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本级)
2022年度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本级)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牵头推进全县人事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规范和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全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的制定和人才库建设;负责人力资源的流动、调配、开发、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负责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县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开展全县城乡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5.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负责管理和监督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贯彻实施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技工等级考核颁证工作。
6.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7.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绩效工资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8.负责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综合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指导协调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考核等工作;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协调工作及各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引进、培养及管理工作。
9.负责拟订全县农村劳务开发、域外移民搬迁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1.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负责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2.负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和山丹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山丹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山丹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山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山丹县考试中心等二级事业单位。县编办核定单位编制共计88人(不包括独立核算的县劳动力市场服务中心),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7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7人),工勤编制2人。2022年末实有人数77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9人,在职事业人员6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2人),工勤编制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4人,遗属人员2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789.7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57.27万元,增长7.84%,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和普惠金融发展支出的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1761.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66.56万元,占97.49%;其他收入295.26万元,占2.5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173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1.11万元,占9.90%;项目支出10569.07万元,占90.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466.5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698.37万元,增长6.49%。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和普惠金融发展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76.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09.88万元,增长6.06%。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和普惠金融发展支出的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4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010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3.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和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均为转移支付资金且金额较大,在年初预算后下达。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7.72万元,支出决算为4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71.7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担保贷款贴息)为转移支付资金,在年初预算后下达。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27万元,支出决算为5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1.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1.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19万元,增长17.12%,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提高人员工资标准。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采暖费、遗属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79.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35万元,下降22.65%,主要原因是将公开招考支出列入项目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7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6.76万元、印刷费1.54万元、咨询费2.12万元、手续费2.62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0.14万元、培训费0.41万元、公务接待费1.22万元、劳务费3.26万元、工会经费5.7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8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35万元,下降22.65%,主要原因是将公开招考支出列入项目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2万元,下降50.6%,主要原因是2022年技工考培费由市级经费全部支出,财政拨款中减少了这类培训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43.49万元,本年支出643.4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46.09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8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上级业务部门实地检查考核比预计减少,部分采取电子数据上报形式。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山丹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提高了公务接待费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8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影响,上级业务部门实地检查考核比预计减少,部分采取电子数据上报形式。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山丹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提高了公务接待费标准。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7990.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3.8%。对2022年度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县级补助2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43.4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1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8.126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0.32%。
(二) 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2)
2.我单位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就业补助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经费等1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1.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34.9万元,执行数为1264.9万元,完成预算的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落实城镇公益性人员岗位补贴517.37万元、社会保险补贴315.46万元,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0.17万元,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45.34万元,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16万元,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4.04万元,按月补贴企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95.7万元,落实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经营的符合条件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54.5万元,落实创业培训补贴39.52万元、技能培训补贴130.8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孵化基地补助、创业带动就业等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出51.58万元,落实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9万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0.2万元;二是2022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1102人,社会保险补贴361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353人,高校毕业生8人),公益性岗位补贴294人,创业补贴109人,就业见习补贴197人。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年度目标指标值为844.02元/月,全年实际完成情况877.75元/月,提高了33.73元。是由于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提高到3840元/月,致使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资金预算管理;二是管好用好资金,发挥好就业补助资金促就业创业的作用。2.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3.4万元,执行数为7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帮助“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的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二是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岗位补贴,切实提高脱贫劳动力的工资收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乡镇上传惠民系统名单时偶有延迟,影响发放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督促各乡镇严格执行公岗人员考勤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吃空饷”或“顶岗”现象发生,并及时上传享受人员花名册。3.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01.2万元,执行数为411.75万元,完成预算的68.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年共计为389名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411.75万元;二是拓宽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缓解了就业压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人员在服务期间有流失,主要是用人单位没能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专业对口的工作岗位。下一步改进措施:在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政策落实力度,提升就业质量。4.三支一扶人员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9.93万元,执行数为179.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按时发放三支一扶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二是基层干部整体素质显著提高,基层人才队伍明显改善,进一步拓宽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三支一扶人员管理规范,能够按月为其发放补助、缴纳社保,保证三支一扶人员权益,无发现的主要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差额工资预算和政策落实。5.公开招聘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5万元,执行数为3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208人,其中事业单位141人,卫健系统11人,安置医学定向生1人,教育系统8人,学前教育29人,全省公务员公开招考18人;项目人员33人,其中“三支一扶”23人、“特岗教师”10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45人,人才引进5人。下一步改进措施:在招考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提升招考工作质量。6.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0万元,执行数为302.68万元,完成预算的97.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111名城乡自主创业人员和12户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212万元;二是带动645人实现了就业。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创业担保贷款地方配套资金不够及时,影响财政贴息及时发放。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不断优化创业环境。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2万元,执行数为13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2375名享受待遇人员发放养老金待遇;二是发放率100%。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向上争取财政性专项资金,确保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11.82万元,执行数为4211.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为全县76965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群配套了2022年个人缴费补贴338.11万元;为全县17725名特殊人群代缴保费95.77万元;为26175名享受待遇人员发放养老金4284.75万元;二是发放率100%。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确保为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人群配套个人缴费补贴,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特殊人群代缴保费,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9.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缺口分担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1万元,执行数为2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面落实责任分担机制,申请核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缺口分担资金211万元;二是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及时申拨基金、核定待遇、推送数据,确保企业养老待遇在每月20日前发放到位,助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顺利进行。下一步改进措施:主动承担本县区养老保险工作责任,助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顺利进行,不断增强防范化解养老保险支付风险能力。10.部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县级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35万元,执行数为5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324名符合条件的部分失地农民足额发放了参保补贴资金,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实现社会稳定,保障了部分失地农民收入。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部分失地农民基金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经办流程,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基金健康稳定、安全高效、可持续运行。11.被征地农民2022年到龄人员县级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8.49万元,执行数为108.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22名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配套县级缴费补贴资金108.49万元,确保其及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下一步改进措施:及时落实被征地农民县级补贴资金,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12.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8.126万元,执行数为88.1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法定权益,在维护社会稳定中起到了切实、有效的保障作用;二是2021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率100%,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率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形式不够丰富。下一步改进措施:立足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法定权益保障和服务需求,整合管理服务资源,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各项服务管理工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3)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4)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