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动态 山丹概况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医疗保障

山丹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机构:医疗保障局 2020-04-09 09:28:02

 

山丹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印发《“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

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医保办,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张医保函〔2020〕15号)要求,县医疗保障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乡镇医保办,各定点医疗机构实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侯永科

联系电话:09362816518  13830665818

QQ:74038979

 

 

 

 

                         山丹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8

 

 

 

 

 

 

 

 

 

 

 

山丹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8日印  

 

 

 

 

 

山丹县医疗保障局

“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

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工作,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的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根据省、市医疗保障局有关宣传工作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关于打击欺诈骗保的主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家、省、市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决策部署,围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活动主题,集中开展一系列贴近实际、贴近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活动,凝聚全社会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共识,为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宣传主题和重点

(一)宣传主题

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

(二)宣传重点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关于打击欺诈骗保的主要指示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

2.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

3.张掖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张掖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4.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件查处情况。

三、宣传时间及方式

2020年全县“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于41日至430日开展。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各种渠道,广泛进行宣传。

(一)举办启动仪式宣传。县医保局在县城龙首广场举行“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主要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医保政策动漫片、义诊服务等宣传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利用融媒体立体式宣传。以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出租车LED显示屏、手机短信、网站等为载体,采用海报、折页、宣传栏、公益广告、动漫宣传片等方式,并注重运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以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通报会等形式,主动曝光新闻线索,形成社会震慑,并及时公开信息,凝聚打击欺诈骗保的正能量,营造全社会都来关注、支持打击欺诈骗保的良好舆论氛围,深化整体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三)组织“两定”机构宣传。以定点医疗(药)机构、医保经办窗口为主要宣传场所,通过在醒目位置广泛、长期悬挂横幅、张贴海报、设立展板挂图,发放宣传折页,播放动漫宣传片等,向参保人员和就医患者宣传法律常识、政策法规,并解答群众咨询和疑问。深入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通过以案说法、解读协议范本、典型案例剖析等活动,开展行业内部警示教育和集体约谈,明确严查重处的措施,强化工作人员的守法意识。积极扩大宣传覆盖面,结合实际,延伸推进宣传活动进社区、进乡镇农村,宣讲骗取医保的法律责任和危害性,提高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的公众知晓率。

(四)开设网页宣传。在山丹县政府网站医保局网页开设“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专题宣传栏目,编制、推送有关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内容的专题和打击欺诈骗保的典型案例,供群众点击查看。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在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的基础性、导向性作用,加强组织动员,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专门力量,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抓好上下衔接,组织好系列宣传活动,确保活动不走样、不走过场。要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加强舆论引导,把握好工作分寸,防止负面炒作,深化打击欺诈骗保行动的整体效果和社会影响。

(二)突出重点,注重结合。各定点医疗机构要紧紧围绕主题,重点加强医保法律法规等宣传,同时把宣传活动与全市、全县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风险隐患排查、日常基金监管相结合,注重贴近实际,有针对性的创新宣传方式,多管齐下,营造声势,做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重实效。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在4月12日前制作并在醒目位置长期张贴悬挂规范化窗口标志,医保办公室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承诺书(医院、零售药店), “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举报电话(海报),“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标语,“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严禁行为,《张掖市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暂行)》(新修改版),定点医药机构标志牌等九个方面的标志内容(具体宣传内容、版式要求另行通知)。

(三)总结经验,建立机制。要及时梳理总结集中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的经验做法,实现打击欺诈骗保宣传阶段性与持续性的统一。宣传活动总结和优选图片影像资料于430日前上报。

 

主办单位: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陇ICP备12000199号-1
甘公网安备62072502000105号
网站标识码:62072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