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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全面推行司法所与综治中心融合发展,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

发表日期:2024-08-30 15:57 作者:尤月亮
来源:甘肃山丹

今年以来,山丹县利用构改革契机,积极探索推动司法所与镇综治中心融合建设、联动运作,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更多法治内涵。全县8个乡镇中,实现融合建设5个,有效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阵地联合共建一体化”,不断完善服务功能。针对司法所与镇综治中心职能相近、业务交叉、工作联系紧密等特点,推行综治中心与司法所合署办公,规范化建设阵地。按照“六有”“八化”的要求,设置了“一厅六室两平台”(即公共法律便民服务和群众接待大厅;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室、综合调度室、反邪教和禁毒警示教育室、安置帮教室、社区矫正宣告室、心理咨询室;综治信息平台、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平台),不断健全人民调解、重点人员服务管理、治安巡防、公共法律服务等服务职能,优化综治信息平台(网格化管理)、视频监控等信息化功能,将更多法治资源、法治保障融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既提升了司法行政工作效能,又实现了“一网多办”“一窗通办”,努力提升群众工作满意率。

力量整合共用“协同化”,不断增强团队优势。山丹县持续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完善司法所与综治中心的机构及其成员。司法所长兼任综治中心副主任,在人员配备上,司法所与综治中心配备人员均在3人以上,分工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融合,同时,整合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力量参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引导法律顾问参与村务协商,审查村级合同协议等工作。全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和评选,现已培育法律明白人738名。筑牢群众的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全面落实平安山丹、法治山丹建设的各项任务。

业务结合共担“集成化”,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坚持信息共享、网络共用,统筹做好群众接待、矛盾纠纷调解、法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心理咨询、视频监控等工作,构建业务结合、协同配合、信息共享、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同时,综合运用“三官一师一员”(检察官、法官、警官,律师,调解员)、“五治三团”、两委员一代表、群防群治等工作力量,着力推动“资源在一线融合、信息在一线应用、矛盾在一线化解、服务在一线强化、平安在一线实现”,有效满足了辖区群众“零出行”“零距离”“零接触”的工作需求。(山丹县司法局 尤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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