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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纪要

发布机构:政府办 2020-11-09 15:47:55

第十四次

(二〇二〇年二十七日)

1027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张伟主持召开2020年县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发改、住建、审计、公安、政法、林草、史志、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县政府在家领导出席会议,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孙林应邀参加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办《关于2020年县政府11—12次常务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汇报》。会议指出,落实是政府工作的本质和生命线,抓好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是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体现,是确保政令畅通的重要保障。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的办理和督查力度,对已完成的事项,要继续跟踪,巩固提升成果,对正在办理的事项,要认真研究,逐项查明进展缓慢的原因,确保确定事项尽快办结。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大督查力度,通过督查问效,推动形成个个肩上有压力、项项工作有着落的责任氛围和工作格局,促使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二、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发改局《关于审定山丹县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请示》。会议指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大任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要求,紧密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围绕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部署,抓住战略机遇、时代机遇、政策机遇,积极谋划一批变革性、牵引性、标志性工作举措,加快构建我县现代化经济体系,着力提升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力和竞争力。会议确定,县发改局负责,根据中央和省市指导实施意见及会议讨论意见,对意见再行修改完善后,经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周祖国审核把关,县政府党组会议通过后,报请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

三、会议研究了住建工作

1.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住建局《关于审定各乡镇污水处理站委托第三方运营维护实施方案的请示》。会议确定,县住建局负责,通过招投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资金雄厚、技术先进、综合实力强、具有专业资质的公司对全县13座乡镇污水处理站进行运营维护,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据实筹措核拨县住建局,县住建局制定具体考核办法,根据第三方管理运营情况通过考核拨付资金。会议要求,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和各乡镇要加强污水处理站运行的检查监管,全力推动乡镇污水处理站规范化运营,确保污水达标排放。要把农村水污染治理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作为环保整治的重要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进一步改善全县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宜居指数。

2.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住建局《关于审定山丹县集中供热合作经营项目临时接管预案的请示》和《关于审定山丹县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请示》。会议确定,县住建局负责,根据讨论意见,本着实用、管用、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对两个《预案》再进行修改完善,经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周祖国审核把关后,以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会议要求,相关部门要认真抓好《预案》的实施,本着有备无患的原则,调动各方面力量,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应急演练,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山丹县东街幼儿园等四个项目征地补偿方案的请示》。会议确定,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严格按照补偿方案标准,进一步核实征地范围及面积,县财政局统筹解决征地补偿费用,并及时拨付清泉镇,确保相关项目征地工作加快推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五、会议研究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解决乡镇卫生院部分医疗设备资金的请示》。会议确定,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采购,所需资金根据设备采购实际金额确定,县财政局负责筹措资金,按照30%20%20%20%10%的比例分五年拨付到位。

六、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审计局《关于报送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的报告》。会议指出,通过审计发现问题、预警问题,并督促整改、解决问题,是审计工作极为重要的一个职能,也是政府防范和化解风险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手段。会议确定,县审计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再行修改完善,经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周祖国审核把关后,县政府行文,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强调,审计部门要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力,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审计工作。要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跟踪督办,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全部整改到位,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七、会议研究讨论了县史志办《关于召开〈山丹县志(1989—2013)暨全县二轮修志(史)表彰奖励大会的请示》。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对山丹县志(1989—2013)暨全县二轮修志(史)评选的16家先进集体及20个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将《请示》提交县政府党组会议通过后,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会议强调,县史志办要以此次表彰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做好地方史志编撰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明确职能,落实责任,深入挖掘,力争编撰出版精品佳志,推动我县地方史志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八、会议研究讨论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2020年转业士官安置工作的请示》。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安置陈明亭、毛海明、龙瑞云、王晓波、李斌泽、龚鹏文、李斌7名同志到县自然资源局下属的地质矿产与地理信息中心和县应急管理局下属的煤炭工业管理局工作,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九、会议研究讨论了县公安局《关于申请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请示》。会议确定,原则同意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名,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参照往年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工资及装备保障等相关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招聘工作由县公安局牵头,严格按照省市招聘辅警相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各项工作,人员招聘到位后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统一管理使用。

十、会议研究讨论了县委政法委《关于乡镇政法委员享受党委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的请示》。会议确定,原则同意自2020111日起,全县8个乡镇政法委员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的标准享受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十一、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关于解决2020年农村烟炕改造资金的请示》。会议指出,农村烟炕改造,是持续改善县域空气环境质量的一项措施,对于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会议确定,按照《2020年山丹县推进农村炕烟炉烟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补助标准,对850户农村烟炕进行改造,所需资金从山丹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宜居村庄建设项目融资资金中据实拨付。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负责,严把改造标准关、质量关、验收关,确保项目按照时间要求和质量要求按期完成。

十二、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林草局《关于落实甘肃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大黄山自然保护站等单位地方性津贴和科学发展业绩考核奖的请示》。会议确定,县财政局、林草局负责,对大黄山自然保护站、龙首山自然保护站、大黄山派出所的财政供养人员人数再次进行核实,核实确定后县财政局按照相关标准将资金拨付县林草局,由县林草局负责拨付3个单位。今后每年3个单位地方性津贴(按照就高原则享受其中一项)和科学发展业绩考核奖参照县财政供养人员标准核拨发放,若3个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发生变化,要及时上报县财政局、人社局、林草局备案。大黄山自然保护站、龙首山自然保护站、大黄山派出所要加强与县上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全力配合完成有关任务,积极参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十三、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应急管理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会议强调,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责任重大,事关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不能有半点麻痹、半点松懈。各乡镇、各部门,特别是县应急管理部门要迅速学、全面学、深入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好职、尽好责,依法依规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十四、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会议强调,稳定是根本大局,没有稳定的环境,改革发展就无从谈起。要充分认识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防范化解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若干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排查全县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敏感、热点问题和主要矛盾,准确研判,不断加强源头预防,牢牢把握主动权,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化解,切实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大风险问题清单、责任分担机制和协同防控机制,在问题处置中树立法治意识,规范处置流程,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确保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十五、会议专题学习了《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会议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又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加强生态文明领域立法工作的具体行动,《条例》的颁布施行,填补了张掖市环境保护领域地方立法的空白,将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依法治市工作水平。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宣传解读,及时了解掌握条例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严格按照《条例》开展工作,进一步增强生态意识、环保意识,推动形成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的浓厚氛围,使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席:张周祖国

席:孙黄国杰吴多恭周文龙

张成新罗永才陈元龙

李忠义徐明海刘希河梁岩玲

陈晓红毛青豹赵志勇王新文

郭冀光秦世全王家强毛新萍何多忠

赵文波

席:严秀峰李国志(浙江省长兴县挂职)

录:褚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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