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丹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索引号 | 6207250010/2021-00140 | 发文字号 | 山法办发〔2021〕3号 |
关键词 | 普法;法治;宣传教育;宪法;宣传;法治思想;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目录 | 山丹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1-04-09 16:55:00 | 是否有效 | 是 |
中共山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山丹县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市属驻丹单位:
现将《2021年山丹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山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2021年山丹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工作安排,2021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适应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树立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着力在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首要任务,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必修课,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2.广泛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转化为推进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思路举措,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扎实做好“八五”普法启动工作
3.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认真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及时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形成“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按程序提请县委、县政府批转《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4.启动实施“八五”普法。抓好全国、全省、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筹备召开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宣传“七五”普法做法经验,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面部署“八五”普法。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制定本地、本部门行业“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
5.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成立“八五”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等巡回宣讲。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各级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普法志愿服务活动。
三、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落实机制
6.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制。完善县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制提醒告示制度,做好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年度履职评议工作,加强普法责任制检查督导,推动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中开展以案普法、以案释法、以案讲法。
7.做好普法考核工作。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平安山丹”“法治山丹”绩效考核的衔接,研究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推动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以考核促进普法责任制落实。
8.发挥依法治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作用。筹备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完成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赋予的工作任务,编制年度守法普法工作任务清单,统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大力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9.常态化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会同县教育局开展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宪法晨读”等活动,持续推动宪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进家庭、进网络、进军营。
10.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组织开展民法典巡回宣讲活动和知识竞赛、有奖答题等系列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
11.深入开展“疫情防控 法治同行”宣传行动。广泛开展突发事件应对、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
12.广泛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我县“十四五”规划和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普法基层行活动,广泛宣传与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法治化营商环境集中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集中宣传活动。结合新颁布法律法规实施日、重大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
13.扎实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党史学习教育,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组织开展专项知识竞赛,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14.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社会公民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实践养成、完善制度保障,引导全体公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推进全民守法。
15.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分层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目录。优化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平台,统筹组织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推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会前学法、法治培训、宪法宣誓、旁听庭审和领导干部任前法治考试等制度。
16.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注重提高法治课程质量,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国旗下演讲、主题班会(团课)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和法治资源教室建设,做好法治副校长选聘使用考核和法治课师资培训工作。抓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实施,开展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创建行动,做好预防校园“欺凌”工作。
17.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企业树立合法合规意识,结合“法治大讲堂”活动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提高企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
六、着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18.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农民丰收节、农村地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平安乡村建设、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法治大讲堂和“普法赶集”“普法星期五”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在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和乡村治理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对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国好·法大”主题宣传活动,在打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等工作中,配合做好法治宣传教育。
19.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效应。认真贯彻县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对接县委确定的乡村建设示范村名单,同步部署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年内争取把1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同步培养成民主法治示范村。持续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规范“法律明白人”培养、命名和管理工作。
七、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20.加强法治文化创作。组织全县各乡镇、部门单位积极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展示活动,积极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
21.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持续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年”“法治文化提升年”活动成效,全面加强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书屋、普法工作站(广播站)等基层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
八、持续提升普法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
22.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精准普法。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发挥“报网端微屏”作用,提高普法宣传覆盖率。组织开展有奖答题活动,积极运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平台开展普法,加强“山丹司法”微信公众号的推广使用力度。
23.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改进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各乡镇、部门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附件:2021年度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清单
附件
2021年度重要节点普法宣传清单
月份 | 重要节点 | 重点宣传内容 | 牵头责任 单位 |
4月
4月
| 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集中宣传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县发改局 县商务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工信局 县工商联 |
全国税收宣传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县税务局 | |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 县公安局 | |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县知识产权局 | |
5月
| “5·1”国际劳动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县总工会 县人社局 |
“5·4”青年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 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 | 团县委 县教育局 | |
全国助残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县残联 | |
“5·12”全国防灾减灾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 县应急管理局 | |
民法典颁布一周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县委依法治县办 | |
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 县委统战部 县民族宗教局 | |
6月
6月
| 6.1国际儿童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 |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县教育局 |
全国节能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县发展改革局 | |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 县文体广旅局 | |
“6·5”世界环境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 |
“6·25”全国土地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县自然资源局 | |
“6·26”国际禁毒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戒毒条例 | 县委政法委 县公安局 | |
7月
| “7·1”党的生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 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党内法规 | 县纪委监委 县委组织部 县委宣传部 县直机关工委 |
8月
| “8·1”建军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 县退役军人局 |
“8·8”全民健身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 县文体广旅局 | |
9月
9月
| “9·20”公民道德宣传日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县委宣传部 县文明办 |
中国农民丰收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县农业农村局 | |
网络安全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 县委网信办 | |
“9·30”烈士纪念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 县退役军人局 | |
全国质量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县市场监管局 | |
10月
|
“10·1”国庆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 县委宣传部 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县司法局 |
全国敬老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县卫生健康局 | |
11月 | “11·9”消防宣传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县应急管理局 |
12月 | 世界艾滋病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艾滋病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 县卫生健康局 |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县公安局 县交通运输局 | |
“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县委宣传部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司法局 | |
安全生产法宣传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县应急管理局 |
说明:
1.根据新制定或修订的重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情况,及时开展集中宣传。
2.各部门行业要结合实际,统筹策划,履行普法责任,开展好重点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