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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丹县加快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50037/2020-00085 发文字号 县委办发〔2020〕24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0-05-09 17:34:29 是否有效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及省市驻丹各单位:

《山丹县加快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山丹县委办公室  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山丹县加快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培育畜牧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培育发展牛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根据《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支持牛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助推脱贫攻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市委办发〔2019〕7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牛产业是我县农村经济中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传统产业之一,也是我县草畜产业中的优势产业。发展牛产业对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产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目前来看,我县发展牛产业具有一定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全县草地总面积471.5564万亩(含马场),粮食等农作物常年种植面积62万亩,年产农作物秸秆24万吨,秸秆饲料化利用达到15.6万吨,年人工种植牧草30万亩(含马场21万亩),饲草料资源丰富,全部转化利用可饲养牛羊等草食畜200万头(只),是发展养殖业的理想区域。加之,近年来我县在肉牛繁育体系、营销体系、防疫体系建设和饲养技术推广等方面有了较快发展。至2019年底,全县牛的饲养量达到2.6万头(含马场0.8万头),其中,能繁母牛1.2万头,出栏0.5万头。全县培育饲养量500头以上肉牛规模养殖场(户)2户,200-400头牦牛养殖育肥合作社10户。全县现有肉牛养殖场(户)209户、肉类屠宰加工企业2户,饲草料收储加工规模企业4户(年收储加工饲草20万吨),有机肥生产企业4家,繁育改良点5个,为牛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同时,通过实施动物防疫体系项目,县、乡镇、村动物防疫基础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明显增强。综合分析,发展牛产业投资风险小、经济效益明显,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大力发展牛产业,可以充分发挥我县资源优势,更多地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更合理、更有效地配置农业资源,实现农民增收和财政增长目标。可促进畜牧业内部结构调整和产业间的良性循环,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实现农产品多层次增值,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二、发展思路、奋斗目标及工作重点

(一)发展思路

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科技推动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以构建现代畜牧产业体系和经营体系为抓手,调整生产结构,突出基地建设,扩大养殖规模。合理布局产业发展,在陈户镇、大马营镇、霍城镇、李桥乡、老军乡发展牦牛产业,在清泉镇、位奇镇发展肉牛产业,在东乐镇发展奶牛产业,通过对全县牛产业进行区域性布局、系统性的技术支撑、精细化经营的策划助力,把山丹牛产业做强做大。

(二)奋斗目标

经过5年的努力,全县牛产业发展布局初具规模,产业市场占有率明显提高,牛产业链体系基本形成。到2024年底,建成千头肉牛养殖基地3个,500头肉牛养殖基地6个,万头奶牛养殖园区1个,肉牛养殖示范村8个,全县牛饲养量达到7万头(含马场),其中:牦牛饲养量达到3.7万头,肉牛饲养量达到2.3万头,奶牛饲养量达到1万头,牛产业产值预计达到3亿元以上。

(三)工作重点

1.加大规模场区建设。在李桥乡东沟村、陈户镇范营村、清泉镇北滩村建成千头肉牛养殖基地3个;在老军乡羊虎沟村、焦湾村,大马营镇中河村、窑坡村,霍城镇下河西村,陈户镇东门村建成500头以上肉牛养殖场6个。全县建成万头奶牛养殖园区1个。

2.实施肉牛养殖示范村建设。把清泉镇西街村、位奇镇张湾村、东乐镇西屯村、陈户镇范营村、霍城镇刘庄村、老军乡潘庄村、李桥乡东沟村、大马营镇窑坡村建成肉牛养殖示范村。

3.搞活小规模市场。按照大规模带动小群体的发展要求,大力发展千家万户养牛,探索一乡建设一牛市的销售模式,培植一批规模比较大的肉牛运销户和运销企业,加大现有规模企业的改扩建,发展肉牛精深加工,培育品牌,搞活市场流通,彻底解决卖难问题,促进养牛规模稳步扩张。

三、扶持政策

积极争取中央、省、市项目支持,按照项目建设要求统筹考虑;县级财政补助资金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加强监督,公平合理”的原则,对规模养殖场和良种基础母牛1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在政策、资金方面给予财政补助,对新建500头以上肉牛养殖场在资金方面给予财政补助;鼓励创新发展,对牛产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加大财政金融扶持,积极争取市财政给予奖励,并加大县财政奖励支持力度。

(一)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项目扶持

积极争取国家粮改饲、草牧业、秸秆饲料化利用、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等项目;积极争取畜牧业主导产业、畜禽健康养殖、肉牛标准化养殖场区建设等项目;积极争取现代畜牧业全产业链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国家农业全产业链开发创新示范区建设、全省肉牛可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建设项目,带动加快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甘牛”良种繁育扶持

1.择优确定50户养殖良种基础母牛10头以上的养殖户给予重点扶持,每年每头基础母牛补贴500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安排,具体补助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制定。

2.以西门塔尔牛为主,扎实推进冻配改良,所需冻精按市级财政每头能繁母牛15元标准统一采购,其中:14元为肉牛冻精采购费用,1元为肉牛冻精采购、储存、保管等业务费用。

(三)肉牛养殖场建设扶持

新建存栏500头、1000头以上的标准化肉牛养殖场区,分别给予以奖代补资金30万元、60万元的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安排。

(四)财政金融支持

1.以“政府—银行—保险—企业”共同协作模式(简称“政银保企模式”),推行“繁育贷”(对繁育母牛养殖户贷款)和“育肥贷”(对育肥肉牛养殖户贷款),解决肉牛养殖农户融资抵押不足的问题。以引进“第三方管控+银行贷款”的模式(简称“管控模式”),解决屠宰加工企业抵押不足的问题。

2.设立牛产业互助担保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专门用于支持牛产业发展。帮助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规模养牛场、专业合作社和养殖户等解决融资难问题。

3.支持引导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适度规模养牛,可根据产业发展实际,以“以奖代补”等方式,安排专项扶贫资金用于支持牛产业发展。

4.以“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牛屠宰加工企业银行贷款予以贴息,鼓励屠宰加工企业扩大生产。以年屠宰加工5000头牛奖补50万元为起点,每增加3000头增加奖补50万元,累计计算奖补资金。专项用于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补贴。

5.按照中央、省级出台的农业保险政策,落实牛保险补贴资金。从2019年起,将省级补贴品种的保费分摊比例统一设置为:贫困户除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外,剩余资金由县财政补贴50%,贫困户自缴10%;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非贫困户等投保主体除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外,剩余资金由县财政补贴40%,自缴20%的比例分摊保费。

6.鼓励创建标准化示范场,对当年创建的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县级财政安排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申请市级财政奖补资金20万元。

7.落实牛养殖场及市场、加工企业设施用地。合理规划,积极落实牛养殖和屠宰加工、交易市场所需土地,为牛产业发展提供必要的空间。在符合环保要求和不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条件下,可鼓励农民利用农村废旧住宅院落适度养殖肉牛。

(五)扶持创新发展

1.扶持引导组建产业联盟。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自愿参与、合作互助、责权清晰、行业自律、自建自营、自主发展”的原则,组建“肉牛产业联盟”,吸纳饲草企业、规模牛场、合作社、养牛户、屠宰加工型企业入盟,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利润反哺、互利共赢、抵御风险、组团发展,进一步提高牛产业发展规模化、组织化、效益化程度。县上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每年择优确定1-2个运行良好、带动力强的牛产业联盟给予重点扶持。

2.扶持现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探索推广“国有企业投资+龙头企业运营”等模式,通过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扶持奖励措施,支持现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各乡镇采取多种形式,充分盘活、有效利用空置牛场,增加养牛数量、扩大养殖规模。县上对牛产业龙头企业按照加工销售业绩及纳税情况、养殖规模、出栏数量、带动能力,对专业合作社按照带动贫困户数量、规范化运营水平和经营效益,每年进行综合评价,对前5名推荐市上争取奖励。

3.加大牛产业龙头企业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引进整体实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重点龙头企业,积极探索“轻资产招商”模式,引进牛产业龙头企业在严格兑现县政府出台的招商引资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实行“一事一议”,并吸引实力雄厚的全产业链龙头企业落户我县。

4.全力推进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建设。实现对肉(奶)牛电子身份、饲养防疫、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品牌建设、运营销售、筹资融资等多方面、全过程精准化管理,实现“互联网+畜牧业”,推动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5.切实加强动物防检疫体系建设。支持县兽医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提高疫病诊断检测整体水平。加强动物检疫体系建设,健全机构,充实力量,保障经费,确保从养殖到屠宰环节免疫、消毒、隔离、检疫、检测等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统一、规范、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营造发展氛围。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牛产业发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树立样板,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促进肉牛产业发展壮大。

(二)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县上成立肉牛产业化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兼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兼任,成员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相关部门抽调一批业务骨干,开展具体工作。各乡镇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确定一名领导专抓此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实施牛产业开发工程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明确职责,完善扶持政策。积极鼓励县内外有实力的组织或个人兴办养殖、加工企业,县上在土地划拨、用水、用电等方面给予帮助支持,各乡镇也要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发展牛产业。县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要把发展牛产业列入专项计划,立项申报相关项目,增加项目资金投入。金融部门要按照“特别对待、择优扶持、效益优先”的原则,积极为牛产业发展提供贷款支持,进一步探索完善贷款担保机制,加大养殖大户和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信贷扶持。县自然资源局要对饲草料用地、圈舍用地和畜产品加工企业用地给予优惠或无偿划拨,满足规模发展的需求。县农业农村局对养殖场(户)在购置饲草料加工机械方面给予优惠扶持。同时,广泛吸纳社会闲散资金,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对牛产业的资金投入,按照“各方协调,互惠互利”的要求,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导向,公司、农户和社会投入为补充的投入体系,为牛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四)加强考核,促进任务落实。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把扶持发展牛产业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建立一把手负责制,逐步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促落实的长效机制,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确定目标任务。县政府对乡镇牛产业发展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本实施意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解读文件:《山丹县加快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县委办发〔2020〕24号)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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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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