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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表

发布机构:政府服务中心 2018-09-11 08:40:00
山丹县2018年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表
  填报单位(盖章):单位:套、户
新开工(筹集)基本建成
其中:2017年提前开工(筹集)其中:货币化安置
一、各类棚户区改造小计40690052
    1.城市棚户区406952
      其中:城市危房
            城中村56252
            全国重点镇棚户区
            旧住宅小区改建(扩建、翻建)工程3447
            中央企业棚户区60
    2.国有工矿棚户区
      其中:中央企业棚户区
    3.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
    4.国有垦区危房
二、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量————————————
三、年度计划发放租赁补贴数1200————————
说明:1.城市规划区外的国有工矿棚户区列入“国有工矿棚户区”栏,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工矿棚户区列入“城市棚户区”栏。
      2.棚改货币化安置的,同时填写开工(筹集)栏和基本建成栏。
      3.全国重点镇名录见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公布全国重点镇名单的通知》(建村﹝2014﹞107号)。
      4.旧住宅小区改建(扩建、翻建)工程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建保﹝2012﹞190号)相关规定。
      5.2017年提前开工(筹集)的棚改量,是原考虑在2018年实施改造,实际在2017年年内提前开工和筹集且未列入2017年计划的任务量。
      6.2018年不再编报公租房新建(含购买、长期租赁)任务量,各地仅根据在建项目实施情况,提出基本建成任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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