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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人民医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6207250047/2023-00002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人民医院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3-01-17 10:51:43 是否有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教学、科研、急救、康复、计划生育等医疗卫生服务。

2.贯彻落实卫生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做好各种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治疗工作。

3.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西医并重方针和国家医药法律法规,执行医药政策,拟定实施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发展战略、规划。

4.确保全县人民中西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西医结合医疗环境,加强医院标准化建设。

5.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6.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救援及院内急救任务。

7.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8.做好医院人才的培养及重点专科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简便、灵验、价廉的医疗服务。

9.承担医学院校的临床实习、医学人才的培养及下级医疗机构技术骨干的临床进修学习。

    10.做好医院医疗安全、护理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饮食卫生等工作。

11.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活动,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

12.对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医学道德的宣传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多样化,切实做到优质服务和廉洁行医。

13.承担上级部门及县卫计委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二、机构设置

设置病床620 张,科室34个,其中职能科室9个,临床科室18个,医技科室7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3年山丹县人民医院预算收入4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5万元。预算支出495万元。

(一)收入预算

2023山丹县人民医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4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专项拨款增加

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5万元,其中基本补助拨款350万元,项目拨款145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3年度预算支出合计495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145万元,增加41.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专项拨款增加。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卫生健康支出49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5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 ,5 ,6 ,7-1 ,7-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350万元,2022年预算350万元持平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4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45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无项目拨款

项目共计3 ,公立医院改革补助资金350万元,贫困听障儿童救治工程项目资金100万元,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省级补助资金45万元。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2023年,本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

(四)非税收入

本单位非税收入0万元

、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未做此项资金安排。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6291.59万元 ,其中:单位共有车辆7辆,价值181.24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表及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友情链接

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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