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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丹县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37/2020-00090 发文字号 山政办发〔2020〕47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0-05-13 14:53:44 是否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及省市驻丹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全面推进全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公共机构率先示范作用。根据国家和省市的工作部署和标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山丹县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山丹县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发挥好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甘管局发〔2019]4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我县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有效改善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带动全社会普遍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二、工作目标
  2020年6月30日前,全县各公共机构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2020年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实施阶段(2020年8月31日前)

1.研究制定本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增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和存放场所,推动分类垃圾桶、垃圾袋的日常应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强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2.设立有害生活垃圾专门场所和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理,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要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严格落实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文件资料等可回收物处理的保密规定要求,履行资产处置程序,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

4.严格其他垃圾的分类、管理和清理流程,在办公室和公共区域按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两分类”配置垃圾桶或根据可回收垃圾类别增设垃圾桶,引导干部职工主动分类、自觉投放。5.根据就餐人数合理确立餐厨垃圾的处理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不具备就地资源化处理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将餐厨垃圾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6.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详细记录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等生活垃圾的数量、去向,与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签订回收协议。

(二)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0月31日前)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2020年8月31日前,各公共机构和主管单位分别填写本单位自评表和评分汇总表(附件4和附件5),汇总后报送县机关事务中心,由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机关事务中心对评价情况进行核查。自评80分以下的单位要及时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实达标。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协调。推行垃圾分类是利国利民利长远的重要工作,全县各公共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各尽其职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主体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要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常年工作内容,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和办法,推行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监督考核、示范创建内容,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及时总结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公共机构主管部门要按照制度标准和工作要求,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考核,定期通报垃圾分类工作情况。

(三)建立投放设施,畅通转运渠道。按照可回收物(蓝色)、有害垃圾(红色)、餐厨垃圾(绿色),其他垃圾(灰色)等四类划分(见附件),建立投放、存放区域或场所,张贴分类标识,配置相应的容器等设施,并建立登记、巡查记录和台账。要签订“三项协议”,设置至少“三类回收箱”,建立“三项台账”:一是与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签订收运协议,设置专门的有害垃圾投放场所或容器,建立记录有害垃圾数量、去向的收运台账;二是有食堂且具备收运条件的单位,要与专业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在食堂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存放餐厨垃圾,并建立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的台账制度;三是与具备资质的回收企业签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环保回收处理协议,设置专门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场所或容器,建立记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去向的台账制度。要确保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有保障,末端运输、处置有着落。

(四)落实报送机制,加强通报考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今后各类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重点任务。全县各公共机构要认真梳理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举措、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结报送工作。要按季度统计生活垃圾种类和数量,分析变化趋势,定期检查梳理本单位贯彻落实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每半年将相关情况(含电子版)报送县机关事务中心。

(五)抓好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全县各公共机构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编制垃圾分类指导手册,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各公共机构要从节约能源资源、留住绿水青山、建设生态文明的高度,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形成垃圾分类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附件:1.山丹县公共机构常见生活垃圾分类细则

2.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统计表

3.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台账

4.山丹县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标准

5.主管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分汇总表

6.公共机构带头开展垃圾分类倡议书

附件1、2、3、4、5、6.docx


相关解读链接:《山丹县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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