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司法局 2017年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总结
山司发〔2017〕90号
山丹县司法局
2017年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切实做好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为加快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抓落实,全面安排部署各项维护稳定工作
为了全面完成今年的综治维稳工作任务,我们及时召开局务会议,认真研究,全面贯彻落实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部署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管理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落实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
二、以提高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素质为目标,不断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研究制定了我局“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开展了手抄党章、学习系列讲话、学习十九大精神等活动。开展主题研讨会,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即知即改,整改率达到100%。
二是继续推行“‘1+1’÷2”效能工作法。重新修订“‘1+1’÷2”效能工作法,在8个司法所和局属各部门、处、所、中心推行“‘1+1’÷2”效能工作法。通过效能工作法,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和水平,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局机关和各司法所工作,加快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程。
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 要求局班子成员和司法所长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必须抓好分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两个责任”落地见效。
三、以提升公民法律素质为核心,深入推进法治山丹建设
认真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决议,以领导干部、青少年为重点对象,大力开展“法律八进”活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宣传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开展。县委依法治县办组织召开“六五”普法工作总结表彰和“七五”普法启动会议,会上印发了全县“七五”普法规划,表彰了“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出台了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定期研究部署普法工作,加强检查监督。完成“七五”普法教材征订工作,成立了普法宣讲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并安排了普法巡讲的各项工作任务,形成了系统化的普法组织网络和较为专业化的普法师资力量,积极探索普法工作新机制,出台了法律八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赶集,普法星期五等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建立了普法责任清单,制定了全县宣传活动时间表,推广特色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围绕重点对象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法律进机关、单位”活动。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学法用法工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对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及考核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前考试制度,对全县新提拔的5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法治教育培训和任前廉政法律知识考试。邀请省普法宣讲团成员在干部夜校开展以《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推进新时期法治建设》为主题的法治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全县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9月初,组织开展了全县领导干部庭审观摩活动,提高了全县领导干部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水平。11月举办了全县“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各部门、单位普法联络员、司法所长、律师、公证人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共13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全县普法骨干的综合素质。加强“法律进学校”活动。全面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通知》,继续在全县中小学继续广泛开展以传唱普法班歌和“两信一回访”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七个一”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法治副校长”教育宣传作用,组织各学校的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任职学校开展法治讲座。副局长张跃武深入清泉学校开展了禁毒法治讲座,组织青少年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广泛参加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配合所在学校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在推进依法治校过程中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加强“法律进乡村”活动。4月份,下发了开展“普法赶集”活动的通知,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至目前,在全县8个乡镇,116个行政村(社区)先后共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0余次,出动法治宣传车100多台(次),设立法律咨询点150多个,悬挂横幅160多条,展出图板800多块,播放录音、光盘10多张,法律明白卡2000多张,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0多人(次),编发各类法治宣传资料30000多份,法制讲座、普法报告会300多场(次)。11月,全县组织了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公检法司、卫生、农牧等在内的30多家部门、单位联合开展了“以快乐老乡为载体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村入户宣传”活动。结合文艺汇演,采取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设立宣传咨询点、现场讲解、散发宣传资料、展示图版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了《宪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等与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法律进企业”活动。以创建“诚信守法企业”为抓手,推进“依法治企”工作进程。在活动中要求全县企业以《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甘肃省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指导标准》为参考,加强企业诚信和企业法治化建设,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法律服务体系,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企业内部环境。共开展企业相关法治实践活动5场次,受教育企业职工300余人次。加强“法律进家庭”活动。以“最美家庭”创建为载体,促进社会家庭成员道德法治水平提升。充分利用3.8妇女节等重大节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反家暴、防艾、禁毒、禁赌、防拐卖、反邪教、安全防范等法治教育,引导广大城乡家庭自觉拒绝黄、赌、毒、暴等不良现象。开展“法律外卖进家庭”品牌宣传活动,结合外卖送餐免费发放普法宣传材料,实现入户普法、精准普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为引领,结合党员进社区,分别在6个社区积极开展了“六个一” 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法治讲座、法律培训、“法治秧歌队”、发放法律明白卡、便民卡等多种形式,对社区居民开展群众性法治专题活动。以民族团结进步月宣传为主线,以宗教节会为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完善了和谐寺院创建标准,于农历四月四佛山民俗文化节和5月份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分别在大佛寺和清真寺开展了集中法治宣传活动。
三是加强载体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效果。以“法律直通车”为载体,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法律宣传。以乡、村、社、学校、企业基层信息员为纽带,由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公证员、律师组成三个小分队,在全县8个乡镇,116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直通车”活动,通过赠送法律书籍、发放法治宣传材料、法治宣讲、答疑解惑,法律服务、与群众一起讨论时政热门话题等多种方式宣传法律、法规以及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全县共建成乡级公共法律服务点8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站50多个。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出台了《关于开展“普法星期五”活动的通知》,各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于每月最后一个周五在龙首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进行普法宣传。组织征订、编写“谁执法,谁普法”业务问答,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读本及其他相关普法宣传资料30000余册,至目前,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9次,发放资料10000余份。充分利用节日、假日、纪念日集中宣传日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利用“3.8”、“3.15”、“6.26”、宣传月、宣传周、禁毒日等纪念日以及普法赶集日、各种庙会等群众聚集多的时机,采取集中宣讲、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点、散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了涉及干部、职工、农民、社区居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的宣传。全县群众的学法、用法、守法氛围日益浓厚。是结合实际,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为保证人民群众更好地学习法律知识,继续利用现代网络媒体优势资源,由以人为本以法为纲普法宣传微信、县司法局法治宣传微博,县法律援助中心网站、县公证处网站、微信定时向全县上网的群众发送法律宣传内容,今年通过微信、微博发送法律宣传内容300余条,进一步拓宽工作渠道。
四、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中心,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一是积极为司法所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按照镇不少于7人,乡不少于5人的要求,继续充实基层工作力量。8个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52名,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全部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司法助理员跟班学习制度。组织司法助理员参加了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学习,使司法助理员进一步掌握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基本知识,规范了司法行政工作事项办理程序。同时,在业务培训时对司法助理员进行卷宗评比活动,达到以比促学的效果,为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夯实了基础。
(二)完善机制,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调解机构。健全完善村居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发展和规范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原有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劳资纠纷等调委会的基础上,根据山丹土地流转问题,在农委创建了土地流转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针对土地流转矛盾纠纷的特点,构建了调查、化解、善后的三位一体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至目前,全县共建立乡镇调委会8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117个,企业调委会9个,行业调委会7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906人,形成了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二是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回头看”工作。要求各司法所利用精准扶贫进村入户契机,大力推进矛盾纠纷精准排查和精细化解工作,使群众之间的纠纷能得到及时、合理、合法的解决。目前全县共摸排出矛盾纠纷1974件,调解成功1972件,履行1972件,调成率达99.8%,履约率为100%,对13件疑难复杂纠纷进行了诉前确认,进一步保障了协议的履行情况。三是进一步完善多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各司法所年度目标量化管理考评的内容,村(社区)每周排查一次,司法所每月排查一次,要求对一般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重大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85%以上。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分级负责工作制度和坚持矛盾纠纷敏感时期排查、报告制度,坚持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调处工作相结合,做到普遍问题全面查、突出问题重点查、敏感时段随时查等办法,充分发挥调解组织作用。四是落实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新标准。以县政府文件印发了《山丹县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发放管理实施意见》,提高个案补贴发放标准,补贴范围扩大到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中的非公职调解员及非公职法律工作者参与调处的矛盾纠纷案件,进一步激发人民调解工作活力。
五、以创新特殊人群管理为抓手,切实加强平安山丹建设
(一)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有序推进。一是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已基本建设完成,个别功能室可以投入使用。甘肃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平台中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已全部录入,档案资料信息采集已全部完成,手机定位监管运行逐步实现常态化,对全县在册列管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手机定位监管,定位率100%。二是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采取了1对1的培训,并对各司法所列管的社区服刑人员档案进行了互查互评,找准在档案制作过程中与其他优秀司法所存在的差距,有效的提升社区矫正档案制作水平。三是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1+X”或“X+1”机制,开辟我县特殊人群人性化监管的新渠道,真正达到“安其身,暖其心,用其长,育其人,正其本”的目的。四是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月主题”教育活动。有效加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监督及管理。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接受社区矫正人员296人,累计解除225人,在册列管71人,其中缓刑67人,管制0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男性70人,女性1人。城镇户籍13人,农村户籍58人,无重新违法犯罪者。
(二)安置帮教措施有效落实。一是建立双向联系机制,提高衔接管控率。加强与监狱、看守所的双向联系机制,采取责任到所,包干到人的方式,切实提高刑满释放人员接送率。进一步完善无缝对接接送台账,详细记载接送信息。实现了监狱、司法所、基层帮教组织和刑满释放人员家庭的无缝对接,防止其脱管漏管。截至目前,今年共接收刑释人员36人,其中从监狱接回14人。二是进一步提高案卷规范标准。对安置帮教对象卷宗进行全面评查,比照评查结果进一步对档案卷宗进行规范。三是着力提升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平台效能。夯实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录入工作,通过回执发送畅通与监所、看守所的信息通道。通过信息平台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效率,提升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准确率。四是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各项工作制度,并按照要求挂牌上墙。规范统一了基地安置的刑满释放人员个人档案、帮教协议、学习计划、学习会议记录等各项资料,促使基地向规范化迈进。今年新确定山丹宾馆为政府投入为主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目前共建成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5个。
六、以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为载体,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以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为抓手,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力度。一是建成山丹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新建业务用房的一楼大厅作为山丹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公场所。开设8个服务窗口,由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服务板块的对应股室和工作人员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坐班办公。各服务窗口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工作职责等内容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内悬挂公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初步运转。二是建设覆盖城镇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将资源进行整合,充分运用法律服务直通车、法律援助工作站、“一村一法律顾问”、公证服务联系(站)点、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司法行政工作室等工作举措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安全保障;并紧密结合实际,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重点任务,面对面、零距离、无缝隙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推进“平安山丹”建设。
(二)扎实推进律师服务和法律顾问工作。一是引导律师进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展公益法律服务。二是开展“法律体检”专项活动。为深化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引导律师服务向乡镇下沉,解决基层群众寻求法律服务难问题。开展双联法律服务直通车“法律体检”专项活动,引导律师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跟踪访谈、实地考察、分析研判、意见建议等方式,推动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办企业的规范发展,助推法治山丹建设和精准扶贫工作。三是推动城区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县116个村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所共办理各类案件609件,担任法律顾问34家,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处理35件,代写法律文书442份,解答法律咨询915人次,向社区、乡村发放宣传资料份数452份,发放便民法律服务卡217份,为企业举办法律讲座16场次;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481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0家,法律咨询545人次。
(三)健全完善公证服务体系。一是将公证服务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体平台。在全县8个乡镇设立了公证联络站、点,延伸了公证服务链,使公证服务更加贴近群众,方便群众。二是推进公证管理信息化、精细化建设。启用“诺特瑞”办证软件,使办证效率明显提高,办证程序有效规范,办证质量有力提升。三是开通“公为天下证出如山”微信公众账号,让人民群众微距离接近公证,足不出户就可以了解和准备办理公证的各项手续。四是深入推进公证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从规范办证程序入手,严格按照办证程序操作,把好调查关、核实关、制作关。强化公证质量自查互查制度,通过自查、互查和联检,杜绝错证发生,使办证质量进一步提高。五是探索建立与公安机关公民身份信息查询系统信息共享,根据省公协要求,上报密码钥匙,与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合作,为公证处客观、快捷、高效服务奠定基础。六是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市场经济发展能力,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00件,其中:国内民事案件498件,国内经济公298件,抵押公证4件。办理公证事项涉及金额16500多万元,收取公证费22.2万多元。解答法律咨询3345多人次,代写法律文书480件,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办理公证137件,为当事人上门服务17次,电话预约服务37次。充分发挥了公证工作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
(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督检查。从案件受理、诉状拟写、出庭代理(辩护)、案卷装订等各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把案件办理质量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4个等次,综合运用庭审旁听、案卷检查等方式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对承办律师进行业务学习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法律援助信息网络管理系统的操作、应运,实现工作信息化管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录入网络系统中。再次下发“五免一卡通”1000张,并积极督促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更新数据,确保做到“应援尽援”。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3件(民事200件,刑事20件,行政3件),其中,涉及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件89件,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8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稳步提升。
山丹县司法局
2017年12月8日
山丹县司法局 2017年12月8日印发
共印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