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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2020-09-18 10:19:59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全县城乡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及省市驻丹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2020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根据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发〔2020〕66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

(一)缴费标准

2020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280元,不区分成人和儿童。

(二)缴费期限

2020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集中缴费于2020年9月1日开始,2020年12月31日结束。

(三)缴费方式

1.新参保人员

具有山丹县户籍的新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1张,在乡镇便民综合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后,到农业银行或农商银行网点柜台缴费,也可以通过农业银行或农商银行手机APP缴费,还可以在微信、支付宝的城市服务模块下进行居民医保的云缴费。

2.续保人员

上年度正常参保缴费人员,可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社保卡任意一种,直接到农业银行或农商银行网点柜台缴费,也可以通过农业银行或农商银行手机APP、微信或支付宝直接进行缴费。

3.新生儿参保

具有山丹县户籍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在乡镇便民综合服务中心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后,携带登记表到市民大厅医保服务窗口录入参保补缴信息,数据成功推送税务征缴系统后,到农业银行或农商银行网点柜台办理补缴业务。新生儿成功补缴后,享受自出生之日起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4.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参保

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未在户籍地参保的,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由单位协办人员统一填写《张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和电子表格,到县医保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信息录入后,由学校通知学生自行申报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医保部门及时将学生参保缴费情况反馈学校,完成缴费任务。

5.县内异地常住人员

县内异地常住人员携带居住证或房产手续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1张、本人异地未交费承诺书在现居住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后,按新参保人员缴费流程进行缴费。

二、参保资助

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资助对象户籍所在地乡镇集中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一)资助范围

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资助标准

对农村低保一类对象、城市全额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即280元/人;对城乡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即100元/人。

(三)资助方式

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具有多重身份的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实施资助。全额资助对象的资助资金由医保部门代其缴纳参保费,个人不再缴费;差额资助对象先由参保人按照缴费标准全额缴费后,再由医保部门将资助资金划入参保人一卡通账户。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落实当月参保,次月资助政策。

三、注意事项

(一)身份证号码作为唯一的社会保险编码,城乡居民在参保过程中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作为有效证件,以保证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真实准确。各银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和费用征缴时要严格审核参保人员个人信息,并将参保信息录入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管理筹资系统。

(二)本县以外户籍人员因外来务工、上学、投靠子女、购房等原因在我县长期居住的,可自愿在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在缴费时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医保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证明,避免重复参保,影响基本医保待遇享受。

(三)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只能参加一种基本医疗保险,不能重复参保,若发生重复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律不予退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认真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二)精心组织宣传。各乡镇、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目的、意义、保障作用、缴费标准、缴费时限、缴费流程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

(三)强化考核问责。县上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部署和政策规定执行到位、落实到位。要不断创新监督模式,依纪依规严肃问责,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程序规范、监督到位、费款安全、保障有力,切实维护参保群众合法利益,提升社会保障水平。

附件:山丹县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任务分解表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7

附件

山丹县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任务分解表



序号

所在

乡镇

户籍

人数

已参加职工医保人数

居民医保      应参保

人数

95%缴费

人数

小计

本地

职工

异地

职工

1

清泉镇

32256

158

144

14

32098

30493

清泉镇-社区

31474

14619

14600

19

16855

16012

2

东乐镇

15050

529

420

109

14521

13795

3

位奇镇

22092

131

58

73

21961

20863

4

霍城镇

20211

123

20

103

20088

19084

5

李桥乡

10310

347

103

244

9963

9465

6

大马营镇

20139

211

45

166

19928

18932

7

陈户镇

22848

241

20

221

22607

21477

8

老军乡

7315

282

92

190

7033

6681

9

山丹农场

3406

838

835

3

2568

2440

10

山丹马场

14860

5523

5523

0

9337

8870

合 计

199961

23002

21860

1142

176959

16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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