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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丹县促进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发展 拉动消费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索引号 6207250005/2023-0002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商务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3-07-19 09:40:15 是否有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系列讲话精神,推动商贸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让利促销活动,提升县域商贸经济活力,促进商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商务局牵头起草了《山丹县促进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发展拉动消费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以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系列讲话精神,应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充分发挥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在商贸流通业中的示范引领和支撑带动作用,在今后一段时间内鼓励县内商贸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做强做大,加快推进全县商贸经济上台阶、上水平、上规模,促进全县商贸经济不断繁荣,特制定了本《措施》。

二、起草的可行性

(一)在已出台的《山丹县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县委办发〔2021〕45号)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对于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进行扶持。

(二)《措施》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做出,未对公民的权利进行限制或减损。

(三)《措施》经起草单位多次组织摸底,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了有关机关、组织、公民及管理对象的意见。

三、主要内容

《措施》包含四方面奖励内容:

1.支持鼓励纳入统计的限上批发企业继续做大做强

设定四个档次,对批发企业销售额和增幅达到相应档次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具体是对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企业,每家由县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年销售额1亿元以上至2亿元(含2亿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企业,每家由县级财政给子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年销售额2亿元以上至3亿元(含3亿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企业,每家由县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对年销售额3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企业,每家由县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支持鼓励纳入统计的限上零售企业开展促销让利活动扩大经营规模

设定六个档次,对零售企业销售额和增幅达到相应档次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6万元、10万元、10万元、20万元。具体是对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含20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企业,每家由县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增长30%以上的企业,每家由县级财政给子一次性奖励6万元;对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企业,每家由县级财政给子一次性奖励5万元,增长30%以上的企业,每家由县级财政给子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企业,每家由县级财政给子一次性奖励10万元,增长30%以上的企业,每家由县级财政给子一次性奖励20万元。

3.支持鼓励纳入统计的限上住餐企业(大个体)开展促销让利活动扩大经营规模

设定六个档次,对住餐企业销售额和增幅达到相应档次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4万元、4万元、8万元、5万元、10万元。具体是对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企业,每家由县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增长30%以上的企业,每家由县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对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企业,每家由县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增长30%以上的企业,每家由县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对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20%以上的企业,每家由县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增长30%以上的企业,每家由县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4.对新纳入限上统计的批零住餐企业(大个体),实施三年培育计划

第一年,对新纳入限上统计的批零住餐企业和大个体,县级财政按照《山丹县促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九条措施》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第二、第三年,对仍在库达标且按时上报统计数据的批零住餐企业(大个体),促销让利成效明显,销售额增长20%以上的,每年每家由县级财政奖励1万元。

四、其他说明

(一)本《措施》奖励按年度兑现,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满足《措施》条件的,可于下一年度申请兑现上一年度奖励资金,县商务局根据《措施》制定实施细则,明确申报所需材料并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大个体)进行兑付。

(二)《措施》的支持对象为我县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大个体,应不存在涉税、涉统计、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保等方面重大违规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

(三)同一企业(项目)按“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相关政策(每家企业每年度可从上述《措施》中择优申请,但不能重复享受)。


相关解读文件: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丹县促进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发展拉动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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