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司法局关于2017年案件评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山司 [2017]85号 签发人:何多忠
山丹县司法局关于
2017年案件评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和县委政法委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不断提高我县司法行政执业人员办案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我县执法办案规范化建设,根据市司法局、县委政法委相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详细安排,认真落实,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案件评查工作的通知》,及时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召开案卷评查会议,成立以司法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案卷评查小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案件评查情况
首先按照市司法局、县委政法委要求,我局统一安排,依据《山丹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案件评查工作通知》和案件评查办法,严格对照市司法局制定的《全市公证、律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以及《张掖市社区矫正案卷评查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各法律服务机构、各股室、各司法所都按照局里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评查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开展评查活动,局里也成立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评查工作,确保了案件评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由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承办案卷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查范围为2017年1月以来程序上已经结案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的全部案卷以及社区矫正人员的全部案件卷宗。对发现问题的案卷认真填写了《案卷质量自查登记表》并及时进行了纠错补漏,重新装档。各法律服务单位对案卷自查情况进行了总结,撰写了自查报告,案卷评查小组对自查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自查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纠错整改的措施办法和具体要求。为保证评查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每个评查人员将自己所检查案卷的评查情况认真记录,并签字负责。做到互相交流,互相监督。再次由案卷质量评查小组进行复查。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和各司法所自查的案卷随机抽样进行认真的评查,重点对案件质量检查、审批程序中存在问题并要求纠正的案卷是否已纠正,对办案和案件质量相关的制度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没有纠正,没有落实的要求经办人及法律服务单位进行限期整改。
此次评查,共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等1313件案卷予以评查。其中公证733件(一类卷733 件)、人民调解108件(一类卷60件、二类卷48件)、律师332 件(一类卷300件、二类卷32件)、基层法律服务所30件(一类卷24件、二类卷6件),法律援助110件(一类卷98件、二类卷12件),没有三类卷宗,2017年办理的所有案件均没有涉诉涉法信访情况发生。经评查,我们认为:
1、案件法律适用准确,程序应用合法。法律援助案件援助条件符合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案件初审、立案、审批、指派、办理、督查等所有工作程序符合国务院、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以及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的要求,全部属于《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受理立案的类型。所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全部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公证案卷自查范围为遗嘱、赠与、继承、保全证据、现场监督、委托书、房屋买卖、经济合同、赋予强制执行等公证事项。重点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案卷材料是否盖核对章,审批程序中是否存在问题,案卷装订是否符合归档要求,对自查中查出的问题是否已纠正并进行整改。通过评查发现所有案卷均符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真实性,合法性,程序化,规范化的标准。基层法律工作者、律师办理案卷符合《律师法》和司法部关于案卷装订规定的要求,案卷所反映的办案指导思想正确,过程完整,事实明确,证据材料确凿完整,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合法,案卷材料齐全,装订顺序符合要求,卷面、办案小结及当事人评议填写完备整齐。人民调解案卷符合《人民调解法》规定,处理合法规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注重社会矛盾化解,符合人民调解精神。
2、案卷装订法律文书齐全。刑事案件都有指定辩护人通知书、起诉书副本、判决书副本。档案装订统一使用A4纸张。卷宗封面、案卷目录、申请表、审批表、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指派通知书、批办单、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代理词、答辩状、调解协议或判决、公证书、办案小结以及结算表全部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法律援助中心非诉讼调解的案件证据齐全、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明书材料完备,调解有协议,领款有凭证。公证案件的证据材料齐全,档案内容、归档时间、案卷编码、案卷归档顺序全部符合要求。人民调解文书的制作规范,材料齐全,标准统一,装订有序。
3、案卷归档时间及时。所有承办的案件都能按照案卷归档时间要求,在30天内都能按时由承办人将案卷装订完整集中归档,档案格式规范统一,内容填写全面、准确、清晰,装订规范整齐,卷内文字全部用于碳素墨水和蓝黑墨水书写和打印,卷宗内的材料全部使用阿拉伯数字进行连续编码,页号位置在每页右上角和翻页的左上角。
4、案卷装订格式统一。卷宗封面、案卷目录、申请表、审批表、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指派通知书、批办单、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起诉状、代理词、答辩状、调解协议或判决、公证书、办案小结以及结算表全部使用统一的格式文书,统一使用A4纸张。档案内容、归档时间、案卷编码、案卷归档顺序全部符合要求。
5、社会效果明显。所承办的案件达到了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不论是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承办的案件,还是公证处、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所承办案件,都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有案件保持零投诉,达到了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二、存在的问题
1、法律用语表述不准确,个别案卷记录潦草、办案小结总结不详细,谈话针对性不够强。
2、个别案卷文书材料制作不规范。
3、是案卷内容填写不齐全。
4、是极少数案件材料指派通知只填写了内容而忽略了加盖公章。
三、今后工作打算
1、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加强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人员培训,对各法律服务机构人员采取分层次培训的方式,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2、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对照评查标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加强对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总结推广好经验,推动全县法律服务水平的总体提高。
3、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进一步强化对法律服务监督,切实落实司法行政执法指导监督职责。督促各法律服务机构坚决落实司法行政工作各项制度、法律服务人员办案质量监督与责任追究制度、案件档案管理制度等,继续开展好案卷评查工作,完善评查办法。着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山丹县司法局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