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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公安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6207250008/2024-0004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公安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4-02-05 17:45:18 是否有效



山丹县公安局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山丹县公安局是担负着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侦查职责的行政机关,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国家强制力量。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公安工作的规划、安排,组织、指导全县公安工作。    
 2、组织开展对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案件的侦察、调查和情报信息工作。   
 3、组织开展刑事、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4、组织开展禁毒、缉毒工作;指导、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负责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依法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6、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境内居留、旅游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涉外案件的查处。    
 7、指导、监督消防、灭火工作。

8、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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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信息网络安全保卫、信息通信建设和管理工作。        
 10、承担公安机关防范处置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职责;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打击工作,承担县政府反恐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1、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施监督、考察。   
 12、组织实施对重要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重大集会的安全警卫工作。   
 13、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14、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业务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15、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实施警务督察,发现和查处公安队伍中发生的违纪案件。   
 16、联系和协调森林、铁路等行业公安工作。   
 17、负责办理县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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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山丹县公安局下设28个内设机构。包括:指挥中心(办公室、情报中心)、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反邪教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管理大队、看守所、预审大队、行政拘留所、交通警察大队、巡逻防暴特警大队、森林警察大队、城关派出所、清泉派出所、位奇派出所、东乐派出所、陈户派出所、李桥派出所、霍城派出所、马营派出所、老军派出所、花寨派出所。  

县编办核定单位编制共计304人。其中:行政编制157人,事业编制147人。实有人数418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141,在职事业人员106人(包括巡警10人),警务辅助人员171人。退休人员56人,遗属人员19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山丹县公安局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0个。

(三)直属事业单位

山丹县公安局下设直属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6668.39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6668.3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68.39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6668.3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5663.39万元, 占84.93%; 项目支出1005万元,占15.07%; 上年结转0万元, 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6668.39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735.25万元,占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86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219.79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288.48万元,占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5663.3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598.04万元,增长39.3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人员经费增加;部分在职人员工资调增,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106.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32.17万元、津贴补贴1261.9万元、奖金646.89万元、绩效工资225.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0.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2.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1.39万元、住房公积金288.48万元、奖励金5.2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94.83万元、退休费33.71万元、退职(役)费0.43万元、生活补助6.52万元、医疗费补助32.36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556.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55万元、会议费5万元、取暖费50万元、物业管理费18.8万元、维修(护)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劳务费100万元、工会经费33万元、福利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4.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4.04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00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465.01万元,减少31.6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巡警、警务辅助人员人员经费包含在基本支出中,2024年减少疫情流调经费。

保障运转经费4个,主要是2024年人犯经费、2024年度看守所日常经费、平安山丹“天眼工程”运行维护费、陈户、老军派出所业务房建设项目。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公共安全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5735.25万元, 比 2023年预算增加979.33万元, 主要原因是警务辅助人员人员经费增加;部分在职人员工资调增,人员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4年预算数424.8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75.96万元,主要原因是警务辅助人员最低缴费基数上调,社保缴纳金额增加;部分在职人员应发工资调增,社保缴费金额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024年预算数219.7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4.82万元,主要原因是警务辅助人员最低缴费基数上调,社保缴纳金额增加;部分在职人员应发工资调增,社保缴费金额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024年预算数288.4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2.91万元,主要原因是新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住房公积金金额增加;部分在职人员应发工资调增,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调,金额增加。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111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2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6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1万元,下降64.7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按照“八项规定”控制接待费用,同时确保各项财经纪律落到实处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50万元,增长90.9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执法执勤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已到报废年限,需采购更新执法执勤车辆。该费用主要由上级部门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中解决,作为特定类项目申报。不占用县级预算资金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1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长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安业务培训增加。该费用主要由上级部门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费中解决,作为特定类项目申报。不占用县级预算资金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5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与上年度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321.82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274.84万元,增长26.2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增加,看守日常运行经费及人犯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11.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38.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3万元。

2024年,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11.83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11.8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934.67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975.56平方米,价值960.23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4辆,价值215.8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736.09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51.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110万元。其中:罚没收入103.5万元,身份证工本费5万元,户口本工本费1.5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4年我单位没有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现将公安转移支付资金公开如下:

项目名称:公安转移支付资金

1、项目概况: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2、立项依据:甘财政法【202345-提前下达2024年全省公安机关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4、实施周期:202411日至20241231

5、实施计划:1:为辅警采购被装,实现暖警惠警。2:进一步完善信息网络设备,建设智慧安防小区,保持辖区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6、年度预算安排:年初预算560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积极响应落实号召“过紧日子”的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要求,在源头上做好过“紧日子”的准备,将过“紧日子”的思想落到实处,加强专项资金与公安项目的关联性,突出转移支付资金的整体绩效,实现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确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确保绩效目标保质保量实现。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56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56万元,增长38.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需采购公安专用设备。

1.一般性转移支付560万元,具体项目有:

(1)项目1甘财政法【202345-提前下达2024年全省公安机关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560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

3.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4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4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12月,组织开展1-12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13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12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3个,完成率为100 %。“双监控”未发现问题。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14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8个,转移支付项目5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已严格按照财政局要求报送财政。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4年度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0个,增长率/压减率0%。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7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7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山丹县公安局2024部门预算公开表

  2.山丹县公安局202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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