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丹县委宣传部 中共山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山丹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中共山丹县委宣传部 中共山丹县委全面
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山丹县司法局
关于开展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暨
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省市驻丹有关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纪念日,也是国家第九个宪法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社会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现将我县开展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教育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三、重点宣传内容
1.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
2.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4.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5.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及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6.学习宣传过去五年和新时代十年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变革;
7.学习宣传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四十年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基本经验;
8.学习宣传新修改的党章;
9.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10.学习宣传《张掖七彩丹霞保护条例》《张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四、时间安排
12月4日(星期日)至12月10日(星期六)。
五、具体安排
采取“主题日活动+专项活动”相结合方式开展。
(一)主题日活动
2022年宪法宣传周共设立7个主题宣传日,由各牵头单位结合实际,策划具有行业部门特色的宣传活动。活动可由牵头的县直单位举办。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活动以线上开展为主。具体安排如下:
1.宪法进机关(单位)主题日(12月4日)
活动安排:聚焦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落实《山丹县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宪法宣誓、知识竞赛、“我与宪法”法治作品征集展播等形式,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新时代法治建设新部署新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知识,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与行业系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依托“法宣在线”学法考试平台,开展在线学法和旁听庭审活动,观看庭审直播和普法案例,引导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强化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司法局
2.宪法进学校主题日(12月5日)
活动安排:聚焦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全县中小学广泛开展“学宪法·讲宪法”知识竞赛、宪法晨读、宪法小卫士等活动,将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成人礼、主题班会、社团活动等,增强学生宪法体验,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法律意识。按照《关于开展青少年“学法守法·健康成长”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的通知》(山司发〔2022〕69号),扎实组织开展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实职化运行,同步举办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防范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宣传,增强学校法治教育,用法治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牵头单位:县教育系统党工委、县教育局
3.宪法进乡村主题日(12月6日)
活动安排:聚焦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法治需求,突出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深入宣传宪法关于“三农”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业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发挥“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作用,结合村民议事、入户走访、纠纷调处等时机,跟进法治讲座、政策宣讲、“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深化法治乡村、平安乡村建设,助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公安局
4.宪法进社区主题日(12月7日)
活动安排:聚焦社区群众关注的法治热点,突出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等部署,重点宣传宪法的法律地位、基本原则、公民的权利义务,大力宣传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法律援助法及疫情防控、防范诈骗、扫黑除恶等相关法律法规。发挥社工委、社会组织、志愿服务者、社区工作者、网格员队伍作用,运用喇叭广播、海报横幅、流动宣传车、社区道德讲堂等载体阵地,开展生动普法、指尖送法、以案释法,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5.宪法进企业主题日(12月8日)
活动安排: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组织全县各类企业开展具有企业特色、行业特色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部署,重点宣传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以及依法治企、合规经营、风险防控等法律法规,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组织开展“法治体检”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防范化解企业风险,促进企业保稳定、促发展。
牵头单位:县国资事务中心、县工商联、县总工会、县应急管理局
6.宪法进宗教场所主题日(12月9日)
活动安排: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引导宗教中国化方向,将宪法宣传融入“一廊一区一带”建设、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百场万人”宣讲、“党亲国好法大”“三学一做”“四进”活动,突出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部署,大力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
7.宪法进家庭主题日(12月10日)
活动安排:聚焦人民群众对法治工作新期待新要求,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法律服务工作者、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向辖区村(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部署,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安全防护、生态文明等法律法规知识,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宪法法律知识走进基层、走进妇女儿童、走进千家万户,让法治成为全民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牵头单位:县妇联
(二)专项活动
全县组织开展7项专项活动,扩大宪法学习宣传声势,形成规模效应,进一步掀起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热潮。
1.开展“点亮宪法”活动
12月4日中午12:04分,在全县各地机关单位、政务大厅、 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户外大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和公共交通移动电视,联动同步点亮“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宣传标语,推动形成“万屏”共同宣传宪法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乡镇
2.开展优秀法治动漫微视频展播活动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从11月底开始,在全县各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展播我县宪法(法治)动漫微视频原创优秀作品,传承法律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县融媒体中心在宪法周宣传期间,开通宪法学习专栏,定时播出宪法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
3.开展“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展示活动
在全县征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宣传相关的书法、绘画、剪纸等法治文艺作品,优秀作品通过“山丹司法”等新媒体平台广泛推送,不断增强宪法学习宣传的感染力和实效性。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4.开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
从12月1日起,参加“金张掖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的“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宪法贯彻落实”为主题的线上有奖知识竞答活动。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5.开展“宪法,我想对您说”主题征文活动
组织全县各部门单位国家公职人员,围绕“宪法,我想对您说”主题,展现个人对宪法的寄语,讲述你心中的宪法是什么样的、宪法与我们的关系、宪法如何保障个人权利等内容,或以身边真实的案例谈谈宪法与我们有着怎样的密切联系,不断加深国家公职人员对宪法的认识。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直各部门各单位
6.开展宪法法律知识公益短信推送活动
协调移动、联通、电信山丹分公司,自12月4日至12月10日,向全县公职人员手机持续推送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短信,普及宪法知识。宪法宣传周期间,每家运营商至少向每名用户推送3至4条信息。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工信局
7.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12月4日前后,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宪法宣誓,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各级人大常委会、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及有关部门单位的宪法宣誓活动依据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直各部门各单位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切实担负起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组织领导职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和年度述法重要内容,紧密结合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和疫情防控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开展好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二)履行普法责任。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认真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项主题活动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相关参加单位,加强协调沟通,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类媒体要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广泛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增强宣传实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加大新媒体新技术运用,组织宪法网上讲座、在线访谈、网络直播等,通过图解、动漫、微视频、H5、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网上宣传力度,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把“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增强活动互动性和参与度。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图片、视频资料等动态信息请随时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马蛟,钉钉18793682017),7个宪法宣传主题日牵头单位请将活动开展情况于主题日结束后次日报送,各乡镇宪法宣传周总结材料于12月10日18:00前报送。
附件:“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标语
联系人:马蛟 联系方式:5920304 18793682017
中共山丹县委宣传部 中共山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山丹县司法局
2022年12月1日
附件
“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标语
1.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2.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3.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4.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5.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6.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7.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8.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9.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0.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1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12.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13.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14.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5.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6.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
17.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18.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19.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20.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1.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2.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23.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
24.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
25.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26.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权利义务观念。
27.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28.学习宣传宪法精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29.加强宪法监督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
30.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
31.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32.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33.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35.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6.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37.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38.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39.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
40.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山丹。
41.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山丹。
42.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山丹。
43.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44.知法懂法守法,慎思明辨笃行。
45.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是外化的道德。
46.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
47.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48.宪启民,法兴邦。
49.国依法而强,民倚法而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