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司法局 关于认真配合县人民检察院做好 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考察工作的通知
山司发﹝2018﹞49号
山丹县司法局
关于认真配合县人民检察院做好
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考察工作的通知
各司法所: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以及重新违法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等规定,县人民检察院将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考察。为了配合做好此次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2018年6月12日开始,6月15日结束,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二、考察形式
考察以听取汇报、见面谈话、集中训诫、查阅档案及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
三、几点要求
1、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积极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并及时通知社区矫正人员携带学习笔记和监管手册参加考察活动。
2、各司法所要认真完善、规范社区矫正人员档案并总结今年以来的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写出详细的汇报材料,届时交考察组。
3、各司法所邀请本辖区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参加本次考察工作。
4、对不参加考察的社区矫正人员,县人民检察院将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甘肃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建议我局给予相应的处罚。
附:山丹县人民检察院考察社区矫正人员时间安排表
山丹县司法局
2018年6月7日
山丹县司法局 2018年6月7日印发
共印4 份
附件:
山丹县人民检察院考察社区矫正人员时间安排表
时间 | 乡镇 | |
6月12日 | 上午 | 位奇镇 |
下午 | 李桥乡 | |
6月13日 | 上午 | 霍城镇 |
下午 | 大马营镇 | |
6月14日 | 上午 | 陈户镇 |
下午 | 老军乡 | |
6月15日
| 上午 | 清泉镇 |
下午 | 东乐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