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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乐镇:党建引领展巾帼风采 妇建凝聚促邻里有爱

发表日期:2024-04-24 11:37 作者:王成丹
来源:甘肃山丹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新征程上妇女儿童事业展现新气象新作为,为美丽新东乐的建设贡献巾帼智慧和力量。东乐镇妇联坚持党建带妇建,引领巾帼有作为、建新功,贴近基层,精准服务妇女儿童,将妇联组织的服务延伸到妇女群众生活的最小单元,打造最前沿的妇女工作微阵地—“妇女之家”。

有需要,在“家”满足。在“妇女之家”中,杜晓婷同志正带领大家交流自己的读书心得体会,杜晓婷同志是一名党员,也是一名深耕基层的村妇联主席。为帮助村里的左邻右舍、留守妇女,她把自己家建立成妇女群众的第二个家庭。平日里,大家聚在一起,一起读书,一起交流读书的心得体会,既提高了自身的修养,又感受到了阅读的快乐。

有问题,在“家”探讨。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向城镇转移,农村空心化程度越来越高,农村留守妇女面临着上有老下有小、独自一人承担家庭重担、无人抚慰的困境。东乐镇妇联以问题为导向,在“妇女之家”的新模式中,鼓励引导有威望的女党员、村妇联主席秦小平同志成立“妇女微家”,满足妇女群众的多元需求。面对面与村内妇女一起探讨赡养老人、家庭教育等问题,大家围坐在一起,不时交流各自的育儿心得和生活经验,不断吸引群众的参与,成为了老党员、老妇联执委特色服务的亮点。

有矛盾,在“家”解决。“妇女之家”不仅是一个个特色活动场所,更是一个倾诉问题化解矛盾的“调解室”。东乐镇城西村结合自身地理优势,与镇司法所、镇综治中心联合,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安全生产月、母亲节等节日,通过现场讲解、解答咨询、案例解析、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妇女群众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常识,引导妇女们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所遇到的涉法问题,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依法维权能力。并鼓励妇女群众通过自身法律学习,带动身边的家人、邻居、朋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打造平安和谐新乡村。

有特长,在“家”展示。镇妇联从镇域范围内寻找有特长的党员、妇联执委成立“妇女之家”,扩大服务半径,丰富服务内容。在东乐镇大桥村居住的党员王艳琴同志,带领着村里的姐妹们丰富娱乐生活。有各种文艺爱好的空巢、孤寡、失独等妇女姐妹聚集起来,绣鞋垫,织毛线灯笼、跳广场舞,拉家常,谈情感,既丰富了生活,又得到了情感上的慰藉。

“党建带妇建”的着力点,就是要带好组织、建强组织,就是要扩大覆盖面。东乐镇妇联将继续坚持“党的基层组织建到哪里,妇联基层组织就建到哪里,哪里有妇女群众,哪里就有妇联组织”的原则,通过建活组织、用活阵地、带活队伍、搭活平台,不断扩大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的覆盖面,通过“妇女之家”小阵地,来凝聚巾帼大力量,激发妇女的主人翁意识,共同书写基层社会治理大文章。(通讯员 王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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