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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营镇河长制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大马营镇 2018-01-08 08:59:57

大马营镇河长制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丹县委、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丹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17134)文件精神和要求,建立健全河流管理机制,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维护河流健康环境和水质安全,促进全乡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治理目标,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推行“河长制”,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通过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全面落实。2017年底,基本解决辖区内河道、干支渠垃圾和污废水排放问题;到2018年底,全面消除辖区内黑臭河、垃圾河,河道管理范围内无乱占乱建、乱采乱垦行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护在一级水源水标准内,河流水质和水环境得到显著提升,实现辖区内河道“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齐抓、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坚持遵循河流自然规律,科学依法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流健康。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

坚持乡村统筹、站所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                                   

三、实施范围:

辖区内马营河马营段,起于双泉村,止于李桥水库,长度28公里;辖区内三十六道沟,起于东叉口,止于寺沟水库,全长20公里;辖区内寺沟河马营段,起于钟山寺,止于寺沟水库,长度26公里;辖区内高家湖泉水,起于高湖村,止于山湾村,全长4.2公里;辖区内蔡家湖泉水,起于后湖,止于梁家湾,全长15公里;辖区内马莲沟,起于石嘴湾,止于蔡沟门,全长5.3公里;辖区内响水河,起于高湖村,止于李桥水库,全长3.5公里;辖区内小河,起于新泉屈家湖,止于花寨村,全长5.8公里;辖区内头坝渠,起于磨湾村,止于新泉村,全长9.6公里;辖区内二坝渠,起于新墩村,止于高湖村,全长5.8公里;辖区内三坝渠,起于夹河村,止于高湖村,全长8.8公里;辖区内四闸渠,起于楼庄村,止于山湾村,全长10.8公里。

四、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各站所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措施;河道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基本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201710月底前)。对全镇河道、渠系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确定河道名录,研究制定大马营镇“河长制”工作方案。

2.宣传发动,全面推行(201711月—12月)。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管理的重大意义,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完成大马营镇河长设置工作,镇、村全面建立“河长制”。

3.强化管理,健全机制(201711月起)。各级河长及有关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包干河道各项管理职责,进入常态化管理阶段。根据河长制工作实际,完善河长制管理体制建设。

五、组织体系

建立镇、村二级河长组织体系

(一)各级河长设置。

据我镇河流分布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镇、村二级河长负责制。镇上设立总河长和副总河长。总河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总河长由镇长担任。

(二)各级河长职责。

1)镇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管理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村河长”履行职责,并组织领导本责任区内河的管理保护工作,对流域(河流)河长制工作及实施目标负责。包括水资源保护、水质达标、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破坏堤防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2)村级河长是本村区域内河段的具体责任人,协助镇河长开展检查、巡查等工作,做好对巡查员的监督指导。保持辖区内河道畅通,及时制止乱倒垃圾、乱堆垃圾现象,发现违法在河道设障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汇报。

()设置河长制办公室。

1)机构设置。镇设置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刘云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水管站、纪检办、农综站、环保站、派出所、财政所、土管所、安监站、食药所、学校、卫生院等负责同志组成。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保障全镇河长制工作全面实施。

(2)责任单位(部门)职责

办公室:负责“河长制”实施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镇“河长制”考核工作,督查“河长制”落实情况。

水管站:负责开展水资源保护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和水生态文明建设,配合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湖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及养护、河湖水工程建设,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纪检办: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实施水环境治理和管理有关工作的落实,依法对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的村委、单位,进行效能追责。

农综站:负责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排泄物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及河岸绿化工作,依法查处破坏河岸树木违法行为。

环保办:组织协调全镇河道生态建设,河道保洁工作;负责涉河建筑垃圾倾倒监管,建筑泥浆入河监管。

派出所:负责指导、加强涉河、涉水等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

财政所:负责水环境专项资金的支持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相关资金政策,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

土管所:负责指导、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职能范围内污水处理管网、排水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

学 区:负责加强学校周边河流环境管护,按规定处理学校的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组织学生开展保护水环境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学生不向河流乱扔垃圾,不在河里游泳,确保学生自身安全。

安监站:负责沿河砂石场安全生产排查和整改,河道采(洗)砂设备管理、扣押工作。

食药所:负责规范、监督沿河经营性店铺的乱排、乱倒行为。

卫生院:负责指导和监督饮用水卫生监测。

六、主要任务

()强化岸线保护和监督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非法侵占河道、开垦土地,对岸线乱占滥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清除沿河乱堆乱放现象,实施河岸绿化及河库沿线防护林带建设,消除河两侧50米距离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现象,使沿河环境景观整齐,两岸建筑物整齐美观的效果。

()规范河道采砂管理。按照河道管理层级,进一步明确河道采砂管理权责。贯彻落实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推进河道砂石资源有序开采,监督河道砂石资源费收缴和管理使用,保障河道清淤、疏浚、治理和管理保护经费。进一步修订《河道采砂规划》,科学划定河道可采区、禁采区、保留区,坚决取缔非法采砂行为。对取得河道采砂手续的采砂企业要划定采砂区域、落实砂坑回填和扬尘处理制度,实行优先保护、总量控制和有序开采。

(三)清障拆违。加强河道执法力度,依法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和其它危害河道行洪安全的物体。

(四)河道保洁。各村要按照镇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加强河面保洁工作及监督检查,督促保洁责任的落实,实现河道保洁覆盖率100%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上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镇河长制工作的推进落实。领导小组依照河长制工作方案,针对河道管理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各村、各站所、各单位要切实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道健康作为当前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根据各自职责,及时落实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大投入保障。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争取力度和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道环境治理与保护。管好、用好河长制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河道划界确权、环境问题整治等费用。

(三)严格考核问责。镇“河长制”办公室要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实行“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流域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河道巡查制度、工作督察制度、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等长效机制,原则上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汇总情况,研究对策。建立健全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明确考核目标,严格考核程序,将考核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河道、水源地、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管理不到位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营造舆论氛围。广泛宣传河道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在河道显要位置树立宣传牌,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河长制”公示牌,公布河道信息、河长名单、职责以及管护目标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结合节水型社会、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在学校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河道保护意识。充分利用微信、电视、宣传标语、网络媒体等方式,积极开展河道保护公益活动,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增强群众保护河道健康意识,提高对河道采砂、倾倒垃圾、废水排放等行为的监督,为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道管理保护营造良好氛围。

(五)建立督导机制。河长制办公室每年年底要编制次年河长制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大涉河项目专项检查,对督察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建立“智慧河流”平台,运用明查暗访、“河长微信群”,借助第三方监察,鼓励“企业河长”、“民间河长”、“社会监督员”、“河道志愿者”、“巾帼护水岗”等,对河流保护管理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附件1

 

大马营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唐      镇党委书记

    长:王金玉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剑瑛    镇人大主席

陈文亮    镇党委副书记

吉元昱    镇纪委书记

      镇政府副镇长

      员:邓兴军    镇政府副镇长

                  镇政府副镇长

      镇党建办主任

                 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朱国善    财政所所长

            李晓虎    镇食药所所长

                  镇司法所所长

赵天云    镇党委秘书

      镇政府文书

郑多乾    镇水务站站长

王玺国    镇农综站站长

彭海燕    镇经管站站长

            王东鸿    镇林业站站长

            何其方    镇文化站站长

            陈家儒    国土资源所所长

            杜文波    马营中心卫生院院长

            常旭久    镇畜牧站站长

陈希荣    前山村党支部书记

朱辅邦    马营村党总支书记

      磨湾村党支部书记

      窑坡村党支部书记

周尚伟    双泉村党总支书记

      圈沟村党支部书记

石怀有    花寨村党总支书记

张建沛    新泉村党支部书记

      新墩村党支部书记

田世昌    夹河村党支部书记

      楼庄村党支部书记

      城南村党支部书记

李泽民    高湖村党支部书记

尹华文    山湾村党支部书记

黄克友    上河村党支部书记

      中河村党支部书记

李治唐    下河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云同志担任,具体负责协调处理相关工作。

 


主办单位: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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