法及制度;

6.指导和监督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

7.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运营、使用、退出和管理和住房租赁补贴的审核发放等工作。

8.组织建设并管理住房保障对象信息系统;

9.负责做好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王继斌 联系电话:2789859

(三)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屋征收补偿与搬迁管理的政策法规;

2.拟定辖区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3.负责城市房屋征收和搬迁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登记和项目成本测算工作;

4.承担城市房屋征收和搬迁项目的民意调查、中介机构选定、补偿方案听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5.受住建局委托监督管理城市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和搬迁中介机构等

6.负责做好县住建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王福荣 联系电话:2789590

(四)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1.贯彻执行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的有关法律、法规;

2.负责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法定建设程序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受住建局委托,受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做好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人:曹树兴   联系电话:2789316

  办公地址:山丹县文化旅游创意中心

  办公室电话:0936-278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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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丹县文化创意中心 邮编:734100 电话:0936-2722969 邮箱: shdxxh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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