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司法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2020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山丹县司法局
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司法
行政工作要点》《2020年全县司法行政
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司法所、局属各股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0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2020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丹县司法局
2020年4月3日
2020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创新,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为重点,强化“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助力推进法律制度、政府治理、社会治理、市场治理、法治保障,深入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能力水平,为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山丹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首题必政治,制定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健全完善政治学习制度,把政治学习列为全系统学习第一议题。开办司法行政大讲堂,创新学习方式。逐步建立以考促学制度,全面推开机关干部法律知识测试活动。制定实施2020年度教育培训计划。
2.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对落实情况常态化开展“回头看”。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做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作为全系统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全过程。
3.始终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好县委政法委部署的专题调研和成果运用。落实省、市司法局(局)党委(党组)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部署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好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按照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存在的问题,集中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提升队伍建设整体水平。
5.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党的最新理论的宣传教育、意识形态的专题党课。强化司法行政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强司法行政领域新闻媒体、课堂讲座、理论培训等阵地建设和管理。加强涉及司法行政的网络舆情管控和研判,积极稳妥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
6.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对照标准,建立落实局党组和党支部抓党建责任清单。加强律师行业党建,按照市司法局党组安排部署,实施律师事务所党组织“聚力工程”和党员律师“先锋工程”,夯实“全覆盖全规范”基础,实现“全统领”目标。
7.持续深化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坚持把“干”字贯彻工作始终,狠抓落实。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专项督查、现场督办、跟踪督查等方式,推动机关纪律作风持续好转。
8.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把事业至上作为重要导向,把严管厚爱作为根本保证,持续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上全面发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四化”建设,着力打造司法行政铁军。
二、深化全面依法治县实践
9.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认真筹备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出台2020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抓好《法治甘肃建设规划(2020—2025年)》《甘肃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和市县有关工作的贯彻落实,开展法治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县委依法治县办要根据全县实际对标对表,在全面承接省市安排部署的基础上,对今年的重点任务进行进一步细化、实化,明确目标任务、重要举措、责任单位,逐项推动全县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的有序推进、有效落实。同时,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对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严格落实委员会会议、定期听取工作报告、研究部署重点工作等制度,强化工作制度执行力,把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统筹推进法治工作的效能。
10.健全法治山丹建设制度体系。健全完善贯彻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策部署落实工作机制和协调小组工作制度体系,推动乡镇、部门单位健全完善党委(党组)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委员会工作制度、运行机制,推动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实现实体化运行。严格落实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确保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11.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认真抓好《依法治县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重点任务的落实,逐一对责任单位进行明确,主动与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制定具体有效措施,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办公室职能作用,协调推动牵头单位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组织参加单位积极支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确保年内完成类任务必须办结、启动类任务部署实施、持续推进类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要用好督察“利剑”,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督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要抓好法治建设四项活动(专题调研、专项督察、专刊征文、业务培训),积极推动办公室实现实体化运行,更好更有效地承接省、市、县年度重点任务的落实。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谋划法治督察工作。做好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等专项督察。
12.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贯彻落实省(市)委依法治省(市)委员会部署,推动依法防控《实施意见》落地,全面梳理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核工作,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释义,依法妥善办理有关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依法依规抓好法律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和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管控工作,确保实现“零感染”。
13.深化法治扶贫行动。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巩固拓展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扶贫工作,制定并推动落实具体分工方案。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帮扶优势,推动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位,持续抓好结对帮扶和驻村帮扶干部选派保障工作,确保各帮扶村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4.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县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落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荐、评选命名一批省级、市级、县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和单项示范项目。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全县政府法律专家人才库,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推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高效审慎做好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对政府战略框架、合同协议依法依规进行合法性审核,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提高政府依法决策能力。
15.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行动,在全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全覆盖。按省、市部署,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法治会诊”系列活动,实施涉营商环境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提前介入机制。探索开展民营企业公司律师试点。建立市场主体投诉举报协调解决机制,深入排查化解各类涉企历史遗留问题。
1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继续做好全县第五轮换证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协调指导五大领域加快综合执法改革,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评先选优活动,培育推广先进典型。
17. 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监督纠错力度,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依法做好以县政府为被告的一审、二审、再审行政案件应诉工作,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提供做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做好改革的衔接工作,确保改革任务顺利推进。按期完成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案件录入。
18.提高全县行政性文件管理水平。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年”活动;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平台;建立山丹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专家(人才)库,吸收有关专家学者参与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增加专业力量,提升专业化水平;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核队伍能力,通过交流、学习、培训等方式提升合法性审核专业能力;组织拟定《山丹县城市养犬管理办法》。
四、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19.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的管控和线索摸排。加强律师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工作,指导律师依法开展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扎实整改中央和省委、市委督导指出的各类问题,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20.提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质量。深入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确保学习宣传广辐射见实效。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年内争取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进一步明确相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分工。积极争取在司法行政机关设置专门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编印社区矫正教育读本,积极推进案例库建设,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加快“智慧矫正”建设,进一步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社区矫正工作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健全衔接机制,推进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协调各部门落实安置帮教各项政策措施,配合开展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情况实证调查。
21.推动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加快推动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完成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第二年任务。培育一批“枫桥式”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持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律师个人调解室做好调解工作。推广使用智慧移动调解系统。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实现人民调解员培训全覆盖。
五、积极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22.强化基层法治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扎实开展法治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按要求做好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乡镇(村)创建工作。制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展播活动,加大新媒体普法力度,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落实新闻宣传计分管理办法和新媒体工作考核方案,加大对外宣传力度。
23.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认真组织实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谋划好“八五”普法工作。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完善普法工作体制机制,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清单,组织开展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禁毒、优化营商环境等法治宣传活动,推进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家庭,增强普法工作实效。
     24.推进普法责任落实。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考核评议办法,持续开展“普法星期五”活动,加强普法工作督查考核,制定发布第二批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制提醒告示制度,推动普法责任落实。
     25.加强人民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工作。做好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培训和考核管理。会同人民法院开展好人民陪审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六、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26.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落实《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制定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和清单。进一步推进“全业务”进驻,司法行政公共法律业务要全部进驻法律服务中心。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机构实体化建设。推进“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打造精品样板工程,实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建立和完善与本级各个法律服务机构的联动机制,及时为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提供指引。继续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机配置。
27.抓好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巩固律师制度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工作。巩固深化律师参与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法治扶贫、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成果,引导律师积极为重大案(事)件处置和信访案件调解处理提供法律意见。进一步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组织形式。
28.深化公证改革发展。大力发展县域公证事业。落实《甘肃省公证员配备方案(2020—2022年)》,规范完善人才引进机制。采取巡回办证、网上办证、蹲点办证等方式,着力解决公证员严重短缺问题。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推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业务取得突破。
29.提高法律援助服务民生质效。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推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制度。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经费保障能力。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突出做好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七、坚持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
30.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持续抓好《甘肃省司法厅贯彻落实
31.着力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按市局统一安排部署,年内完成加密网项目建设。优化“智慧司法”网络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网络基础环境,年内全部基层司法所实现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县局接入电子政务内网。进一步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整体信息系统达到安全等级保护测评2.0规范要求,增加网络安全设备。完成县指挥中心建设和互联互通,发挥“司法大脑”作用。
32.加强司法所建设。制定方案,组织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活动。指导推动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年内全县90%以上的基层司法所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统一全省司法所外观标识,上半年完成清泉、陈户、东乐、老军司法所外观标识试点验收工作,年底力争全部完成司法所外观标识统一规范建设任务。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依法治县和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予以推动。
八、做好综合性工作
33.抓好保密工作落实。认真执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签订三级目标责任书和保密协议;健全保密工作制度保障,进一步修订完善保密工作各项制度;抓好保密载体收发、登记、保管、清退、销毁等环节,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加大保密设备配备力度,加强保密设备的管理,实行专人维护;深入开展保密形势教育、保密法治宣传教育和保密技术支持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力度,继续把保密教育列入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内容。
3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度,落实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要着力抓好机关、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坚决防止瞒报、漏报、误报和迟报等问题发生;积极配合做好全县安全生产重大行动、重要活动、督办事项的落实工作;组织重大节会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教育培训。
35.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完善信访接访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实行信访值班制度,做到及时接访,并做好信访值班登记;明确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提高信访工作管理水平,做到回复及时;规范信访案件受理、交办、办理、报送、审查、复核、督办等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单位,明确结案标准、时限和要求,提高办案质量;深化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接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6.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扩大司法行政社会面宣传。加强新闻宣传联络员、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落实新闻宣传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和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工作,妥善处置和应对突发舆情事件。
附件:《2020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重点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