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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水务局机构概况

索引号 6207250017/2023-0001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水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4-01-03 11:55:43 是否有效

山丹县水务局机构概况

水务局是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是涉水事务的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全县水务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党政综合服务中心

组成单位:局办公室、局妇委会、局团总支、局工会

1.承担局党组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水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负责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

3.负责机关党组织建设,指导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推动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4.对干部职工进行考勤、考核和民主评议;

5.负责纪检工作,按管理权限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监督执纪问责;

6.指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指导统战双拥工作;

7.负责退休党员工作,承担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8.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督办局机关政务工作;

9.负责局机关公文处理、档案、保密、机要、密码、印章管理工作;

10.负责党组会议、党委会议、局务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

11.组织起草审核综合性重要文稿,组织重大水利问题的调研;

12.会同有关股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局机关工作制度;

13.负责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监督、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

14.归口管理表彰奖励和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工作;

15.承办水务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16.负责统一战线、信访、社会综治、平安山丹建设等工作的组织协调;

17.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18.承担政务新媒介、水务头条号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和网络安全管理等工作;

19.承担视频会议系统的运行管理及维护工作,负责机关各类会议的会场保障工作;

20.负责局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舆情分析;

21.承担水利新闻宣传、新信息审核发布和报送工作;

22.承担水务局首席服务官工作;

23.负责水利年鉴、史志、大事记的组稿、编辑工作;

24.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后勤保障,组织重要公务接待工作。

25.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山丹县北大路统办2号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杨政泽      联系电话:0936-2731170

二、财务审计监管中心

组成单位:局财审股

1.负责拟订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资金预算管理制度办法、政策建议,编制部门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

2.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和落实财务管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制度;

3.指导和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核算管理等工作,并对各类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4.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水费、水资源费收缴管理工作,筹措机关运行各类资金;

5.研究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等政策建议,参与水利工程供水等水利价格管理有关工作;

6.牵头负责水利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组织县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考核评价;

7.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8.负责协调配合外部审计、财经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9.负责重大政策措施审计和局领导任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内部审计工作;

10.负责劳动工资(包括水务局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发放、社会保障金缴纳);

11.负责局机关资产管理工作;

12.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山丹县北大路统办2号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刘冰    联系电话:0936-2731171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心

组成单位: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心

1.拟定全县节约用水政策、法规、制度,组织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2.负责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工作,指导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

3.负责全县节水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行业用水定额,制定各行业节水标准并监督执行,监督指导重点用水单位的监控工作;

4.组织编制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负责项目前期节水评价审核工作;

5.组织开展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培训及重大问题的调研,协调推动节水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6.指导水效标识建设、合同节水管理、水效领跑和节水认证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建设;

7.承办局竟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山丹县北大路统办2号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高玉琴    联系电话:0936-2731157

四、水资源灌溉管理服务中心

组成单位:水资源保护服务中心、局水资源管理股

1.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下达年度用水计划;

2.负责全县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工作;

3.负责山丹河-西大河“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实施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山丹马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工作;

4.负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考核存在问题整改;钻井公司的登记备案及管理;

5.负责水资源管理各项指标下达,水资源保护巡查监督,负责超采区治理,制定落实超采区治理工作计划,监督实施,总结汇报;

6.负责放管服改革中涉及取水许可管理,审核取水许可审批、延续、变更申报资料相关工作,组织水资源论证书(表)专家评审,现场核验;日常巡查各取用水单位(户)计划用水;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维护管理及年审;

7.负责水资源管理年报系统填报,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系统填报,甘肃省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负责地下水水位调查及巡查,配合实施地下水监测二期工程建设;

8.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开展地表水、地下水〈包括开采矿泉水、地热水等)取水许可制度前期工作,负责机电井(含旧井更新)的日常监管工作;

9.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与保护利用,组织开展农村水能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

10.负责机电井(含旧井更新)、取水许可行政审批工作;督促各灌区按时征收水资源费并及时入账;

11.承办涉及石羊河流域的水资源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负债表编制工作;

12.负责水利改革、水权水价改革工作;

13.负责灌区制定年度灌溉计划、灌区用水计划编制以及配水计划审查、用水计划执行监督、量水测水、水费核查等相关工作;

14.负责检查灌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灌区每旬灌溉进度,灌溉年报数据统计,春灌、夏灌、秋冬灌进度,水权交易报表数据的汇总、编制及上报工作;

15.负责指导灌区开展农田灌溉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及成果分析、汇总、上报等工作;

16.负责组织开展水利灌溉试验、灌溉水质监测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县用水管理年度灌溉指标任务与计划,并督促落实完成﹔参与灌溉用水矛盾纠纷调节工作;

17.负责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监管工作、配合水资办做好地下水管理工作;

18.负责水利科技信息、水利科普宣传、推广科技成果、完成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19.负责粮食安全考核工作的资料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20.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址:山丹县北大路统办2号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郑杰   联系电话:0936-2731179

五、项目规划设计中心

组成单位:水利勘测设计队、局项目管理股

1.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发展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水利专项规划,组织开展水利改革和发展重大专题(课题)研究;

⒉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拟定全县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归口管理水利专业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组织指导重大水利规划实施评估工作;

3.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水利工作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组织实施;

4.负责放管服改革中涉及审核审批水利建设项目(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等工作,组织指导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含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前期工作;

5.负责项目投资计划和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提出全县水利建设投资的规模、方向和项目计划,组织指导中央及省市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

6.负责水利统计、水利普查、水利投融资政策落实、非公有制经济等工作;

7.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水利项目建设规划,建立完善水利前期项目库;

8.跟踪落实省市县水利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的质量和进度控制;

9.组织开展水利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及实施方案的技术审查;

10.负责水利项目造价管理,审核审定水利工程投资;

11.指导全县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投资概(估)算编制规定修订和概预算定额修编工作;

12.牵头负责水利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资金争取、招商引资、综合治税(水利建设项目信息)等工作;

13.承办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县域工作)、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工业工信(规上企业培育)等工作;

14.承办发展改革(水利改革、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

15.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山丹县北大路统办2号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张春 联系电话:0936-2731132

六、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组成单位:水利建设服务站

1.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政策法规规定,组织制订水利工程建设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县级水利项目的验收组织工作,指导灌区水利工程工作;

3.负责水利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4.指导全县水利建设市场资质、准入,负责施工、监理、造价等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相关工作;

5.监督新建水库、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建设管理工作;

6.负责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农村水利和农村水电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7.负责灌区(泵站)工程建设与改造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8.负责全县小水电改造、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工作;

9.参与全县水利发展规划、流域治理规划和重点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等工作;

10.组织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

11.贯彻落实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12.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县水库移民工作;

13.组织编制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中长期规划和全县水库移民年度扶持计划并监督实施;

14.承担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前期、建设管理审批和相关技术工作;

15.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新建水库农村移民人口核定和报批工作;

16.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17.承办农民工工资欠薪整治等工作;

18.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山丹县北大路统办2号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徐建新联系点话:0936-2731170

七、水政监察执法中心

组成单位:水政监察大队

1.负责法治政府建设、政法维稳、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指导水利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

2.组织起草水利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对有关部门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提出意见;

3.组织研究拟订水利综合性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报备等工作;

4.指导水利行政许可,行政事项审批、“放管服”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并督促落实;

5.负责政务服务(12345便民服务热线答复)、政务事项(行政事项)公开、权责清单等工作;

6.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法律顾问等工作;

7.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互联网加监管和执法过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8.组织查处涉水违法事件,组织调处重大水事纠纷,依法对水事活动特别是对非法经营的砂场进行监督检查,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9.配合和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10.负责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等规费征收工作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

11.负责水行政执法证件、装备和执法器材的规范管理;

12.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山丹县北大路统办2号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安维龙        联系点话:0936-2731170

八、农村人饮服务中心

组成单位:农村饮水安全服务中心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农村供水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全县农村人饮工程发展规划编报任务;

2.负责农村饮用水供水保障工作;

3.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前期申报与合规性审查,指导和监督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

4.负责农村饮水安全水源保护新技术推广、培训宣传、投诉处理、技术支撑和服务等工作;

5.负责农村自来水水费计收,组织农村供水管道维修养护等工作;

6..承办水务局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扶贫项目)申报、帮扶联系等工作;

7.承办县生态及地质灾害搬迁项目涉水方面的工作;

8.承办城市更新十大专项行动、供水建管九项工程等工作;

9.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山丹县北大路统办2号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史乐民        联系点话:0936-2731117

九、水保河湖事务中心

组成单位: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水质监测中心)、河湖长制事务中心、局河湖建设股

1.负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

2.组织拟订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3.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县及重点区域水土保持规划,负责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

4.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监督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对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核查;

5.负责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工作,组织水土流失调查、动态监测工作;

6.组织实施全县水土保持工程实施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7.负责水土保持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8.承担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有关工作;

9.承担农村人饮水质检测工作,负责水质检测车的驾驶管理工作;

10.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河湖治理保护方案并协调落实河湖治理保护工作;

11.负责督导检查全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12.承担河长制、湖长制信息资料收集、分析、统计和报送工作;

13.承办县河长制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14.指导全县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承担推进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15.指导全县河湖开发、治理和保护以及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16.指导监督全县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的管理有关工作;

17.指导监督全县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负责河道采砂日常运行监督检查;

18.负责放管服改革中涉及河道采砂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

19.监督水电站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保障生态基流下泄;

20.负责水利风景区管理工作;

21.承担卫生健康(红十字会、干部职工体检〉、疫情防控,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整治、街路林长制(植树造林)方面的工作;

22.承办县河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山丹县北大路统办2号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张玉文联系点话:0936-2731207

十、抗旱防汛事务中心

组成单位:抗旱防汛服务队、局监督管理股

1.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等相关业务领域的监督检查;

2.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标准化建设,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贯彻执行工程建设质量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标准;

4.承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参与水利工程竣工验收,负责审定出具水利工程质量等级、鉴定意见;

5.组织实施县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工作;

6.负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日常工作;

7.组织编制流域防洪规划和全县重要河流、重要水工程洪水防御方案、洪水调度方案、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监管全县水库运行工作;

8.组织编制全县干旱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编制抗御旱灾预案;

9.负责县域内防洪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小型水库控制运行计划的审查批准;

10.负责全县水情旱情信息报送、预警工作,组织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负责干旱影响评估工作;

11.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应急演练和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2.组织全县水旱灾害防御物资的储备与管理、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建设和洪水风险图编制运用工作;

13.负责组织水库(水闸)安全鉴定、降等报废等工作,参与水库蓄水验收工作;

14.统计水旱灾害水利设施受灾情况,提出水毁修复经费建议;

15.承办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山丹县北大路统办2号楼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刘晶          联系点话:0936-273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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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丹县文化创意中心 邮编:734100 电话:0936-2722969 邮箱: shdxxh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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