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司法局 关于选聘第四届县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保障社会公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根据《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县司法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县人民政府第四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以下简称“特邀监督员”),现将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政法委、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其他行政执法单位的在职或退休人员,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社区工作者。
二、选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法治意识强;
(二)未受过刑事处罚,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三)具有较强的监督能力或较丰富的行政执法经验;
(四)客观公正,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五)年龄不超过六十五周岁,在本县工作或生活,身体健康,能胜任并有足够时间完成工作。
三、聘期及工作职责
第四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聘期为三年,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依法对县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省市驻丹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2.应邀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案卷评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论证等活动;
3.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就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4.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四、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20日。
五、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报名。其中,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从本单位各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监督员。
报名地点:山丹县司法局306办公室;
联系人:马秀 联系电话:2721148。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山丹县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见附件),并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提供身份证等能够证实其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等复印件。
3.报名者须将纸质报名表于7月20日之前报送至县司法局306办公室,电子发送至1030117191@qq.com。
(二)审核
由县司法局将报名人员交有关单位政审后,会同法律专家、重点执法单位等组成审核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料审核,择优拟定特邀监督员名单。
(三)审批
县司法局将拟定的特邀监督员名单报县政府审定批准。
(四)公示
县政府批准后,县司法局将入选的特邀监督员名单向社会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无争议的拟聘人选,经县人民政府正式聘任,颁发特邀监督员聘书,并向社会公告。
(五)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工作性质为义务监督,无工作报酬,不集中办公。
附件:山丹县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推荐(自荐)表
山丹县司法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