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文化馆简介
山丹县文化馆(山丹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山丹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隶属于山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国家二级文化馆。始建于1951年,建馆时为山丹县民众教育馆,1986年,根据“三馆分设”的要求,县文化馆设为独立的群众文化公益性事业单位。2007年,新建县文化馆办公活动大楼,建筑面积1800㎡,共四层,设有书画摄影展厅、多功能会议厅、曲艺排练室、舞蹈排练厅、非遗办公室、烙画传习所、剪纸传习所、群文辅导室、书法室、美术室等十多个功能室。所有场馆周一到周日免费对外开放。2007年6月,成立“山丹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与山丹县文化馆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合署办公,现有工作人员9名(其中:管理岗1名,副高级职称2名,中级职称3名,初级职称3名),各类文化团体近20个,成员近600余人,其中4个文化社团,被市文化馆评为市馆办团队。山丹县文化馆先后于1990年、1993年荣获文化部颁发的“全国先进文化馆”和“标准文化馆”称号;2002年荣获省文联第二届“甘肃省民间文艺十年奖”三等奖。
近年来,文化馆组织举办四届“全县广场健身大舞”,以及“全县秦腔戏迷大赛”、“山丹民歌大赛”,家庭才艺大赛、少儿舞蹈大赛等活动,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和好评,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文化馆积极创编各类文艺节目和书画作品,其中自编的节目《救红军》参加省上演出并获奖;创作编排廉政小品《局长的车》参加全省第二届小品大赛,荣获最佳创作奖,自编的舞蹈《扇舞翩翩》参加市级演出并获一等奖;小品《买驴》在我县家喻户晓。山丹县现有非遗传承人147人,其中省级传承人3人,市级传承人51人,县级传承人93人。省级非遗项目4项,市级非遗项目25项,县级106项。27所非遗传习所挂牌运营,建成省级非遗扶贫工坊4家。县级非遗研发中心1处。研发创作的山丹烙画、剪纸、麦秆画、刺绣、玉雕等民间艺术品屡获全国、全省旅游产品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