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司法局 关于印发《2018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山司发〔2018〕30号
山丹县司法局
关于印发《2018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省市驻丹单位、律师事务所:
现将山丹县司法局《2018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丹县司法局
2018年4月20日
山丹县2018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8年,山丹县司法行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目标,以推进“平安山丹”、“法治山丹”建设为主线,按照司法部、省司法厅和市司法局统一部署,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工作载体、突出工作亮点,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上台阶。
一、创新法治宣传载体,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1.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做好“七五”普法规划中期督查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县各单位、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宗教场所及家庭法治宣传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查缺补漏,树立典型,为省、市督查打好前战,奠定基础;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联络员和普法志愿者队伍的职能作用,广泛宣传法治山丹建设取得的成就和经验,为确保顺利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
2.不断深化“法律八进”活动。结合“3.15”、“6.26”、 “12.4”等节点以及“普法赶集”、“普法大篷车”、“快乐老家三下乡”“法律外卖进家庭”等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法律八进”活动,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继续推行“普法星期五”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涵,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督促各行政执法重点单位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案例编选报送机制,及时上报诉讼、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以案释法典型案例50个。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构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大力开展“百名普法骨干千场以案释法宣讲”活动,在各类普法讲座中融入典型案例进行宣讲,探索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
4. 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逐步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带头讲一堂法治课、带头撰写一篇法治调研文章“三带头”活动,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年度普法考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水平。
5.全面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贯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全县中小学继续广泛开展以“两信一回访”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七个一”法治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教学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和法治副校长,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加大生态文明和环保法治专项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做好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及在环境保护中积极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意见》,紧紧围绕生态保护、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通过专题讲座、集中培训、开设宣传教育专栏、播放环保宣传片以及开展环保宣传实践等活动,全面提升公民环保意识和法治素养。
7.扎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全县创建170个不同类型的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因地制宜建设广泛覆盖的法治文化中心、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街道、法治长廊等集中宣传点,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公共交通工具电子屏、便民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阵地开展平安建设、环境整治等综合法治宣传,扩大法治文化建设覆盖面、增强渗透力。在每个乡镇及县司法局办公楼西侧建设高标准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广场或其他类型普法宣传示范点,通过设立宣传栏、制作宣传牌匾、设置定期宣传岗等形式建设普法阵地,弘扬法治文化,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
8.强化新媒体普法和法律服务力度。积极适应全媒体时代社会公众需求,加强互联网、移动互联、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工作中的广泛运用,将网络平台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载体,发挥网络规模和集群效应,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式法治宣传教育体系。继续做好“山丹司法”微信公众号管理使用工作,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使公众号真正做到集法律咨询、法律帮助、法律服务为一体,让群众在掌上就可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司法所建立两委干部、普法带头人、人民调解员、村(社区)居民代表、法律顾问普法微信群,扩大“山丹司法”微信公众平台影响力,实现“指尖普法”。
二、优化法律服务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8.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山丹县司法行政系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五年推进计划(2016-2020)》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积极探索网上网下平台融合工作,确保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法律服务站运行顺畅,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率达到100%。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必须设置法律服务公示栏和便民信箱,对外公布本村(居)法律顾问信息。县司法局负责建立起县级、司法所负责建立起乡、村不同层级的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各乡镇要结合“法律服务直通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三治”模式的开展,建成2-3高标准的公共法律服务站点。
9.不断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加强律师执业监管和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违法违规处罚通报、风险内控、问责等制度,坚决打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促进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做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企业重组、融资贷款、项目工程、工业园区建设等重点领域法律服务,为政府、企业化解法律风险。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工作机制,引导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化解,严格执行信访化解分级负责制和奖惩制度,健全完善考核、奖惩和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工作水平。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案件评查工作,建立健全评查制度,有效提高评查质量和水平。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律师党员工作,壮大律师党员队伍。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乡镇、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参与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组建“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巡回律师公证服务团”,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法医、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作用,采取送法下乡、送法入户、送法到案等多种形式,协助乡镇和相关部门妥善化解疑难复杂纠纷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
10.推动公证工作发展。以拓展和规范公证法律服务为重点,以维护和增强公民公信力为根本,发展壮大传统公证业务。创新公证服务方式,精简公证办证手续,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工作措施。加强公证软硬件建设,提升公证窗口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推动公证机构体制机制优化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做好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做好公证员年检注册工作,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公证处办证数量与2017年相比增长10%。
11.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以解决民生问题为目标,加大《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力度,落实法援经费管理办法和办案人员补贴经费。加强案件质量评审,确保应援尽援,精准救援。做好法律援助精品案例的选送、案件评查以及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工作,推行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继续保持“零投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山丹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制度》,实现每一位符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资格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开、公正、透明的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不断为受援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援服务。
三、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司法行政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12.加强司法所机构建设。推动省委政法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落实,实现司法所机构单设、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人员充实、保障有力的建设目标。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司法所建设水平。以东乐、老军司法所为重点,按照省厅《关于规范司法所外观标识及内部设置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全省司法所制度的通知》要求,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基层司法所阵地规范化建设。采取跟班学习、集中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司法人员素质,夯实基层基础。
13.提升司法所服务功能。开展“四个一活动”:一是开展一次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调研活动,进一步解决基层司法所人少事多、人员短缺,阵地建设欠缺、工作人员流动大、政法津贴落实不够到位等现状。二是进一步落实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开展一次落实人民调解“三项经费”督查活动。同时配合省厅做好基层司法行政信息管理平台升级工作,推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三是继续开展全县司法助理员业务知识跟班学习和人民调解骨干轮训工作,着力提升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能力素质。四是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司法所基层基础设施保障,高标准打造东乐、李桥、陈户、位奇司法所,圆满完成全县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现场会,进一步提升我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以全力打造合格司法、特色司法、有为司法为目标,在8个司法所开展 “一个好所长”、“一支好队伍”、“一套好的管理服务机制”、“一项特色业务”、“一项创新型工作”、“一个好的办公环境” “六个一”活动,筑牢基层基础,做大做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队伍建设正规化、科技管理信息化、业务工作规范化、硬件设施标准化、服务大局优质化“五化”为内容,围绕“不忘初心、司法为民”为主题,在基层司法所开展“我说司法所工作”主题演讲活动,加大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司法所的服务质量。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投诉查处制度,将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纳入司法所统一考核。
四、创新多元矛盾化解方式,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
14.健全完善辖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落实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着力推进专业化、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针对近年来山丹县矛盾纠纷多元化的态势,在信访局成立山丹县信访局多元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督促司法所按时制作卷宗,具体为清泉40本,位奇30本,霍城30本,大马营30本,陈户20本,东乐15本,李桥10本,老军10本。
15.积极参与多元化调解中心工作。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以及仲裁、诉讼的衔接联动,建立起由县综治、司法、公安、法院信访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处理机制和联动合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专业调解人才资源公用的格局,及时排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选聘经验丰富、法律基础扎实过硬的人民调解员,解决一些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疑难纠纷,树立司法行政部门的权威,赢得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16.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发挥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的作用,规范调查评估程序,依法调查;规范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制度,严格监管;探索矫正新途径,在落实手机定位的基础上,推广使用电子腕带定位,利用“手机+电子腕带”定位功能,建立起社区服刑人员信息化监管区别对待、互为补充格局,实现24小时全程跟踪、全程留痕的监管机制,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化监管水平。通过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走访,做到重点管控、重点转化、重点帮教、严密防范,严防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以及重新违法犯罪;开展“访、防”联动,推动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提档升级。督促司法所落实入解矫宣告制度,规范宣告程序,落实“双八”制度,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开展案卷评查,提升社区矫正案卷制作水平。全面落实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高老政法、青年志愿者的参与度。组织局机关党员和社区矫正重点管控人员“一对一”帮扶活动,用友情和关爱教育转化他们重新做人。
17.加强和规范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必接必送”和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政策,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全面运行远程视频帮教会见系统,做好社会保障、临时救助、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安置帮教队伍建设。动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积极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充实帮教队伍力量;加强帮教队伍培训学习,提高安置帮教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加强狱所、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双向联系”衔接,建立双向联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法律服务工作经常化、帮教措施多样化。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山丹籍狱所服刑人员改造情况。通过面对面真情感化、心交心真诚为友、急所急真心解忧、手把手助其致富“四项举措”,进一步提高帮教工作效果。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达到90%以上,帮教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5%以内,清泉新建一个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
六、加强教育管理,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18.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学习重点。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理念等意识形态教育,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营造勤政廉洁的良好氛围。以“8+1”活动为载体,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对党员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弘扬正气、模范带头、履行义务、个性指标8个方面提出“体检”标准,适时组织党员进行“体检”,违反其中一条实行“一票否决”,并督促整改,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
19.打造高素质司法队伍。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利用集中培训、交流观摩、外出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司法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以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重点,不断推进司法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为民服务能力。建立纪律作风督查机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新闻宣传联络员、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多方位、多途径向社会展示司法行政工作。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和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工作,妥善处置和应对突发舆情事件,落实司法行政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山丹县司法局 2018年4月2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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