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纪要
索引号 | 6207250037/2023-00264 | 发文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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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23-04-25 10:25:00 | 是否有效 |
第4次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4月13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张伟主持召开县政府2023年第4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人社、卫生健康等方面的工作。县政府在家领导出席会议,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及省市驻丹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林、县政协副主席李凤武应邀参加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是引领新时代审计工作的根本宗旨和发展目标,为审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审计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和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围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强化监督,聚焦政府债务和专项债券资金风险防范,紧盯重大投资、国资国企、生态环境、财政、“放管服”、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重大改革任务和重要改革举措,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的预警、哨点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抓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以有力有效的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发展,不断推动审计工作实现量的提升和质的飞跃。
二、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五届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本次学习的省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审议通过了《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甘肃省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若干措施》《张掖市创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规划2023—2027》《张掖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相关重要文件,安排部署了全省政府系统贯彻落实新冠病毒感染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财会监督、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经济稳中有进、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造林绿化等重点工作。县政府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要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尤其相关行业部门要及时掌握各自领域政策动态信息,吃透政策精神,掌握精神实质,及早谋划部署,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准确有力、及时高效推进落实。
三、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对标今年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围绕各自职能定位,认真抓好重点任务落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科学精准实施宏观政策,综合施策释放内需潜能,推动经济运行持续整体向好,在新起点上推动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当好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商学政恳谈会议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工作。会议确定: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将全市商学政恳谈会交办的关于解决企业之间欠账执行难,着力化解串联审批导致的房地产领域内的办证难、审批难,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行政效能等9个方面的问题,迅速形成交办清单,印发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对表自查、抓好整改。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全市商学政恳谈会议精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扎实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察实情、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活动,坚持“一企一策”,实行问题解决清单式管理、跟踪式推动、销号式办结,以更加开放的胸怀、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举措,千方百计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为重点项目建设扫清障碍,加快构建诚信社会体系,切实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五、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践行“两山”理论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座谈会议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抢抓“双碳”机遇推进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是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关键路径,是培育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有力支撑。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全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明确目标,抢抓机遇,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促进生态产品配置开发、生态产品价值收益,努力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
六、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和住建部《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全县上下要充分认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这一主线,传承历史文脉,正确处理好城市规划、改造开发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在城乡建设中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县住建局要会同县文体广旅局加大对历史建筑资源普查认定工作力度,坚持以用促保,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和优化利用。县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清泉镇在实施城市征地拆迁工作中,除按规定拆除违法建筑和经专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无修缮保留价值的建筑,以及自然灾害普查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棚户区(城中村)外,坚决杜绝大规模、成片集中拆除现状建筑,切实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七、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新冠疫情和春夏季重点传染病防控,着力加强公共卫生、疾病防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巩固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巩固来之不易的重大成果。卫生健康部门要提前预判并有效应对春夏季多种传染病发生交织叠加的风险挑战,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慎终如始抓好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各项规定防控措施落实,继续围绕“保健康、防重症”,加强新冠疫情及变异毒株监测预警,密切跟踪和防范新的疫情高峰,强化“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防护,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形成群防群控合力,加快补齐卫生健康服务短板。
八、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新能源发展座谈会议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相关部门要深度结合“三抓三促”活动,采取一对一专班式服务,手续能前置的尽量前置,能“并联”的绝不“串联”,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对遇到的新问题、制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和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等要了然于胸,坚决破除项目建设中的一切制约因素。县发改局要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坚持项目建设周调度机制,做好光伏项目从备案、开工、建设、并网到投产运行全过程调度,督促参建单位把握6月30日前建成并网时间节点,认真梳理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上报项目进展及投资完成量,确保光伏项目、协同产业应开尽开。
九、会议传达学习了2023年全省政府系统“两会”建议提案交办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政府履职为民的内在要求,是凝聚共识做好政府工作的制度性安排,各承办单位要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建议、提案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研究,过细安排,采取现场办理、联合办理、上门办理、面对面商议等方式,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创新办理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提升建议提案人和老百姓的满意度。
十、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领导批示〔2023〕13号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部工作的统揽和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八个赋能”“九个聚力”部署要求,聚焦省委实施的“四强”行动和市委建设“一屏四城五区”总体安排,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立足工业主导型和生态功能型发展定位,发挥比较优势,聚焦重点发力,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各项工作,持续壮大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一、会议传达学习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县域经济发展评价情况的通报》,并研究了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县政府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以考核指标为抓手,不断理清思路,创新举措突破,强化分析调度,积极与省市对口部门衔接,科学精准做好相关指标数据的分析研判,紧盯正向指标,守住逆向指标,前赶优势指标,补齐欠账指标,以关键性指标大突破推动县域经济实力大提升,全力巩固拓展县域经济良好发展态势。
十二、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市PPP核查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县财政局、林草局要高度重视国家储备林建设PPP项目核查整改工作,严格执行上级财政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靠实整改责任,实行整改“对账销号”,切实提升整改工作质量。县财政局、发改局要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抓好整改工作落实,确保整改经得起各方检查。县PPP项目核查整改工作专班要牵头做好核查整改工作,协调各有关部门加快落实整改,及时组织开展督导评估,确保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十三、会议传达学习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并研究了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质量工作的部署,狠抓贯彻落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坚定不移推进质量强县建设。要结合实施“六大行动”,深入开展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引导企业在特色农产品、文化旅游等领域打造一批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自主品牌。要提升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水平,全面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优化质量发展环境,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十四、会议传达学习了《张掖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并研究了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消防部门要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建设,通过对火灾事故的准确认定、深度剖析、严肃追责和对火灾事故暴露出问题的督促整改,认真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全面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十五、会议传达学习了《甘肃省禁毒委员会关于对2022年全省禁毒工作先进单位表扬的通报》,并研究了贯彻落实工作。会议强调,禁毒部门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认真总结我县禁毒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创建系列活动、文化禁毒品牌、基层基础建设、吸毒人员管控等方面的经验做法进行系统梳理、总结提炼,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机制做法,力争在全省全市树立样板,再立新功。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主动创稳为目标,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扛起禁毒工作政治责任,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有力的举措,奋力夺取全县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全面胜利。
十六、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新修订的《山丹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会议确定: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该《规则》再行修改完善,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樊有鹤审核把关后,县政府行文实施。会议要求,县政府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要严格遵守新修订的《规则》,坚持依法依规决策办事,全面履行政府职能,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政府各项工作,确保政府工作科学有序、规范高效,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十七、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由县财政全额出资对山丹县普花湾冶金用石英岩矿进行勘查的请示》。会议确定: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优化《山丹县普花湾冶金用石英岩矿详查设计》,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樊有鹤审核把关后,按程序做好矿产勘查工作。会议要求,县自然资源局要会同县财政局、水务局、林草局等部门查清普花湾冶金用石英石矿产资源分布及品位,合理圈定高品位开发区域,着力打造建筑材料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进一步优化提升产业结构水平,提高全县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效率,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县财政局要多方筹集资金,及时拨付勘查经费,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十八、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解决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请示》。会议确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对202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额、标准再行核实确认,经副县长毛雄审核把关后,县财政局据实拨付所需资金,并自2024年起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会议要求,县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政策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细各项要求,扎实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档案资料审核等工作,确保补助资金足额、及时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十九、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审定山丹县芦笋产业融合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会议确定: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该《方案》再行修改完善,经副县长白福年审核把关后,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会议要求,清泉镇、位奇镇、陈户镇、李桥乡和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以乡镇现有设施大棚为核心,在确保种植户收益的基础上,逐年扩大种植规模,力争把芦笋产业培育成为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的新亮点、农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农民增收的突破点,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产业支撑。
二十、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人社局《关于解决三支一扶人员县级补助资金的请示》。会议确定:县人社局负责,①对2022—2023年三支一扶人员、补助资金再行核实确认,经副县长曹海霞审核把关后,县财政局据实拨付补助资金,并自2024年起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②尽快研究制定三支一扶人员年度考核奖励、住房公积金等津贴福利政策,报县政府专题研究。会议要求,县人社局要加强与县财政的沟通协调,及时拨付“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贴、社会保险等补助政策,确保“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内生活补贴待遇及时发放,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十一、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审定山丹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请示》。会议确定: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对该《方案》再行修改完善,按程序印发实施。会议要求,县卫生健康局要全面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健全人口监测体系、跟踪评估生育政策实施效果,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完善服务管理制度,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县人社局要依照省市相关规定,完善产检、护理假、育儿假等相关制度,保障职工生育权益,规范机关、企事业等用人单位招录、招聘行为,促进女性平等就业。各乡镇、相关部门单位要完善和落实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关爱帮扶等配套支持措施,切实降低群众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全面清理与优化生育政策有关精神不一致、不衔接的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评优、评先、干部提拔任用及调动、各级各类代表和委员选举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确保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政策落实见效。
二十二、会前,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会议强调,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事关人民生活、社会稳定的大事。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把所有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收储运商贩等都纳入监管视野,坚持重典治乱,依法惩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理解其立法精神和实践要求,提升乡镇监管能力、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县农业农村局要深入开展专题学习,认真掌握法律规定,积极转变监管思维,会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行动,深入调动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广大消费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积极性,提高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努力构建高效、协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体系。
出 席:张 伟 樊有鹤 毛 雄
请 假:宋永福(外出招商)
曹海霞(外出培训)
白福年(市上开会)
列 席:孙 林 李凤武 吴多恭 周 波 何 润
陈元龙 李秀琴 姜有琛 王永生 赵文波
秦世全 刘积政 胡秉珍 杨为民 韩旭华
唐 谦 杜万善 王家强 李 伟 艾晓鹏
王军华 陈 凯 刘伟茂 苟政伟 王 春
刘 斌 陈国龙 李文军 何多生 张 泽
周 巍 甘颖超 吴国栋 张峰燕 王志兴
殷占福 陈晓红 郝广恒 马兴虎 刘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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