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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250072/2020-0000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目录 山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0-12-04 16:40:06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我局自2019年2月20日挂牌成立以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2019年我单位主动公开退役军人事务信息2篇,未收到政务公开申请。在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监督保障方面做到了以下几点:1.确定一名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的干部兼职负责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政策信息及时公开到位;2.针对我局涉及政策宣传、经费公示、职能职责等内容,及时在山丹门户网站进行发布。3.我局坚持把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由办公室负责全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并把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加大对政府信息清理,保密知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年度工作报告以及政策咨询等知识的。5.结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实际,全面梳理政务信息,精准确定公开范围,梳理出政务服务事项25项,权责清单57项,其中政务服务事项已全部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公开,权责清单在甘肃山丹政府门户网上公开。切实保障全县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00

规范性文件

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0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25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00

行政强制

0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自2019年我局成立以来,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重点领域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广度不够;三是政务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

1.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继续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营造贯彻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督促机关各股室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特点,围绕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正确把握涉密信息和敏感信息,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

3.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对退役军人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就业创业、社保接续等政策性信息在门户网站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和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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