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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机构: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08-16 14:54:14

                                 2022年度

                         山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 指导并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具体措施。

(五) 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 指导并组织开展伤病残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养老等机构的相关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 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 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 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 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 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退役军人方面的能力建设。

二、机构设置

山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山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机关和山丹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委编办核定单位编制共计15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3人。2022年末实有人数19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6人,在职事业人员10人,工勤3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43.7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37.47万元,增长42.32%,主要原因是按国家相关政策提高优抚对象各类生活补助标准,落实新的优抚政策。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143.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3.70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143.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1.70万元,占95.24%;项目支出102.00万元,占4.7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43.70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637.69万元,增长42.34%。主要原因是按国家相关政策提高优抚对象各类生活补助标准,落实新的优抚政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3.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9.47万元,增长42.51%。按国家相关政策提高优抚对象各类生活补助标准,落实新的优抚政策。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37万元,支出决算为5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有自然减员情况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6.71万元,支出决算为204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6.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国家相关政策提高优抚对象各类生活补助标准,落实新的优抚政策。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7万元,支出决算为2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2.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落实了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38万元,支出决算为1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1.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2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8.8万元,增长36.25%,落实优抚政策的人员范围扩大,人员增加,优抚对象享受各类补助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6.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3万元,下降7.41%,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逐年压减,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公用经费用途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修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3万元,下降7.4%,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10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9.18%,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10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9.18%,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1,共涉及资金1538.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2%。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2022年度退役军人退役安置、拥军优属、烈士褒扬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 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大学生参军入伍一次性奖励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双拥模范城创建经费1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军队移交政府人员安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35万元,执行数为33.18万元,完成预算的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落实军休人员及无军籍职工工资、医疗保险和取暖费,解决军休人员及无军籍职工的生活困难,增强了他们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企业undefined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47.67万元,执行数为36.99万元,完成预算的7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解决企业undefined干部的生活困难,提升了生活保障水平,维护了社会稳定;2022年优抚对象补助经费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557.63万元,执行数为557.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高优抚对象生活保障待遇,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项目全年预算数106.47万元,执行数为106.4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高优抚对象生活保障待遇,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春节、“八一”期间慰问驻丹部队及重点优抚对象资金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42万元,执行数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确保全县人民及驻丹部队官兵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深深关切,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关心、爱护困难群众及人民子弟兵的良好氛围;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经费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4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1-4级分散供养残疾人军人护理费补助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3.14万元,执行数为3.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使得残疾军人在生活护理方面得到有效保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2.81万元,执行数为2.81万元,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效缓解优抚对象物价带来的压力,提高他们的荣誉感和自豪感到有效保障,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27.67万元,执行数为127.6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解决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生活困难,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励补助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31.7万元,执行数为3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鼓励适龄青年参军报国和履行兵役义务,营造了尊重现役军人和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570.8万元,执行数为57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体现国家和社会对义务兵及其家庭的优待.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我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一是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安置优惠优待政策;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二是组织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三是指导并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四是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五是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具体绩效评价情况见附件3)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主办单位: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陇ICP备120001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