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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审计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50014/2020-00065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审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12-12-31 11:51:08 是否有效

2012年,山丹县审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和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探索建立民生领域审计项目阶段性审计过程情况公告,关注舆情民意,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努力把审计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推进审计机关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鉴于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山丹县审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和指导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定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
  (二)建立健全制度。制定了《山丹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制度,建立健全了相关各项工作机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通过以上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强化教育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局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年度计划,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我局按照县政府公开政府信息有关要求,主要是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其中,山丹县审计局概况、职能及机构设置类信息、与审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审计业务工作类信息、其他类信息。

三、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申请情况。无
  (二)答复情况。无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长丰县审计局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者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中未发生向县审计局申请行政复议和对县审计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具体承办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县审计局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工作,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及时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分析存在困难、问题的原因,研究提出对策。在调研基础上,适时修改完善长丰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促进这项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山丹县审计局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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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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