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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司法局2017年度自查自评报告

发布机构:司法局 2017-12-24 07:47:29


山司 [2017]95号                        签发人:何多忠

山丹县司法局2017年度自查自评报告

市局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绩效考评办法》和《张掖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我们对2017年度山丹县司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自我评价总体工作完成情况得分为115分,申请加分项14个、共15分,自评减分共0分,并对提交相关报告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具体自查自评情况如下:

一、常规工作完成情况

(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推进。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六五”普法工作总结表彰和“七五”普法启动会议,下发了《山丹县“七五”普法规划》。县委依法治县办制定印发了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法律八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赶集”,“普法星期五”等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完成“七五”普法教材征订工作,成立了普法宣讲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立了普法责任清单,制定了全县宣传活动时间表,编印了《山丹县司法行政法律法规问答》、《以案释法典型案例汇编》10000余册,利用“6·26”国际禁毒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律八进活动,加强“法律进机关、单位”活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全县新提拔的5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法治教育培训和任前廉政法律知识考试,邀请省普法宣讲团成员在干部夜校开展以《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推进新时期法治建设》为主题的法治讲座,组织开展了全县领导干部庭审观摩活动,举办了全县“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加强“法律进学校”活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通知》,继续在全县中小学开展“七个一”(一首歌、一封信、一堂课、一次主题班会、一次法治演讲、一场模拟法庭、一回访)法治教育实践活动,共开展各类活动40多场次。加强“法律进农村”活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普法赶集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农村万名普法带头人”和“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参加“快乐老乡”、“普法赶集”、“普法星期五”等各类专题法治宣传活动50多场次,其余法治讲座、法治宣传400多场(次),出动法治宣传车100多台(次),设立法律咨询点500多个,悬挂横幅160多条,展出图板800多块,播放录音、光盘10多张,培育“法德进家”农户1000多户,法律明白卡2000多张,现场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0多人(次),编发各类法治宣传资料30000多份。加强“法律进企业”活动。以《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和《甘肃省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指导标准》为参考,加强企业诚信和企业法治化建设。新增企业普法示范点2个,共开展法治讲座20次,受教育职工2000多人次。加强“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利用农历四月四佛山民俗文化节,组织全县在大佛寺佛山广场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20多条,发放法治图书、资料5000多份、展出法治宣传图板100多块、现场接受咨询300余人次。加强“法律进社区”活动,结合党员社区报到制度,开展各类宣传实践活动6场次,发放资料3000余份。加强“法律进家庭”活动,利用3.8妇女节等重大节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反家暴、防艾、禁毒、禁赌、防拐卖、反邪教、安全防范等法治教育,开展“法律外卖进家庭”品牌宣传活动,结合外卖送餐免费发放普法宣传材料。继续做好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的维护运营工作,在新浪微博“山丹县司法局法治宣传”推送普法微博900余篇,“以人为本、依法为纲”普法微信推送信息100余篇。

(二)律师管理工作不断优化。严格律师执业管理。通过多次召开全体律师会议,引导律师严守政治纪律、依法做好特定利益群体工作,防范危害政治安全活动。为更好地为精准扶贫战略提供法律服务,制定下发《山丹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山司发〔2017〕50号)文件,在全县116个村进一步落实、完善了相关制度,强化了服务。进一步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了三次律师工作会议,推进律所建立党支部,引导鼓励优秀律师加入党组织。目前,瑞雪律师事务所已经批准成立了中共甘肃瑞雪律师事务所支部,该所现有党员三名,发展入党积极分子一名;焉支律师事务所发展入党积极分子三名;各所入党积极分子均向市律协党总支递交了入党申请书。逐步引导律师积极为企业重组、融资贷款、PPP项目、环境保护等领域提供法律服务,为政府、企业化解法律风险。律所共办理各类案件609件,同比增加31%,其中刑事案件30件,民事案件363件,行政案件22件,非诉讼法律事务85件,法律援助109件。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处理35件,代写法律文书442份,为企业举办法律讲座16场次,充分发挥了律师的服务作用。

(三)公证法律服务提质增效。不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提升服务市场经济发展能力,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00件,其中国内民事案件498件,国内经济案件298件,抵押公证4件,办理公证事项涉及金额1.65亿元,收取公证费22.2万元,解答法律咨询3345人次,代写法律文书480份, 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办理公证137件,为当事人上门服务17次,电话预约服务37次。充分发挥了公证“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以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不断推进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为民服务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工作制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办事窗口前移。将咨询接待和办证服务适度分离,在服务大厅设立咨询台,接受群众公证业务咨询,同时发放宣传册,提高接待效率,防止办证干扰。进一步规范公证办证活动,实行阳光办证,公开办证程序,公开收费标准,统一着装,热情接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公证质量,把好调查关、核实关、制作关。落实自查互查联检制度,杜绝错证发生,使办证质量稳步提高。加强公证软硬件建设,提升公证窗口信息化建设水平,建立公证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推行公证档案电子化。强化办证电子取证,利用高拍仪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签字的过程进行拍摄留证,安装诺特瑞人脸比对识别系统,进行人脸比对识别,确保申请人身份真实,有效防范执业风险。

(四)人民调解工作稳步推进。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1974件,调解成功1972件,成功率99.8%,履约率100%;运用“三调联动”机制化解疑难复杂纠纷111件,占矛盾纠纷总数的5.6%;办理司法确认案件13件,占调解成功达成书面协议5.1%。至目前,全县共建立乡镇调委会8个,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117个,企业调委会9个,行业调委会7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906人。在8个公安派出所内分别建立了驻所人民调解室,进一步完善“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调裁联动”的工作机制,建成以县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为枢纽、8个镇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社区)级司法行政工作室为补充、117个村居调解委员会的四级调解组织网络为基础,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联动机制和驻法庭调解室等多方参与的社会矛盾纠纷“4+X”调解工作格局,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全面落实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大幅度提高补贴标准,目前已审核发放个案补贴89200元,进一步激发调解员活力,全面完成司法部12348法网人民调解员信息员录入工作。          

(五)司法所建设力度加大。全县8个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52人,全面落实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进一步落实跟班学习制度,实现了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全员培训目标。落实基层基础保障。2017年重新对霍城司法所、老军司法所徽章、牌子、制度及内部标识均按照要求进行了更换和统一,并对内部资料进行了整理规范,使全县达到统一标准;新修建东乐司法所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达180平方米,目前正在装修,2018年初投入使用。花费20余万元对霍城、老军、东乐三个司法所配备了办公桌椅,为全县8个司法所再次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有效改善了司法所办公条件。全面落实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津贴。在全县110个村、6个社区,建立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完善了司法行政基层治理体系。同时,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明察暗访”年活动,现场协调解决司法所建设过程中和业务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使督查暗访成为常态,推动基层改作风,促工作。

(六)规范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继续推行法律服务工作者月学习制度,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道德教育,完成了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向乡镇和村(社区)延伸,免费担任行政村法律顾问,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4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7人,办理案件531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10家,法律咨询1850人次。完成司法部12348法网法律服务工作者信息员录入工作

(七)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今年,山丹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3件, 11月底,已结案168件,接待咨询当事人270多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6万元。制定下发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综合能力考评办法》,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的考核力度。进一步落实咨询接待、申请、审批、案件指派、档案管理和经费管理制度以及法律援助双向承诺制度。加大办案质量评查,从案件受理、诉状拟写、出庭代理(辩护)、案卷装订等各个方面加强监督检查,综合运用庭审旁听、案卷检查等方式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承办律师进行培训,使其掌握信息网络管理系统操作、应运,实现信息化管理及时将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录入网络系统中。新购法律援助“五免一卡通”卡片五千张,通过走访摸底,对“五免一卡通”人员数据信息进行了更新,扩大了受援群众的范围,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站点建设,使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应援尽援。加大对律师参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指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及时指派律师进行办理,律师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较同比有了很大的提高。

(八)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有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目标,以降低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作为检验工作的首要标准,以实现“两个全覆盖”“三化建设”“五个提升”为抓手,强化工作保障,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教育矫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止11月底,全县累计接受社区矫正人员296人,累计解除225人,在册列管71人,其中缓刑67人,假释2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今年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2人,无重新违法犯罪和脱管漏管现象发生。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全部建设完成,各功能室均已正常使用。稳步推进信息化建设,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已全部录入甘肃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录入率100%,对在册列管的社区服刑人员实行24小时手机跟踪定位,定位率100%。3月份,在全市率先采用“人像识别”+指纹报到系统,通过指纹终端设备建立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指纹档案,为及时掌握矫正动态,收集警告或处罚证据提供有效措施。认真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完成社会调查评估34件,其中人民法院委托评估24件,人民检察院委托评估8件,监狱委托评估2件,被委托机关采纳20件。举办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档案互查互评工作,有效提升社区矫正档案制作水平。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月主题”教育活动,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各类教育活动400余人次,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监督及管理得到有效加强。协调举办社区服刑人员SIYB创业培训班,努力实现社区服刑人员由“造祸”向“造福”的“蜕变”。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学习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让社区服刑人员更好的接受教育矫正。充分利用“12.4、6.26”等重大节点,加大社区矫正宣传力度,提高社区矫正知晓度。

(九)安置帮教措施有效落实。成立县、乡两级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9个,有安置帮教专职工作人员12人、安置帮教志愿者120人。大力夯实无缝衔接制度,执行重点帮教人员司法所与司法局联合接送制度,确保出狱所人员衔接率达到100%,建立了刑满释放人员回归评估制度,对老弱病残人员落实社会救助帮扶政策,已为13人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政策,1名特困人员享受特困供养政策,为1名刑满释放人员争取到了危旧房改造款,解决了住房困难。252个刑满释放人员全部进行登记造册,纳入安置帮教管理体系。刑释人员信息库日益完善,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工作得到有效落实,根据监所录入的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加强与派出所和基层帮教小组的沟通联系,及时核查并反馈服刑人员的基本信息,努力消除“三假”人员,有效预防和减少脱漏管现象。今年核查服刑人员45人,核查率和反馈率均达100%。加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摸底排查。全县共摸排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信息19人,开展帮扶活动20余次,全面完成年度安置帮教工作指标,敏感时期摸排回访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年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68人,安置率、帮教率、档案制作率均达到100%;重新违法犯罪控制在1.5%以内。今年全面运行远程视频帮教系统,已有10名家属与监所服刑人员成功“会见”,服刑人员帮教效果向前延伸得以体现。落实安置帮教补助经费两个《管理办法》。下发2016年接送补助经费0.48万元,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资金12万元,目前已完成2017年经费申请工作。

(十)依法行政工作规范运行组织引导律师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律师共担任党政机关、行政执法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34家,村(社区)116个。局机关建立健全了“人权、财权、事权”分权机制和“三重一大”决策、通报、监督制约机制。对局机关行使的9项权力事项,明确了实施依据、承办机构,制定了《山丹县司法局行政权责事项清单》,确定了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及其依据,绘制了权力行使流程图。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填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统计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加大“减证便民”工作力度,梳理了业务及窗口单位工作步骤、提交材料、办理时限等内容,明确了3项公共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并绘制内、外部流程图。量化司法行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1313件案卷予以评查。由市司法局在全县范围内聘任5人为张掖市人民监督员。

(十一)新闻宣传与舆情应对工作日趋强化把信息宣传作为推动工作创新、实现工作跨越式发展的抓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今年打造出公共法律服务线上产品——“山丹司法”微信公众号,每两天推送司法行政信息,每月更新司法职能服务内容,目前已关注人数160余人,推送信息60余条。积极向中央及省市县网站、《甘肃法制报》、《张掖日报》、《西部山丹》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投稿,今年以来,共发送信息稿件302篇,扩大了工作效应,得到上级机关和干部群众的认可。制定《山丹县司法局舆情管理办法》,安排各股室负责人担任核心网评员,全体干警正确认识网络舆情的特点、把握网络舆情传播规律,能够站在正确立场处理网上舆情,提高了全体干警应对网络舆情引导工作的能力。

(十二)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务实有效全年撰写理论调研文章3篇,其中在《甘肃司法》上发表理论调研文章1篇,向市司法局和县委办、政府办、县委政法委报送调研材料5份。张光荣同志撰写的论文《刍议经济新常态下公证化解矛盾纠纷的独特价值及其实现路径》在省公证协会组织开展的公证理论研究征文活动中获得优秀奖。

(十三)OA系统和公文运转畅通。扎实开展“智慧司法应用年”活动,积极参加信息化应用人员培训工作,按照“一通四会”的目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智慧司法”OA办公系统的安装调试、操作运用、印章采集、人员信息添加、网上传输、发文流程设置等线上运行工作,我局内网公文收发、流转、办理全部启动运行,在符合安全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满足了文件传输需要,保障了协同办公的正常运行。

(十四)司法行政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局机关各股室确定专人负责各类业务报表,每月1日前核对上月报表数据,分管领导签字后统一上报。各类业务报表管理规范,台帐齐全,数据详实。

(十五)信访接待与办理依法规范局机关确定日常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承办股室,每周安排1名值班领导和2名干部负责信访接待,认真做好“6.4”、十九大期间信访维稳工作,止目前无信访案件。

(十六)经费装备保障与标准落实到位。县财政能按时将政法专项资金足额拨付我局,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情况。2017年,县财政配套公用和专项业务经费53.18万元,办理政府招标采购业务装备设施86万元,经费装备保障全面到位。

(十七)智慧司法系统应用运行良好。协同办公系统启用后,我局采购了双网隔离计算机、打印机等专用设备,保障了信息化建设工作需求。组织相关股室及时分配协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系统账号,确保平台运行正常。目前全体干部能够对“智慧司法”熟练操作。社区矫正定位系统建成投入使用,全县在册列管社区矫正人员82人,已全部纳入社区矫正定位监管系统,定位率100%。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贯彻1月22日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情况

全局上下凝心聚力积极落实1月22日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平安山丹、法治山丹、过硬队伍建设,坚持和落实“两化支撑、四轮驱动、跨越发展”的工作思路,切实增强政治警觉性和工作预见性,不断深化改革、夯实基础;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省第三次党代会和十九大胜利召开成功护航。

(二)贯彻落实9月14日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座谈会议情况。

     9月18日,山丹县司法局召开专题会议,原文传达学习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客观分析了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了深入谋划和推进司法行政改革的任务,安排部署了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全县司法局行政干部职工全面学习领会了座谈会议精神,强化了责任担当,确保各项部署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三)贯彻落实《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的实施意见》的情况

我局积极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奋斗前进的方向,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实干意识,把学习宣传贯彻讲话精神与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与谋划今后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要着眼大局谋划,明确目标任务,确定新的目标定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本职工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八个着力”重要讲话精神;在学习宣传上下功夫,在解放思想上求创新,在推动工作上见实效,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不断开创司法行政事业的新局面。

(四)落实《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做好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及环境保护中积极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意见》的情况

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各项司法行政业务,积极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健全环保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的能力和水平,为推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五)全面部署实施“七五”普法工作的情况

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制定《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送审稿)》,分别经县政府常务会、县人大常委会和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县人大于2016年12月9日作出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县委、县政府于2017年4月1日下发了《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4月4日召开了全县政法工作暨七五普法启动会议。之后陆续下发了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法律八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赶集”,“普法星期五”等一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建立了普法责任清单,制定了全县宣传活动时间表,“七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

(六)实施农村万名普法带头人培训计划的情况

县委依法治县办下发了《关于“农村万名普法带头人”和“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实施方案》(山法治办发20179号),今年共开展各类培训10次,参训人员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回乡知识青年和退伍军人、外出务工人员、青少年学生等各类人员共500余人,内容涉及《环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权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信访条例》、《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

(七)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建设情况

山丹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于2017年8月份全部建设完成。中心总建筑面积435,内设包括工作人员工作室(报到登记室、信息采集室、人像识别室)、社区矫正宣告室(训诫谈话室)、视频监控中心(应急指挥中心)、档案室、心理咨询室(心理治疗室)、检察室(社会工作者室)、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室在内的14个功能室,因业务用房有限,部分功能室合并设立。山丹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是集“管理、教育、服务”为一体的社区矫正工作平台,具体承担本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的交付接收、事项审核、收监、追查、应急处置和社会调查等执法职能,是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平台。中心集动态监控、信息采集、证据固定、应急处置、教育矫治为一体,能够实现实时、精准的全天候执法监督的社区矫正立体化平台。

(八)全省远程视频会见系统运行情况

积极配合省司法厅建成服刑人员远程视频帮教系统,特联系监狱、戒毒所获取山丹籍戒毒服刑人员信息,通过全国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平台和走访入户摸排确定服刑人员家属信息,截至目前,10名家属金昌监狱、甘肃省第三戒毒所服刑人员成功视频会见。

(九)贯彻落实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甘司发〔2017〕158号)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山丹县司法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6月份,我局制定下发了《山丹县司法局关于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山司发〔2017〕49号),细化责任,制定并上报了《山丹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部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的意见》。

(十)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的情况

法律援助经费已列入本级财政预算,2017年县级财政拨付3.3万元。

(十一)党政机关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的情况

全面落实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制度,律师担任党政机关、行政执法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34家,村(社区)法律顾问116个,形成了覆盖县、乡镇二级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属驻丹各单位,各村(社区)的法律顾问网络。并撰写《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上报政府办,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落实。向市局审核上报符合条件的公职律师一名。

(十二)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情况

贯彻落实市委办发〔2017〕9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撰写《关于学习贯彻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精神着力推进全县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讨论稿)》上报政法委,通过县委审核后下发执行,全面推动全县律师事业健康发展。严格落实我县制定下发的《关于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律师、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建立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督促律师依法、诚信执业,完善律师执业环境,充分发挥律师在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调处中的重要作用,律师参与处理信访案件35件。建立起律师监督管理、信访参与、执业权利保障的新机制、新制度。

(十三)智慧司法信息化应用

组织全局干部及司法助理员72人先后利用视频会议系统参加了省厅组织的“智慧司法”协同办公及业务应用系统、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法等视频培训班,在使用过程画面流畅,声音清晰,效果较好。培训结束后组织相关股室及时分配协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系统账号,确保各个平台运行正常。目前工作人员能够对基层法律服务系统及社区矫正管理平台系统熟练操作。

(十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情况

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力度。至目前,在全县8个乡镇、6个社区、111个行政村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覆盖率均达到100%。在县中心、乡镇服务站窗口配备了32名工作人员、11名律师、5名法律工作者和1名法医轮流坐班,对坐班人员进行公共服务礼仪培训,实现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的效能与办事效率。将司法行政资源进行整合,打造开通“山丹司法”微信公众平台,并上线运行。“山丹司法”微信公众平台设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咨询)、公证业务、律师服务等子平台,以文字、图片、视频、语音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推送山丹司法行政新鲜、适用、趣味性、可读性较强的工作动态及政策法规等信息,使广大群众足不出户第一时间知悉最新的山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动态。着力推广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便民服务为目标,对司法行政系统各股室,特别是法律服务窗口单位所涉及的业务范围、受理条件、相关流程等进行统一梳理,斥资两万元精心编印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直通车六项服务指南折页20000万份,为群众办事提供了参考,也成为宣传山丹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一张名片。高质量、高标准迅速完成12348中国法网信息采集及录入工作,并确保了数据的正确性,全面推进了司法行政“大数据”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依照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重点及创新性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创新意识、责任意识,突出重点、创造亮点,司法行政工作成效凸显,精彩纷呈。

亮点一、整合资源,打造精品“山丹司法”微信公众号。

为加强司法行政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将司法行政资源进行整合,重新打造开通“山丹司法”微信公众平台,并上线运行。微信公众平台的开通,使“刷屏知法”、“微信圈学法”成为现实,构建一个在线学习和交流的司法行政“微平台”。“山丹司法”微信公众平台设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咨询)、公证业务、律师服务等司法行政工作子平台,以文字、图片、视频、语音等图文并茂的形式向社会公众推送山丹司法行政新鲜、适用、趣味性、可读性较强的工作动态及相关政策法规等信息,方便群众随时随地了解司法行政资讯,使广大群众足不出户第一时间知悉最新的山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动态。    

亮点二:构建4+x调解工作格局、促社会和谐平安。

今年以来,山丹县以热点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为出发点和着眼点,切实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提前预防、主动介入、及时化解、定纷止争,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目前,建成道路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土地流转纠纷等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7个,选配90名专兼职结合的人民调解员,力促实现“诉调、医调、交调、信调”等多调对接。初步形成调解、保险、司法确认“一站式”解决,以四级调解组织网络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联动机制和驻法庭调解室等多方参与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格局。新格局的成立有效的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进一步夯实了山丹县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为法治山丹,平安山丹建设做出了贡献。

亮点三:推行社区服刑人员指纹报到系统,提升监管实效。

以理念创新推动工作创新,社区矫正工作大胆探索矫正帮教工作新模式,在全市率先采用“人像识别”+指纹报到系统,通过指纹终端设备建立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指纹档案,为及时掌握矫正动态,收集警告或处罚证据提供有效措施。同时,杜绝因疏忽、人情等原因而产生的不规范管理现象,大大提升监管实效。

亮点四:以精准普法为目标,大力开展“法律外卖进家庭”

以“法律进家庭”为切入点,以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内容,根据年初制定的普法集中时段任务安排,定时更换配送资料,再利用时下流行的外卖送餐服务,由配送员将法治图书及其他宣传资料在送餐过程中免费发放给点餐用户,以达到精准普法,入户普法的工作效果。今年共发放《宪法》、《民法总则》、《环境保护法》、《以案释法读本》等法治宣传资料8000余份。

亮点五:档案电子化引领,进一步提高公证信息化发展水平。

顺应大数据时代的要求,以公证档案电子化为引领,构建公证大数据库,切实提高公证信息化水平和公证质量。强化办证软件应用水平。以诺特瑞公证业务集成系统软件的应用为先导,实现从公证受理审批到案卷归档管理所有程序电脑自动化管理,并获取公证基础数据。强化办证电子取证。利用身份证识别仪读取身份信息,并安装诺特瑞人脸比对识别系统,进行人脸比对识别,确保申请人身份真实;利用活体指纹仪,采集指纹。利用高拍仪将当事人签字、按印过程及提供的证明材料拍摄留证,有效防范执业风险,并获取办证动态数据。建立电子档案。构建公证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通过对当事人信息、亲属关系状况等关键数据进行采集、归类和分析,构建公证大数据库,以大数据的方式实现公证内部存量证明材料的实时调取,为与民政、户籍、房产登记、银行征信等部门搭建信息共享的桥梁奠定基础,为群众办理公证提供诸多便利。从而实现文明窗口办证高效、程序规范、质量确保的服务目标。  

亮点六:以提高案件质量为目的,创新考核机制。

2017年5月1日,山丹县法律援助中心制定下发了《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综合能力考评办法》,通过设置办案过程、结案归档、各方评议、一票否决四个考评板块,18个详细考评科目,对从事法律援助的承办人员进行全面的监督考评,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将考评结果不合格的承办人员划入“黑名单”不再指派法律援助案件,此项制度的建立实施,引起案件承办人员对援助案件的高度重视,有效提高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司法所房屋陈旧,无专项资金进行修缮。

我县8个基层司法所始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原属乡镇办公业务用房,以砖木砖混结构平房为主,建成总面积1160平米,2005年以来,投入资金76.5万元,其中中央投入59万元,地方投入17.5万元,采取新建、以购代建等形式确定为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房屋产权、土地权属均归县司法局所有。由于年久失修和自然灾害的影响,房屋破损严重。由于经费不足,现有工作条件远远满足不了形势发展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的有效发挥,对乡镇司法所进行维修改造迫在眉睫。

2.缺少由政府主导的社会适应性帮扶机构。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社区矫正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主导,公、检、法、人社等作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予以协助配合,但是在实践过程中,特别是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适应性帮扶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大。

3.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发展不平衡,普法示范点引领示范作用发挥不够。

4.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还不太到位,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较其他县区偏少。

四、基础指标完成自评打分情况

    司法行政主要业务工作自评分100分;重点抽查考评自评得分100分。

五、加分、减分、否决扣分自评情况

(一)示范引领加分项(9项共加4分)

1. 山丹县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精品案件评选活动被《甘肃司法》(2017.05总第47期)刊登发表(加1分)      

2.山丹县构建4+X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格局被甘肃司法杂志(201701总第43期)刊登发表(加1分)。

3. 山丹县建成8个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被《甘肃司法》杂志(201701总第43期)刊登发表(加1分)。

4.山丹县司法局督查暗访成常态被甘肃司法杂志(201703总第45期)刊登发表(加1分)。

5.《甘肃司法》刊发专题综合信息《夫妻双亡存款难取,

公证服务解决难题》1篇,加1分。

6 .在《甘肃省政府法制信息网》发表信息《山丹县司法局“1+x”开创“互联网+”普法新模式》(加0.5分)

7.在《甘肃法制报》发表信息《山丹县司法局入村开展法治宣传》 (加1分)

8.如何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被《神州》杂志(国内统一刊号CN11-4461/I)刊登发表 (加1分)

9.甘肃山丹司法局多措并举强化基层法律援助服务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7年8月28日)刊登发表(加0.5分)

(二)荣誉表彰加分项(1项共加3分)

山丹县清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确认为2016年全国模范调委会(加3分)。

(三)创新突破加分项(4项共加8分)

1.进一步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线上建设,打造山丹司法微信实体平台(加2分)

2.建立山丹县4+X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格局(加2分)

3.张光荣同志撰写的论文《刍议经济新常态下公证化解矛盾纠纷的独特价值及其实现路径》在省公证协会组织开展的公证理论研究征文活动中获得优秀奖。(加2分)

4. 张光荣同志撰写的论文《探析经济新常态下公证化解矛盾纠纷的独特价值及其实现路径》完成法学会任务(加2分)

山丹县司法局

2017年12月15日

                                                            

山丹县司法局                                2017年12月15日印

                                                              

        共印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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