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司法局关于印发“‘1+1’÷2”效能工作法的通知
山司发〔2017〕70号
关于印发“‘1+1’÷2”效能工作法的通知
各司法所、局属各部门、处、所、中心:
《山丹县司法局机关“‘1+1’÷2”效能工作法》已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山丹县司法局机关“‘1+1’÷2”效能工作法
山丹县司法局
2017年8月18日
山丹县司法局
机关“‘1+1’÷2”效能工作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和水平,现就在县局开展“‘1+1’÷2”效能工作法安排如下:
“‘1+1’÷2”效能工作法适用于局属各部门、处、所、中心。平时工作效能考核和年度责任书完成情况考核各按100分计算,年终考评根据两项合计除以2得出股室和干部职工本年度工作绩效。平时工作效能完成情况包括文明接待、日常学习、会议会风、信息报道、亮点工作、考勤、值班、工作限时、县上举办的各项重大活动、集中宣传活动、公益活动、集体劳动、周汇报等。半年和年度督查包括目标管理责任书涉及的重点业务工作完成情况以及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年终根据平时工作情况和半年、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考评结果奖优罚劣。
一、日常工作效能考核
(一)文明接待、工作认真。上班时间聊天、打游戏、吃零食一次扣1分。工作拖拉、推诿、不尽责一次扣1分。接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被投诉的一次扣2分。接听电话不使用文明用语一次扣1分。用语不文明,恶意伤人或吵架、影响团结的一次扣2分。被纪委监察部门发现,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3分,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二)日常学习及会议会风。重点督查日常学习、法律学习日及领学、心得体会、学习笔记、学习期间的纪律和会议会风等情况。
1、集体学习迟到或者随意不参加一次扣2分。集中学习期间手机关至静音,电话随意响起,一次扣2分。学习日领学人没有准备学习内容,致使没有完成领学任务的扣2分。宣教股年初负责安排每月16日的全年法律学习日内容,并督促抓好法律学习日的领学等工作。没有安排或者领学人没有准备讲稿,致使法律学习日工作没有完成扣2分。个人学习笔记缺1次扣2分。
2、相关教育实践活动每缺一项(次)的扣2分。个人每少一篇心得体会或不参加讨论发言扣2分(达不到字数要求的扣1分)。
3、开会要求统一着装而没有着装的扣2分。不按要求参加会议扣5分。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将会议材料报局办公室,并与办公室衔接在就近的县局会议上及时传达县上相关会议精神,不上交材料或不传达县上会议精神扣5分。临时开会通知后,要及时参加,无故不在缺一次扣5分。
4、主要领导文件批示分管领导要及时阅处并提出阅处意见,并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文件上有要求的,必须按照文件要求的工作期限内完成,并将批示文件在工作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交局办公室,没有签注具体的处理意见、没有按时完成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把领导批示文件上交局办公室的按照工作限时制的要求处理;文件要求立刻要办的要及时办理,因工作拖延造成影响的1次扣3分。
5、县局讨论阶段性工作安排、责任书等文件,要求签注意见的必须签注,不签住1次扣2分。
6、每周考勤人员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同步统计,于下周三前通报(下周三不学习顺延至周五),考勤人员不通报或办公室不督促考勤人员通报扣2分。
(三)信息报道及理论调研材料。根据中共山丹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1、局领导干部每年在市县报刊及省市网站各发表1篇信息,完不成发表信息任务的扣所挂靠分管部门分值。各股室每月向县委办、政府办、政法委和市局各上报信息1篇。完不成任务缺一篇扣2分。县局干部每年在省市县级报刊各发表1篇信息,在省市网站各发表2篇信息,完不成发表信息任务的扣所在部门分值。缺少省级报刊1篇扣2分;市级报刊1篇扣1分,县级报刊1篇扣0.5分。缺少省级网站1篇扣1分;市级网站1篇扣0.5分。县级报刊超1篇加0.2分,市级报刊超1篇加0.5分,省级报刊超1篇加1分,国家级报刊发1篇加3分。市级网站超1篇加0.1分,省级网站超1篇加0.2分,国家级网站发1篇加0.5分。
2、发表文章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未经同意引起严重后果的要承担责任,并实行一票否决,年底不得评先评优。对超额完成的信息的信息员按照《山丹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的安排意见》进行奖励。年底,由作者持刊物原件到局办公室审核并填写领奖登记表,经局主要领导签批后兑奖。
3、全面及时完成上级部门要求撰写的调研材料、理论文章或论文,没有完成的扣3分,按照工作限时制的要求及时报送的每迟一天扣1分。
(四)亮点工作。年初没有给办公室上报亮点工作或者亮点工作没有完成的扣5分。亮点工作被省上推广的加5分,被市上推广的加3分。
(五)考勤。重点督查纪律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等情况。
1、本局工作人员迟到每次扣1分。上午9时、下午3时没有到办公室补签的按旷工处理。抽查脱岗一次的扣2分。考勤人员每周2次抽查缺一次扣2分。旷工半天扣1.5分,一天扣3分。
2、各部门未按要求及时公开办事程序和其他应当公开事宜的,按照工作限时制办理。本部门干警有违纪违规问题的扣3分,取消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3、考勤人员于下周三前通报(下周三不学习顺延至周五)上周考勤情况,考勤人员不通报扣2分,办公室会同考勤人员每月通报一次考勤,不及时通报、不督促和通报考勤人员通报扣2分。
(六)值班。严格执行县上规定的值班制度,值班期间早上11:50、下午5:50、晚上9:50 用值班电话给总值班报告。交接班要有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同时到场交接班,不给总值班报告值班情况、没有及时交接班或交接班没有带班领导参加的扣2分。
(七)工作限时。会议交办和限时工作期限届满不办理的扣2分,超过1天加扣1分。
(八)县上举办的各项重大活动、集中宣传活动、公益活动、集体劳动。本局和县上举办的国防教育及各项重大活动、集中宣传活动和公益活动、集体劳动缺少一次(人)扣2分,考勤人员不通报扣2分,办公室不督促和通报考勤人员通报扣2分。
(九)周汇报。严格执行我局制定的股室周汇报制度。周工作汇报缺1次扣1分。周工作汇报登记簿由局长和办公室各留存一份登记备查。
(十)业务指标完成情况。在督查各乡镇司法所刑释解教、社区矫正人员案卷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案卷,发现不符合案卷评查标准的,每卷扣1分。没有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的,并给局主要领导和局办公室打电话催促的1次扣2分。
(十一)加分。受到县委、县政府(政法委、司法局),市委、市政府(政法委、司法局),省委、省政府(含政法委、司法厅),国家级以上表彰的,集体获奖分别加2分、3分、4分、5分,个人获奖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
(十二)挂靠制度。何多忠局长挂靠局办公室、张跃武副局长挂靠局基层股、赵东山副局长挂靠局宣教股、王敬芝主任科员挂靠公证处、张韬主任挂靠局社区矫正股。
二、半年和年度责任书完成情况考核
半年和年度督查考核工作按照考核准备、股室负责人述职、工作考评、汇总计分的程序和步骤进行。
1、督查准备。办公室拟定年度督查实施方案,组建考核组,通知考核时间。局属各部门按照考核要求,整理有关数据和资料,上报自查报告和工作总结。考核组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对被考核部门提供的数据资料和自查报告进行核实。
2、工作考评。采取查阅有关资料、核对有关数据、实地考察、专项调查等方法,对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3、汇总计分。督查组根据平时工作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评、计算各部门考核得分。
三、日常效能督查、责任书完成及考核结果运用
1、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宣教股、基层股、公律股、社区矫正股、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工作督查考核组;具体负责督查考核工作。
2、督查考核组要制定督查表格,按规定及时督查。联系司法所领导督查联系司法所并发现问题的,属于哪个部门扣所属部门和司法所各1分,督查组发现联系司法所领导没有督查或督查不认真出现问题的,扣联系领导分管股室和司法所各1分。督查考核组督查发现的问题,联系领导没有督促司法所整改的,扣司法所和联系领导所属股室2分。再次督查发现同样问题的,一次扣4分。督查考核组没有督查被局主要领导和上级部门检查工作时指出问题的,扣督查考核组分管股室4分。
3、各分管领导和干部职工的考核与所分管和挂靠股室的工作和年终县委的考核挂钩。
4、督查考核组根据日常工作效能考核和半年、年度责任书督查考核情况,形成效能督查考核初步意见,由办公室进行汇总,提交局务会审定。
5、平时工作效能及目标管理责任制督查考核在全局干警大会上进行通报。考核对象有异议的,可提请复议。
6、全年督查考核工作结束后,有关督查考核材料由办公室统一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