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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丹县委宣传部 山丹县司法局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司法局 2017-11-14 17:01:39

                                          


中共山丹县委宣传部
山丹县司法局

山宣发〔2017〕6号



中共山丹县委宣传部   山丹县司法局
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法治
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省市驻丹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动员肩负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职责的全县各级国家机关,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和环保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和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积极为美丽山丹建设、“1+7”环境整治行动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就全县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和环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和环保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
绿色发展成为时代理念。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确立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提出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构成及其改革方向、重点任务。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议将绿色发展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并把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强调:“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文明水平”“加快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生态建设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社会方方面面,要将加强生态文明和环保法治宣传,作为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法治意识、文明意识的重要手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主要内容,作为当前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把环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生态文明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二、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培育和繁荣生态文化
增强生态文明意识。把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体系和各级各类教学培训计划。开展生态文明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拓宽生态文明宣传渠道,加大媒体对生态文明的宣传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网络舆情引导和管控。开展生态文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公益活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广泛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倡导生态文明行为。落实各项节约环保措施,推广绿色办公和绿色采购,引导投资项目使用节能节水节材产品,鼓励支持企业实行产品绿色设计和绿色制造,在全社会提倡勤俭节约的低碳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出行。引导消费者严格执行“限塑令”,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使用一次性产品。
培育特色生态文化。把生态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要内容,积极打造生态文化保护、环保科普教育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地。大力推进生态文化作品创作和生态文化产业发展,打造体现山丹地域特色的生态文化品牌。
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将生态文明建设指标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和文明市民评选活动。开展环境友好型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生态文明示范单位等群众性生态文明创建活动。
三、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法治宣传活动
(一)突出重点内容
1.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
2.学习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噪声)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环境应急等方面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
    3.学习宣传刑法、民法、经济法和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4.学习宣传环境标准、环境规划等其他方面的环境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5.学习宣传省委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四级干部座谈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大环保执法检查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二)突出重点对象
1.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观、意识观和道德观直接影响环境和发展综合决策,进而影响全社会的一系列环境行为。推进“环保课进党校”工作,在中心组学习、县委党校(行政学校)领导干部主体班教学中安排环保课程,加强生态文明意识、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能力和环保法治的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环境素养,提升绿色决策能力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
2.加强学校宣传教育。普及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从娃娃抓起,从课堂入手,通过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环境教育体系。开展与环境教育有关的研究性学习、模拟法庭、法治演讲(征文)比赛、主题班会、法治动漫、法治微电影、法治文艺演出、绘画等活动。开展“绿色学校”创建工作,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机融合到情感、态度、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目标中,加强节能减排行为教育,强化校园环境管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环境素养和环保参与能力。
3.加强农村宣传教育。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生态文明和环保法治宣传的切入点,结合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宣传生态理念。充分利用农村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加大对农村干部群众实施环保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并通过开设专家知识讲座和咨询、环保文艺宣传、发放书籍资料、组织各类培训等形式传播环保科普知识与生态农业技术,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生产和消费方式,提倡环境友好的生产、生活与消费方式。发挥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普法资源,精心筛选环境保护相关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4.加强企业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环境友好理念。通过开展送法到企业、签订环保承诺书、发布企业环保宣言等活动,努力提高企业决策层的环保意识,积极创建生态文明示范企业。加强企业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岗位培训,实施环保操作人员上岗培训。
5.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利用医院、公园、商业门店、车站、公交站台、出租车、公交车电子显示屏和移动通讯等新媒体,制作环保法治宣传标语,播放环境保护宣传片,发布公益广告,营造环保法治宣传的浓厚氛围。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加大环保法治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工地、进窗口、进景区、进家庭的工作力度。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生物多样性保护日”等节点,开展生态文明和环保法治宣传活动。
6.加强新闻宣传教育。西部山丹、县广播电视台等主要宣传媒体要增强环保法治宣传策划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开设专栏专题,策划和组织重大环境新闻报道活动,紧紧围绕开展“1+7”环保问题整改行动、创新性工作经验和社会关注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发动媒体深入采访、追踪报道,切实增强宣传报道的影响力。


中共山丹县委宣传部          山丹县司法局
                               2017年2月20日
 







  山丹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印发
共印30份 

主办单位: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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