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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丹县2016-2017年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绩效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6207250037/2020-00052 发文字号 山政〔2019〕129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0-03-25 15:04:52 是否有效

市审计局:

你局于2019年2月14日至4月3日,对我县2016至2017年财政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绩效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针对反馈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严格靠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工作时限,现将审计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财经政策及制度执行方面

1.部门预决算编制审核方面

(1)部门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6年、2017年通过一体化管理系统上报的部门预算单位,已按要求将经济分类细化到末级科目。在财政批复下达部门预算中,因报表内容太多,无法逐项列出,县财政局将公用经费汇总到办公费和业务费两大类。今后县财政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批复部门预算,逐步做到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并按要求将支出科目细化到具体项目。

(2)2016年和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不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我县认真按照《预算法》和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三公经费”预决算只减不增、逐年下降的要求。但在决算数据上报过程中,个别单位财务人员因业务生疏,未系统掌握决算报表的填报要求,存在数据漏报、误报的现象。个别单位审核决算数据时,把关不严,导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账表不一致。今后我县将不断强化预算约束,规范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并加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检查力度,确保“三公经费”支出数据真实准确。

(3)资产负债表部门决算数和单位账面数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审计意见建议,今后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严格要求,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一是严格按照部门决算编审要求,认真贯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工作要求,严把数据审核关,采取人工审核和计算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二是加大对部门单位财务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单位财务人员专业水平,确保预算单位收支和资产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做到账实、账账、账证相符;三是加强与预算单位基础数据的核对,通过查看账簿、调阅资料等方式,对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进行复核。对已上报决算数据需调整的部门单位,要求必须提供调整依据,经审核无误后方可调整,确保决算报表数据与单位会计账簿数据一致。

2.预算执行方面

(1)应收未收政府性基金收入1254.21万元的问题

县政府已责成县住建局加大征收力度,清缴历年企业拖欠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人防易地建设费,至目前,已收缴基础设施配套费158.42万元,人防易地建设费31.89万元,剩余资金正在加大力度收缴。

(2)预算收入不实611.92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县财政局综合股已将原县畜牧局、粮食局办公用房用地拍卖后价款全部收回。②2017年12月,因税务部门年终扎帐,原县国资办将国有资产处置应缴未收缴税款181.92万元挂账,该税款已于2019年1月16日缴入国库。

(3)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做清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关于高原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借款53.21万元的问题,由于企业法人失联,企业停产,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已将山丹县高原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至县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追讨借款。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借款398.45万元,垫支碧原蜂业有限责任公司、丹马油脂有限责任公司产业化项目扶持有偿资金,农业综合开发办已与碧源蜂业有限责任公司、丹马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分期还款合同,截至目前,已归还借款131.45万元,剩余借款将按合同约定分期归还。

(4)地方债务平台数据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2017年7月,根据《山丹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山审报〔2017〕24号)审计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将挂账的陶瓷厂企业改制款209.93万元上缴国库。2018年预算安排用于消化政府债务系统外国政府贷款208.21万元。

3.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方面

(1)未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拨付资金37934.4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为加快全县支出进度,县财政局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通过下发催办函等方式督促项目单位加快资金支付,但支出进度与省市要求仍有差距。为确保资金支出进度,我县采用实拨方式拨付部分专项资金。从2019年开始,财政资金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办理。

(2)部分采取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未支付给供货商或施工单位49151.61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今后我县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优化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程序,继续推行项目催办制度,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相关规定,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供应商和施工单位。

(3)将部分属于直接支付范围内的项目纳入财政授权支付范围254.19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2016年,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甘财库〔2016〕25号)精神,我县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授权支付额度调整到3万元。 2018年,县财政局积极调整授权支付额度,授权支付额度调整到单笔支付10万元。今后,我县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政策执行方面

整改落实情况:从2018年开始,县财政要求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扎实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县政府已责成县财政局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审批管理和监督,对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未落实项目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审批。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对国有企业采购项目不再审批。持续加大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审批,加强对政府采购档案的规范管理。针对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县财政局纪检组长已对政府采购经办人员进行提醒约谈。

5.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闲置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财政局于2019年4月15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及闲置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山财办〔2019〕14号),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及闲置资产清查工作。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及闲置房屋、土地资产,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统一管理。

(2)国有资产购置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2015年8月4日第二十六次县长办公会纪要精神,由国资办负责,将已拍卖的部分铺面回购。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山丹县支行计算的存款利息(附中国人民银行山丹县支行综合业务部计算的存款利息明细),经2017年10月18日县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同意退还买受人尹娟资金172824.96元(其中:本金134400元,补偿金38424.96元)。

(二)延伸审计预算单位发现的问题

1.财经政策执行方面

(1)陈户镇政府套取退耕还林补助32.04万元, 超标准收取退耕还林管护费83.38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陈户镇已将2016、2017年集体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20500.8元,退耕还林管护费83.38万元上缴县财政局。针对孙营村、范营村、盘山村村干部坐收坐支村集体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问题,陈户镇党委已于2018年9月20日给予范营村原文书陈振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盘山村党支部原书记徐俊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纪委于2018年9月29日给予孙营村村委会原主任王玺珍开除党籍处分。

(2)挪用专项资金12.1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大马营镇政府已将挪用惠农户利息支出的气象费0.5万元进行了账务调整,将0.5万元上缴县财政局。②县农投公司于2019年9月29日将违规支付的1.6万元审计费已上缴县财政局。③县林草局积极催促5家合作社退还资金。于2019年4月22日上缴县财政局9.22万元。于2019年10月10日上缴县财政局10万元。

(3)违规以现金发放奖励3.55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政府已要求相关单位强化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从严审核各项报销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不予报销。同时,强化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杜绝以现金发放津补贴的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4)应缴未缴财政收入202.68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原县国土局账面挂2014年以前应缴财政款202.68万元,主要是2014年以前收取的采矿权价款。由于原县国土局自收自支人员较多,该资金已用于发放自收自支人员工资,现已无法收回上缴县财政。县政府已责成县自然资源局严格按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将收入及时上缴县财政。

(5)漏缴税金0.28万元的问题。

2016年至2017年,县住建局收取房租14000元,未代扣代缴房产税、增值税及附税等0.28万元,收取的房租全部缴入县财政局。在以后的房租收缴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房租进行代扣代缴房产税、增值税及附税等后再上缴县财政局。

(6)社会救助资金结余13.64万元未上缴财政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审计期间县民政局已将退回的社会救助资金10.84万元上缴县财政。清泉镇已将社会救助资金结余资金2.8万元上缴县财政。

(7)公务接待活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相关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山丹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并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控制接待次数、陪同人员、餐费,坚决杜绝超批次超标准接待,并做到接待费报销凭证审批单、发票、接待清单和派出单位公函“三单一函”齐全。是各相关单位完善了管理制度、内控制度,规范了公务接待审批流程,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活动,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原县畜牧局已将两次多报接待费716元收回基本账户。

(8)超范围列支283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根据市审计局提出的整改意见,县政府责成县林草局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县林草局已停止发放2019年国有林场、苗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019年补助资金85.293万元已于2019年10月9日上缴县财政局。②县政府已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严格规范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严禁报刊违规发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对不符合征订要求的报刊坚决不予征订。

2.财务管理方面

(1)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6.28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人社局于2016年12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与兰州宏桥德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建设社保综合电子档案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中标总价43.8万元(其中包括硬件设备12.5万元,存量档案扫描服务4.8万元)。按照合同约定,于2016年12月底支付兰州宏桥德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总费用的30%即13.14万元,其中硬件设备12.5万元已计入固定资产;2017年6月支付项目总费用的60%即26.28万元;2018年7月支付项目总费用的10%即4.38万元。除硬件设备12.5万元和存量档案扫描服务4.8万元,其余信息管理系统费用26.5万元(43.8-12.5-4.8=26.5万元)未计无形资产。根据《政府会计制度》和审计建议,县人社局已将社保综合电子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费用26.5万元补记无形资产,确保了资产账实相符。

(2)不合规票据列支706.94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未按规定开具发票629.95万元的问题。山丹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按照合同约定于2017年3月开始实施,审计时因项目还在实施,尚未进行验收,项目实施企业未及时开具发票。目前,县商务局已拨付项目实施方资金1924.95万元,并督促企业开具了全部发票。②未按规定取得发票76.99万元的问题。大马营镇政府在审计期间将2016年2月借条列支的退耕还林防火道路工程款19万元、2017年以收条列支的退耕还林管护及补植补造费用57.99万元进行了账务调整,挂其他应收款科目,督促施工方于2019年4月8日开具税务发票,并以发票进行列支。

(3)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174.21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原县国土资源局将2015年以前形成的预付款23.1万元长期挂账的问题。该问题属历史遗留问题,清理难度大,往来款项大部分都产生久远,增加了处理难度。县政府已责成县自然资源局加强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学习,进一步规范记账,同时尽快与县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消化解决相关遗留问题。②县水务局2015年以前项目前期费用长期挂账未清理151.11万元的问题。其中大型灌区61.26万元,河西万亩节水项目35.85万元,白石崖水库项目5.99万元,李清连通工程0.87万元,以上资金都是该项目的前期费用,除李清连通工程项目还没落地,其他项目已实施完毕。由于时间长,跨度大,现已确认无法收回,应作为坏账处理,县水务局将按坏账处理程序上报财政部门审批。大口子河水库47.14万元,该款项县水务局已和甘肃水务山丹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沟通,将在工程项目后期到位资金中收回,同时做好会计账务处理。

(4)会计资料不齐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由于账册多次翻阅、保管不善,致使两张支票存根不慎丢失。现已从银行将两张现金支票原件复印。大马营镇政府已对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工作人员引以为戒,在以后的工作中更细心、更认真地保管账目资料,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工程投资建设方面

(1)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祥瑞老年服务中心(含光荣院)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因项目已完成竣工决算相关手续,为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性,县民政局与县自然资源局进行衔接沟通后,对山丹县祥瑞光荣养老服务中心的国有资产部分进行划拨,分隔了独立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支付了剩余的34.78万元工程款,并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手续。

(2)建设项目超概算投资859.85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城市新区生态休闲园建设项目超概算投资690.49万元的问题。项目超概算主要是由于工程量增加、设计优化变更和招标清单漏项造成超预算。2019年3月28日,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讨论了县住建局《关于城市新区生态休闲园工程调整概算的请示》原则同意对生态休闲园工程概算进行调整,工程决算按第三方审核最终决算价3689.57万元执行。②城市新区道路工程超概算投资169.36万元的问题。由于征地拆迁、道路基层、建设材料等因素,经县政府同意,部分建设内容进行了变更,人行道变更由甘肃景洪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山丹县城市新区道路建设工程人行道变更设计图》。

(3)4个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①县住建局实施的清泉镇双桥村危旧桥改造项目于2019年3月28日进行了竣工验收,计划于2019年11月前完成工程决算。②马营河流域管理处实施的2017年马营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现正在办理工程财务决算、第三方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定、财务审计等工作。计划于2019年10月底完成竣工决算,11月底进行竣工验收。③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县级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现正在落实县级配套资金,待配套资金到位后及时进行财务决算。④节水型社会建设办公室实施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已于2019年7月12日完成工程法人验收,现在正在办理工程、财务决算、第三方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定、财务审计等工作,计划于10月底进行竣工验收。

(4)项目先开工后招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以后的采购中,我县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对单位确需要采购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及时申请政府采购报批,需要进行招投标的项目,严格进行招投标,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5)“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不准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立项时,严格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牧厅关于甘肃省实施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0]188号)文件规定,对受益村农户进行筹资筹劳,没有超标准,违反规定进行筹资筹劳。目前,“一事一议”项目还是按2010年制定的筹资筹劳标准,已不能适应现在的经济形势发展。加之村内人员多数是老弱病残,已无法实现投劳投工,造成筹劳不到位。

(6)列支与项目建设无关费用20.22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培黎国际职业学院筹建处积极对相关问题进行清理整改,现正在将相关资金按原渠道归还,并做好会计账目的调整。

4.职责履行方面

创业担保贷款及妇女小额贷款逾期未收回618.95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县人社局安排专人与经办银行联系,对由担保基金代偿的贷款618.95万元进行了认真梳理,通过划扣担保人工资、向欠款人所在单位下发了《山丹县创业担保贷款担保人工资划扣通知书》,以及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等方式收回逾期贷款。截至目前,已收回逾期贷款661881.47元。

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今后,我县将严格按照审计建议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收入征管,优化营商环境,调整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管,全面落实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抓主抓重,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强化财经纪律,提升财政管理水平。维护预算的刚性约束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关键。各乡镇、各部门必须把财经纪律、支出标准的刚性约束作为高压线,严把支出关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一是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差旅、出国以及公务用车等管理办法或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有关规定,强化预算硬约束,严禁列支超预算、无预算、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切实维护财务制度的支出刚性。二是强化工资津补贴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规定的津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不得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不得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三是增强财经法纪观念。切实提高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政治责任感,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财务人员带头学习、熟练掌握、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依法依规办理会计事项,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科学规范预算编制,严格落实预算执行。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内容,细化编制项目,注重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把预算编制与单位实际有机结合,合理测算年度内各项收支,根据资金的来源渠道和支出内容,将收支完整纳入单位的预算;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管理,紧扣重大决策和重点支出需要安排资金;从强化制度建设、规范预算执行、监控、考核和信息公开等方面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财政资金高效运行。在项目建设中,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对已开工的项目,加快施工进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及时筹措和拨付资金。对完工的项目及时组织结算验收。对暂不具备条件实施的项目,及时调整或按程序变更,加快建立财政投资评审长效机制,有序开展财政投资评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四)加强资金监管力度,规范财政运行秩序。继续加强扶贫、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民生资金监管,完善扶贫资金实时动态监控机制,将用于脱贫攻坚的财政资金全部纳入动态监控平台,实行精细化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巩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机制,做到购置有审批,报损有批复。进一步盘活闲置国有资产,确保处置收入及时入库。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财政预算、调整支出结构、制定完善财政政策的重要依据,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认真做好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

山丹县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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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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