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司法局关于落实审计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6207250010/2020-00088 | 发文字号 | 山司〔2020〕56号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
生成日期 | 2020-10-12 09:05:00 | 是否有效 | 是 |
山丹县财政局:
我局在收到《山丹县财政局、山丹县审计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全县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电子数据全覆盖审计问题整改事宜的通知》后,组织专人对审计反馈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严格自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我局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在预算编制及批复方面
我单位不存在此项问题。
(二)预算执行方面
存在的问题:
1.资金支付进度缓慢,财政资金结余较大。
2019年本单位财政拨款结余336622.15元(其中:财政下拨司法局和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项目建设工程款309209.74元;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安置帮教经费27272.25元;县级业务经费140.16元)。
整改措施:经查结余资金主要是财政下拨司法局和卫生监督所业务用房项目建设工程款309209.74元,此款项已于2020年1月形成支出。(见附件1)。
2.单位账面数与部门决算报表数不一致。
(1)预算收入、支出、结余数不符。司法局2019年预算各项收入总计3875413.94,预算各项支出总计381112.94元,预算结转结余年初数106087.48元,预算结转结余年末数106087.48元,决算收入总计5033592.79元,决算支出总计4947075.74元,决算结转结余年初数250105.1元,决算结转结余年末数336622.15元。预算收入、支出、结转结余年初数、结转结余年末数均存在差额。
(2)财务账、预算账和年末决算报表中财政拨款收入相互不符。本单位2019年财务账财政拨款收入3912897.3元,决算报表财政拨款收入3875413.9元,存在差额。
(3)经济分类支出项目账面数及决算报表数不符。2019年本单位工资福利支出账面数1928841.5元,决算报表数3179097.05元;商品服务支出账面数1242267.44元,决算报表数1743619.69元;资本性支出账面数268184元,决算数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账面数347470元,决算报表数0元;
(4)“三公”经费账面数与决算数不一致。本单位2019年培训费账面数24688.5元,决算报表数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账面数1600元,决算数28350元。
整改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分析问题原因,经分析,造成账表不符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局对财务人员进行重新调整,新任会计对业务不熟练,对《政府会计制度》的理解不深入,存在记账错误和报表填写数据不准确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单位由分管财务工作副局长负责,组织财务人员对2019年财务账进行了全面梳理,对记账中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了更正。在今后的财务工作中,要加强财务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提高账务处理水平和报表填报质量,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次出现同样的问题。(附件2)
(三)财政管理方面
存在的问题:
1.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019年度单位应缴财政专户款393.65元(基本户利息收入),实际上缴186.46元,还有207.19元未上缴财政。
整改措施:2019年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将于2020年12月与2020年应缴非税收入一并上缴财政。
2.单位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年末数与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末数不符。
我单位不存在此项问题。
3.单位“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年末借方存在余额。
我单位不存在此项问题。
4.收入、支出类科目年末未结转
我单位不存在此项问题。
5.记账凭证编号编写不规范
我单位不存在此项问题。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存在的问题:
1.单位账表不相符
(1) 固定资产账表不符。2019年期末,单位财务账资产原值7019534元,资产折旧2335241.45元,资产净值4684292.55元;资产系统固定资产原值7886607元,资产折旧2048864.22元,资产净值5837742.78元。原值差异-867073元,折旧差异286377.23元,净值差异-1153450.2元。
(2)无形资产账表不符
我单位不存在此项问题。
(3)资产负债表账表不符
财务账资产借方余额7599443.38元,资产贷方余额2335241.45元;账面资产年末余额5264201.93元,账面负债年末余额-2364925.21元,账面净资产年末余额7629127.14元;资产系统资产合计6291368.21元,资产系统负债8587.52元,资产系统净资产6282780.69元。资产差额1027166.28元,负债差额2373512.73元,净资产差额-1346346.5元。
整改措施:接到整改通知后,我单位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对2019年财务账和固定资产系统数据进行自查,经认真核对和分析,主要是新任会计对业务不熟悉,财务账中存在记账错误,固定资产系统中存在重复录入资产卡片的现象。针对存在的问题,对2019年财务账进行全面梳理,对应记固定资产科目的账目进行核对和更正。对资产系统中录入错误的卡片重新核对后进行修改。已于2020年2月完成整改。(附件3)
2.固定资产未计提折旧
我单位不存在此项问题。
3.无形资产未摊销
我单位不存在此项问题。
二、财务工作新举措
为进一步完善会计资料,我局将把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纠正问题作为一个新的起点,把财务工作做得更加规范。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抓起:
一是坚持以制度管事,以制度管人。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强化思想,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财务工作能够规范运行。
二是加强资金的管理。资金的使用不仅要及时,更要合理,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把关资金的审核手续,确保资金能够合理、规范的使用。
三是完善监督管理体系,进行定期的自我检查。财务工作是一项严谨的工作,在做好眼前工作的同时要经常“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查找根源,确保财务工作合理、合法、合规。
山丹县司法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