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文化旅游部门“两轻一免”处罚清单》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兰州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甘肃矿区文广新局:
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常态化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按照《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甘法办发〔2020〕16号)的精神和要求,省文旅厅对行政权力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制定了甘肃省文化旅游部门“两轻一免”清单,即《甘肃省文化旅游部门减轻处罚事项清单》、《甘肃省文化旅游部门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和《甘肃省文化旅游部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全面推进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现予以印发,请贯彻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 1.甘肃省文化旅游部门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2.甘肃省文化旅游部门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3.甘肃省文化旅游部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