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司法局关于上报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计划的报告
山丹县司法局关于上报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计划的报告
县委办:
现将山丹县司法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计划》随文呈上,请审阅。
山丹县司法局
2018年12月7日
山丹县司法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按照《通知》要求,我局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认真总结了2018年工作情况,全面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结合省市司法厅局工作要求提出了2019年的工作计划。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围绕宪法学习,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县工作
1.宪法学习宣传氛围浓厚。县委、人大、县委依法治县办相继制定印发了《中共山丹县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安排意见》、《山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安排意见》、《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县委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带头学习宪法修正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带动全县各乡镇、部门单位党组织掀起了学习宪法的热潮。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研讨、专题讲座以及自学等多种形式,依托县委党校、干部夜校、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以及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周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日广泛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修正案等相关内容120多场次,开展专题辅导190多场次,学习覆盖达6000余人。邀请河西学院法学院教授在县委党校开展了宪法知识讲座,全县科级以上600名领导干部参加了宪法专题讲座。积极参与“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县司法局划拨专门经费与县广播电视台合作拍摄了宪法公益广告,并在山丹电视台黄金时段反复播放。9月底,顺利迎接了市委宪法学习宣传督查组的监督检查。今年共制作、播放宪法法律微视频、公益广告5部,播放300余次。编印《宪法宣传册》、宪法学习宣传挂历等30000余册。11月底制定下发《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县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12月4日召开了由县上四大班子领导、公检法司负责人及各部门单位宣传人员600余人参加的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开幕仪式,印发宪法宣传资料3000余册、宪法挂历、宪法围裙等文化制品4000余份。组织全县6000多名干部职工进行了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在全县营造了学习宪法、崇尚宪法、敬畏宪法、遵守宪法的浓厚氛围。
2.“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地靠实。认真执行《山丹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制定了《山丹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各单位法治宣传内容,靠实工作责任,普法工作由“独唱式”向“合唱式”转变。全面推行“普法星期五”宣传活动,确定各司法、行政执法部门于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五在龙首广场,结合单位行政工作实际,征订、编写“谁执法,谁普法”业务问答、以案释法典型案例读本及其他相关普法宣传资料,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进行集中普法宣传,有力地推动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甘肃法制报》对“普法星期五”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
3.“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稳步推进。全面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工作。6月初在全县开展了“七五”普法中期督查,抽调相关工作人员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全县“法律八进”法治宣传教育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6月底,市“七五”普法中期督查组对全县“七五”普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普法星期五”及法律进学校“七个一”活动给予的充分肯定,并将山丹县司法局提名为全省先进法宣办。9月底,县人大常委会对“七五”普法情况开展了视察调研,进一步促进了全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4.新媒体法治宣传作用发挥充分。制定了《山丹县新媒体普法考核标准》,及时在“山丹司法”微信公众平台、“以人为本 以法为纲”微信公众号、“山丹县法治宣传”微博发布信息。截至目前,山丹司法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到800余人,已推送信息1200余篇,点击量20000余次,各级微信群共有成员1200余名,发布各类信息、解答咨询800余条。制定印发了《山丹县司法局关于加强“12348甘肃法网”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在法治文化广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醒目位置均制作并树立了“12348甘肃法网”二维码。征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典型案例70余件。
5.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和环保法治专项宣传,将环境保护写入“七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祁连山生态保护、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结合“6.5”世界环境日、“法律八进”、“普法星期五”活动及各类宣传媒体,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环境保护法》、《山丹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系统宣传,在黄金时段播放生态环保公益广告,强化提升社会公众环境保护意识。
6.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初显成效。全县建成法治文化广场(长廊)17个。县局投入资金11万元在新城区广场建成两万多平方米的高标准“法治文化广场”1处,指导3家民营企业(青龙管道、星派伟业、爱福农业)建成3个企业法治文化示范点。目前全县创建法律进机关、单位示范点17个,法律进学校示范点3个,法律进家庭示范点140个,法律进社区示范点2个,法律进宗教场所示范点1个。
7.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广泛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今年以来,组织领导干部现场观摩“挪用公款案件”的法庭审理活动、以“七个一”为载体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利用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的普法讲座普法培训以及“3.8”妇女权益法治宣传、农历“四月四”、“六月六”法律进宗教场所宣传、“6.5”世界环境日宣传、“6.26”国际禁毒日宣传、反邪教集中宣传、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活动的开展,促进形成全社会、各部门人人学法、人人普法的新格局。
(二)夯实基层基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一是落实了司法所建制、配齐了基层司法所长。2018年新调配司法所副所长3名,全县8个乡镇司法所长(副所长)已全部配齐。现8个乡镇共有工作人员48人,其中副科级司法所长8人,司法助理员40人,占政法专项编制的21人。2018年新招考司法助理员3人,现人员已到岗到位。二是落实了司法助理员补助津贴和政法津贴。至目前,全部落实了司法助理员补助津贴和政法津贴,司法助理员补助于2015年8月1日实施,政法津贴于2017年1月1日实施,有效的提高了基层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三是加大基层司法所阵地建设力度。对全县基层司法所的徽章、牌子、制度及内部标识均按照要求进行了更换和统一,并对内部资料进行了整理规范,达到了全县统一标准。花费8万元为8个乡镇司法所配备了电脑和打印机、办公桌等办公设备,花费1.5万元为李桥司法所更换了门窗,花费2万元为清泉司法所进行了地暖改造。
2.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初显成效。一是全面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积极发挥调解在“三治”模式中的作用。2018年以来,山丹县司法局在人民调解中以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为重点,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把“三治”模式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突出“法治”在“三治”融合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将司法所工作人员纳入“三治”队伍,广泛开展法律“三送”、用典型事例说法、现场调解释法等多种形式,全面拓展了群众“找法”和诉求表达渠道,提升了法治在人民调解中的突出作用。2018年,各乡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共接待法律咨询群众3.4万人次,推动190余件信访问题用法解决,及时把群众的“问题清单”通过法治变为“满意清单”。二是积极探索改进人民调解组织形式,大力发展专业行业性调解组织。推进信访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发展,结合省司法厅开展的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活动,在原有6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基础上,整合资源,强化衔接,在县信访局成立了多元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至目前,全县共建立乡镇调委会8个,村居人民调委会117个,行业调委会7个,共有人民调解员1000人。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1215件,调解成功1200件,调成率98.7%,司法确认47件,形成了良好的社会稳定局面。三是着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建设。今年年初,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在县信访局成立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以构建“一个调处平台”,推行“六项工作机制”,落实“三个到位”,实现“三升三降目标”为工作目标,通过专人受理调处、律师及社会力量全程参与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方式对调解过程全程跟踪、实行动态普法,达到了矛盾纠纷集中提交、依法调处、高效便民、公平公正的效果,在全社会树立起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正确导向。我局通过政府采购形式,派驻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入驻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中心进行坐班,对受理的案件实行首问负责制。在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中充分体现了法治的积极作用,保持了社会稳定,初步走出了一条对矛盾纠纷精确分流、合力化解的多元化调解之路。
(三)坚持管教结合,特殊人群管控帮扶得力
1.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力度,全面落实管控措施。充分发挥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职能,全部完成了新入矫118名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录入工作,逐步形成了指纹采集、身份识别为一体的信息化报到登记模式,利用视频监控中心时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态,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漏管。做好审前评估,共开展调查评估24件,其中法院委托评估22件,检察院委托评估2件。被委托机关采纳21件。加大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力度,在“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前召开社区服刑人员维稳会议,与社区服刑人员签订了承诺保证书。协同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社区矫正督查工作,有效防止了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以及重新违法犯罪。强化教育培训,举办社区矫正人员中式厨师培训班1期,心理健康知识讲座1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就业创业大讲堂1次、道德大讲堂2次,参加培训教育达400多人(次),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人员自身素质和服刑在矫意识,为其顺利回归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严格落实警告、治安管理处罚等措施,今年以来,共给予警告处分7起,有效的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
2.健全完善刑满释放人员信息化管理,全面落实帮教政策。录入刑满释放人员信息44条,核查服刑人员信息24人次,向监所发送回执20条,信息录入率、核查率、回执率均达到100%。建立远程帮教视频会见室,设立单独的办公室作为远程视频帮教会见室,共完成视频会见42次。制订下发了《山丹县社会帮教实施方案》,建立了统一的社会帮教台账,将帮扶、教育引导等服务纳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形成了社会多方共同参与的“大帮教”工作格局。全县120名安置帮教志愿者登记造册,针对刑满释放人员情况,一对一进行帮扶教育。发放2017年安置帮教补助经费28.5万元,出狱所接送经费8000元。2018年以来,全县共接收安置帮教对象140名,其中监狱释放23名,看守所释放24名,解除社区矫正93名。
3.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殊人群教育警示得力。在全县在册的90名社区服刑人员,323名刑满释放人员中全面开展了摸排和集中学习政策性文件的专项活动,与社区服刑人员签订了《扫黑除恶承诺书》,教育引导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服从监管,积极改造,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积极检举揭发身边的涉黑涉恶线索。共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300余份、推送相关微信信息30余次,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服务管理,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1.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继续推行法律服务工作者“轮流讲课提素质”活动,抓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完成了2018年度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至目前,全县共有法律服务所3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人,解答法律咨询503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32份,共办理各类案件248件,其中代理诉讼192件,代理非诉讼8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件,主持调解纠纷1件。
2.规范律师执业,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提供法律建议和法律咨询,健全律师惩戒和维权机制,组织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导律师做好辩护工作。制定下发了《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律师、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等制度,充分发挥了律师作为第三方正确引导来访群众依法依规表达诉求,切实维护好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律所建立党支部,引导鼓励优秀律师加入党组织。目前,已批准成立了中共甘肃瑞雪律师事务所支部,该所现有党员3名,在律师行业培养入党积极分子7名,发展预备党员2名。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全县117个村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目前,全县共律师事务所3所,律师21人,担任法律顾问35家,其中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20个,事业单位3个,重点企业12个。共解答法律咨询1059人次,代写法律文书641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94件。
3.彰显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公证社会服务能力。深化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内部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银行账户,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建立公证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推行公证档案电子化。强化办证电子取证,安装人脸识别系统,确保了“人证合一”。利用高拍仪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签字的过程进行拍摄留证。落实自查互查联检制度,对办理的案卷进行五次检查后立卷归档,杜绝了错证发生,办证质量稳步提高。利用3月1日《公证法》颁布纪念日和“三八”妇女节,设立宣传点开展了公证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600多份。大力拓展证源,积极介入教育、就业、精准扶贫、社会服务、残疾人特殊服务等领域,截至目前,已办理公证案件916件,办理公证事项涉及金额2.1亿元,收取公证费12.6万元,解答法律咨询4126人次,代写法律文书318份, 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办理公证515件(减免公证费3.2万余元),为当事人上门服务22次,电话预约服务71次。
4.优化体制机制,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加强对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与管理,强化专职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库,做好法律援助承办案件的审核、指派。制定下发了《山丹县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管理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律师值班制度,做好看守所、矛调中心等工作站(点)的值班工作。强化法律援助经费保障,2018年山丹县司法局申请县财政局将法律援助专项经费20万元纳入县财政预算,持续推进法律援助爱心服务“五免一卡通”工作,于4月底完成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和信息台账更新,更新率达100%。截至目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5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30余万元,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稳步提升。
(五)强化党建引领,支部堡垒作用充分发挥
1.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出台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实施方案》《山丹县司法局党组2018年工作要点》,与司法所、股室,全体党员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方案》,印发了《山丹县司法局党内知识和宪法知识应知应会学习手册》,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宪法知识的学习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坚持每周一的政治理论学习雷打不动。坚持学用结合,推动工作开展。
2.扎实开展机关党员“主题党日活动”。通过缅怀先烈英灵、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道德讲堂、社区“共驻共建”、扶贫攻坚、党内知识竞赛、慰问困难党员、支部书记讲党课等活动的开展,全体党员的党性观念进一步增强。召开了支部换届大会,重新选举产生了新的支委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理念和道德教育,教育干部职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广大司法干警工作作风进一步改善。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2018年发展新党员2名,1名党员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3.扎实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按照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要求,明确党支部政治建设标准化等7个方面基本标准。以高标杆定位、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为要求,将7个标准细化为27个项目,逐一规范具体内容,扎实开展创建工作,推动司法局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六)深化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素质
1.“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全面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在全系统认真传达学习了省市县会议精神,成立了司法行政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山丹县司法行政系统“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六查六看”,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实际认真查摆在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政务环境、服务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制定了整改措施,做到即知即改。扎实组织好开展转变作风大讨论活动。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工作效率、加大整改力度”四个方面确定四个讨论专题,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交流发言,切实营造“强服务、比奉献、激活力”的氛围。
2.“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深入推进。进一步梳理权责清单,将1项行政审批事项更改为其他权利。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对全县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实行了100%检查监督,进一步规范了全县法律服务市场。接入政府专网,政务公开配备专人负责,政务信息、政策文件及时公开公布,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监管信息、财税体制改革信息、社会救助信息、环保信息等均按照规定予以公开;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各类事项基本信息、收费情况、申报材料、表格下载、办理流程均已上传发布。
3.“四办”改革取得初步成效深。深入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四办”改革,制定下发了《山丹县司法行政系统关于“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实施方案》,基本实现了公证办理、法律援助受理“最多跑一次”,律师考核备案实现“最多跑一次”,特殊人群管理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通过线上加大信息化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咨询热线实现便民服务,线下在司法局一楼设立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司法行政各项业务职能,安排专人开展法律服务,实现线上线下“一窗办”。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司法所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由于司法所人员、经费等方面仍由所在乡镇管理,存在换人频繁,工作分工碎片化,在职责分配上与乡镇工作还存在交叉、重叠、真空等现象。二是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规范化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固定,对社区矫正工作相关规定掌握不熟悉,造成了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还存在监管不到位、档案制作不规范等问题。三是“七五”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部门单位普法工作开展力度不大,应付思想、形式主义一定程度存在。四是“枫桥经验”学习推广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运用“三治”模式调解矛盾纠纷如何充分发挥法治作用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加强。五是基层人民调解“三项经费”落实不力。人民调解的各项经费总是捉襟见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六是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够,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不广。七是律师管理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个别律师在代理案件中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等。
三、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山丹县司法局将紧紧围绕“不忘初心、司法为民”的要求,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以构建覆盖全县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把人民调解、律师公证、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项目总揽起来,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纲举目张、协调推进、综合发力,努力为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一)创新法治宣传载体,营造全民守法氛围
1.不断深化“法律八进”活动。结合“3.15”、“6.26”、 “12.4”等节点以及“普法赶集”、“普法大篷车”、“快乐老家三下乡”等活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扎实推进“法律八进”活动,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依托“饿了么”等外卖平台,推进法律进家庭活动。
2.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继续推行“普法星期五”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涵,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要求,督促各行政执法重点单位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构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社会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大力开展“百名普法骨干千场以案释法宣讲”活动,在各类普法讲座中融入典型案例进行宣讲,探索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
3.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逐步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测评指标体系。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指导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年度普法考试,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水平。
4.全面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贯彻实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全县中小学继续广泛开展以“两信一回访”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七个一”法治教育实践活动,落实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教学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和法治副校长,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5.加大生态文明和环保法治专项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司法厅关于做好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及在环境保护中积极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的意见》,紧紧围绕生态保护、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通过专题讲座、集中培训、开设宣传教育专栏、播放环保宣传片以及开展环保宣传实践等活动,全面提升公民环保意识和法治素养。
6.扎实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广泛覆盖的法治文化中心、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街道、法治长廊等集中宣传点,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牌、公共交通工具电子屏、便民服务大厅服务窗口等阵地开展平安建设、环境整治等综合法治宣传,扩大法治文化建设覆盖面、增强渗透力。继续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设立宣传栏、制作宣传牌匾、设置定期宣传岗等形式建设普法阵地,弘扬法治文化,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
7.强化新媒体普法和法律服务力度。积极适应全媒体时代社会公众需求,加强互联网、移动互联、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工作中的广泛运用,将网络平台作为普法宣传的重要载体,发挥网络规模和集群效应,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式法治宣传教育体系。继续做好“山丹司法”微信公众号管理使用工作,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使公众号真正做到集法律咨询、法律帮助、法律服务为一体,让群众在掌上就可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8.加大“法治楼宇”建设力度。紧抓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在新建的中央综合办公楼、统办2号楼、创意中心等领导干部集中办公区域和全县各中小学校教学楼制作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海报并定期更换。进一步促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贴近工作,融入生活,提高法治文化“软实力”。
9.开展“公交普法”活动。以全县公交车辆为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配备多媒体设备播放普法微视频、公益广告和栏目剧等内容;设立“公交普法书报栏”,放置法治宣传相关内容的书籍、报纸、杂志等供乘车群众免费阅读;在车厢内部、座椅背部张贴法治小故事、法治文化海报,使广大群众在乘车过程中就能学习到法律知识,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与渗透力。
(二)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10.加强司法所机构建设。推动省委政法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落实,实现司法所机构单设、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人员充实、保障有力的建设目标。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司法所建设水平。以东乐、老军司法所为重点,按照省厅《关于规范司法所外观标识及内部设置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全省司法所制度的通知》要求,全面提升基层司法所阵地规范化建设。采取跟班学习、集中业务培训等方式,提高司法人员素质,夯实基层基础。
11.提升司法所服务功能。以全力打造合格司法、特色司法、有为司法为目标,筑牢基层基础,做大做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队伍建设正规化、科技管理信息化、业务工作规范化、硬件设施标准化、服务大局优质化“五化”为内容,以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100%为目标,在基层司法所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加大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司法所的服务质量。加强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考核、奖惩、投诉查处制度,将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纳入司法所统一考核。
(三)创新多元矛盾化解方式,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
12.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落实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广“枫桥经验”,探索实践“三治+公共法律服务”调解新模式,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按时完成甘肃省人民调解系统的录入工作和中国“12348”法网优秀案例上报工作。利用村、两委换届之际,重新选聘优秀基层人民调解员,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着力推进专业化、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县多元化纠纷人民调解委会的指导,针对近年来环境污染矛盾纠纷逐年增加的态势,在环保局成立环境污染纠纷调解委员会。
13.积极参与多元化调解中心工作。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以及仲裁、诉讼的衔接联动,建立起由县综治、司法、公安、法院、信访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处理机制和联动合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专业调解人才资源公用的格局,及时排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选聘经验丰富、法律基础扎实过硬的律师进驻县多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坐班,解决一些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疑难纠纷,树立司法行政部门的权威,赢得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可。
(四)创新帮教形式,提升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水平
14.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以规范运用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为重点,着力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完成甘肃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录入率达100%;继续发挥手机+电子腕带定位作用,实现社区矫正人员定位监管全覆盖,日常定位成功率达90%以上;进一步完善拟适用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程序,依法公平公正调查;加大重点社区矫正人员重大敏感时期的管控力度,做到重点管控、重点转化、重点帮教,严防重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以及重新违法犯罪;积极探索矫正新途径,以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方式,组织全县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参加法治教育、道德教育、职业能教育培训,逐步实现社区矫正日常教育向大集中精细化多元式转变。
15.加强和规范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必接必送”和过渡性安置帮教补助经费政策,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全面运行远程视频帮教会见系统,做好社会保障、临时救助、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狱所、解除社区矫正人员“双向联系”衔接,建立双向联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法律服务工作经常化、帮教措施多样化。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完成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及时核查服刑人员信息,向监所发送回执,了解山丹籍狱所服刑人员改造情况,信息录入率、核查率、回执率均达到100%。
(五)优化法律服务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6.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甘肃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积极探索网上网下平台融合工作,确保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社区)法律服务站运行顺畅,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建成使用效果良好。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和公共法律服务专网,实现专线专网与实体平台融合,与甘肃智慧司法网链接,进一步扩大县、乡、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的覆盖面和知晓率,确保政府主导、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17.全面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强化律师行业队伍建设和政治、思想、组织、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强化问题导向,坚持重点发力,不断提升律师行业党建科学化水平,夯实律师行业党建基础。助力首席服务官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律师服务团”作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企业重组、融资贷款、项目工程、工业园区建设等重点领域法律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预防化解经营风险。加强律师执业监管,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违法违规处罚通报制度,促进依法规范诚信执业。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乡镇、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参与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18.不断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发展壮大传统公证业务,开拓新型公证业务,维护增强公证公信力。加强公证软硬件建设,推进公证档案电子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公证信息平台及网络化办证系统,全面提升公证处办公自动化、信息化水平,规范接待、受理、审查、出证程序,实现流程控制、科学管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办证程序,开通绿色通道,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优化服务,努力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
19.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按照应援尽援的要求,以解决民生问题为目标,加大《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力度,落实法援经费管理办法和办案人员补贴经费。加强案件质量的评审和监督,确保应援尽援,精准救援。推行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继续保持“零投诉”,完善和落实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进一步落实《山丹县司法局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制度》,实现每一位符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资格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开、公正、透明的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受援人员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援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组建专业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延伸法律援助触角。
(六)加强教育管理,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20.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学习重点。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加强、法治理念等意识形态教育,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切实营造勤政廉洁的良好氛围。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规范党建工作,全面落实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等“一岗双责”等工作,确保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
21.打造高素质司法队伍。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利用集中培训、交流观摩、外出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司法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以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重点,不断推进司法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为民服务能力。建立纪律作风督查机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新闻宣传联络员、undefined队伍建设,多方位、多途径向社会展示司法行政工作。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和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工作,妥善处置和应对突发舆情事件,落实司法行政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