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张掖市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汇总)部门决算
2023年度
张掖市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汇总)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牵头推进全县人事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工作。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规范和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全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的制定和人才库建设;负责人力资源的流动、调配、开发、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负责拟订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县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开展全县城乡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
5.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负责管理和监督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贯彻实施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技工等级考核颁证工作。
6.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7.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绩效工资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事业、企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8.负责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综合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指导协调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考核等工作;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协调工作及各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引进、培养及管理工作。
9.负责协助制定全县劳务发展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劳动力资源统计,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11.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负责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2.负责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和山丹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山丹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山丹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山丹县考试中心等二级事业单位。县编办核定单位编制共计98人,其中:单位年末实有编制人数8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机关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7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45人,事业2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8258.5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258.55万元,增长52.1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的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8221.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67.99万元,占99.71%;其他收入53.14万元,占0.2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821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6.92万元,占6.85%;项目支出16966.17万元,占93.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8167.9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6492.62万元,增长55.61%。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卫生健康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76.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91.15万元,增长65.14%。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76.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95.55万元,占96.77%;卫生健康支出78.05万元,占0.43%;农林水支出401.82万元,占2.2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4.11万元,占0.19%;住房保障支出67.41万元,占0.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246.86万元,支出决算为1797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904.44万元,支出决算为1739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和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均为转移支付资金且金额较大,在年初预算后下达。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75万元,支出决算为7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2.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担保贷款贴息)为转移支付资金,在年初预算后下达。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资金为财政拨款收入,在年初预算后下达。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67万元,支出决算为6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2.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45.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97万元,下降4.6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退休。人员经费用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采暖费、遗属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66.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02万元,下降26.46%,主要原因是将公开招考支出列入项目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07.92万元,本年支出107.9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07.92万元,本年支出107.9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83.12万元,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90万元,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万元,增长115.19%,主要原因是上级业务部门检查正常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2.90万元,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标准,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万元,增长115.19%,主要原因是上级业务部门检查正常化。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63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236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其他交通费用、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02万元,下降26.4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各项办公经费支出,厉行勤俭节约之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1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开展大型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二级项目18个,共涉及资金17390.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17859.41的97.37%。从评价情况来看,单位各项重点项目均按项目资金用途使用,按资金支出范围开展工作、落实政策,发挥了项目资金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的作用。对纳入绩效管理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资金支出和绩效目标的各项指标要求,从严做好绩效目标的执行。现我局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自查,并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出评价,自评得分92分。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等1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1.“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5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7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享受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补助3家;二是2023年享受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补助条件符合率100%;三是2023年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分批次全部到位。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中央和省级就业补助资金由县人社局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下发的《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18〕67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厅《关于细化落实近期省政府出台有关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82号)确定的支出范围,根据发展规划和目标,2023年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基本按照绩效目标计划实施,在“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保障了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在新冠疫情和经济下行“就业难”问题,在维护社会稳定中起到了切实、有效的保障作用。总体绩效自评得分92分。
2.“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65万元,执行数为1064.61万元,完成预算的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城镇新增就业3089人;二是积极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全年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95.08%。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基本按照绩效目标计划实施,在“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保障了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在维护社会稳定中起到了切实、有效的保障作用。总体绩效自评得分91分。
3.“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84.5万元,执行数为381.82万元,完成预算的99.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500万元,其中高校毕业生7名,160万元;复员退役军人1名,20万元;城镇登记失业人员6人,80万元;自主创业农民83名,2040万元;小微企业9户,2200万元;二是高校毕业生、复员退役军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农民各项支出金额和享受人数都超过年度的指标值,发放效率100%;三是减轻创业者和用人单位负担,为97名个人创业者和9户小微企业发放贴息资金381.82万元;四是2023年全县实现新增创业担保贷款4500万元,直接带动681人实现了就业。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我县针对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立了创业担保贷款数据台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台账,并结合实际更新完善台账,做到了贷款申报情况、发放情况、贴息情况和带动就业情况清晰明了,同时,全面完成了年初设定的目标任务,达到了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目的,因此自评为92分。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和省级、县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44.84万元,执行数为5044.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全县55736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群配套了2023年个人缴费补贴420.21万元,现我县城乡居民个人缴费人均水平 652.12元/人,为全县10079名特殊人群代缴保费98.52万元;为28625名享受待遇人员发放养老金4363.58万元,我县城乡居民人均待遇水平为138.58元/月,发放率100%。维护了参保人员切身利益,调节了受益人群收入,发挥了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和省级、县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中心认真对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评价内容完整,指标完成情况真实准确,并作为申请、使用和管理财政补助资金资金的重要依据。通过绩效目标自评,加强了绩效责任和意识,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为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人群配套2023年个人缴费补贴,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特殊人群代缴保费,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自评得分91分。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县级财政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68万元,执行数为68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2480名享受待遇人员发放养老金15279.87万元,发放率1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享受社会待遇水平人均5601元/月,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推动经济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发挥了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县级财政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中心认真对照中央财政资金下达或备案确定的2023年度转移支付绩效目标以及本省分解下达至我县的区域(项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评价内容完整,指标完成情况真实准确,并作为申请、使用和管理转移支付资金的重要依据。通过绩效目标自评,加强了绩效责任和意识,充分发挥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自评得分91分。
6.“被征地农民2023年到龄人员县级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7.919216万元,执行数为107.9192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27名被征农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配套县级缴费补贴资金107.919216万元,人均配套县级缴费补贴4万元,确保到龄顺利办理退休手续,及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提高生活水平,推动经济发展,实现社会公平与稳定。被征地农民2023年到龄人员县级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中心认真对照被征地农民2023年到龄人员县级补贴资金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评价内容完整,指标完成情况真实准确,并作为申请、使用和管理财政补助资金资金的重要依据。通过绩效目标自评,加强了绩效责任和意识,充分发挥被征地农民2023年到龄人员县级补贴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2023年到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自评得分98分。
7.“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缺口分担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44万元,执行数为5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8410名享受待遇人员发放养老金22462.88万元,发放率100%,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及时申拨基金、核定待遇、推送数据,确保企业养老待遇在每月20日前发放到位,助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顺利进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享受社会待遇水平人均2420元/月,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推动经济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发挥了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缺口分担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中心认真对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缺口分担资金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评价内容完整,指标完成情况真实准确,并作为申请、使用和管理财政补助资金资金的重要依据。通过绩效目标自评,加强了绩效责任和意识,充分发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缺口分担资金的使用效益,助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顺利进行,不断增强防范化解养老保险支付风险能力。自评得分92分。
8.“职业年金职业年金“中人”记实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17.35万元,执行数为1017.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832名享受待遇人员发放职业年金342.50万元,发放率1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享受职业年金社会待遇水平人均374.24元/月,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推动经济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发挥了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职业年金职业年金“中人”记实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中心认真对照中央财政资金下达或备案确定的2023年度转移支付绩效目标以及本省分解下达至我县的区域(项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评价内容完整,指标完成情况真实准确,并作为申请、使用和管理转移支付资金的重要依据。通过绩效目标自评,加强了绩效责任和意识,充分发挥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自评得分91分。
9.“原山丹县国税局准备期收支差额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4.91万元,执行数为74.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50名享受待遇人员发放养老金74.91万元,发放率10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享受社会待遇水平人均5601元/月,维护参保人员切身利益,推动经济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发挥了社会公共服务的职能。原山丹县国税局准备期收支差额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中心认真对照中央财政资金下达或备案确定的2023年度转移支付绩效目标以及本省分解下达至我县的区域(项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评价内容完整,指标完成情况真实准确,并作为申请、使用和管理转移支付资金的重要依据。通过绩效目标自评,加强了绩效责任和意识,充分发挥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自评得分91分。
10.“大学生创业创新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69万元,执行数为8.89万元,完成预算的64.9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应享受创业创新大学生生活补助7人,发放补贴资金53个月8.89万元。2023年创业创新大学生满意度100%。通过创业创新经费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业创新活力,促进未就业大学生积极创业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有力保障。大学生创业创新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创业创新大学生生活补助经费项目,遵循预算的项目资金用途,规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严控资金支出标准,完成了各项预定指标,评价分值90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在开展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提升服务质量;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11.“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生活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13.5万元,执行数为440.4万元,完成预算的71.7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共计为368名到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440.4万元。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生活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遵循预算的项目资金用途,规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严控资金支出标准,完成了各项预定指标,自评得分90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在引导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政策落实力度,提升就业质量;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12.“高校毕业生档案机要邮递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共计转递650册档案,转递经费共支出1.5万元。高校毕业生档案机要邮递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档案机要邮递经费项目,遵循预算的项目资金用途,规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严控资金支出标准,完成了各项预定指标,评价分值92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在档案转递工作中,严格按照档案转递流程办事,为流动人员提供及时高效高质的档案服务工作。
13.“公开招考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9万元,执行数为4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遴选111人,其中: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考6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考95人,事业单位遴选10人;2023年安置基层项目人员21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3人。全年共计公开招考165人。2023年招考工作服务对象满意度100%。通过公开招考工作经费项的实施,维护了考试工作人员的劳动权益,提高了考试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保障了考试工作安全平稳运行。公开招考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2023年度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经费项目,遵循预算的项目资金用途,规范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严控资金支出标准,完成了各项预定指标,评价分值92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在开展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提升服务质量;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14.“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07万元,执行数为11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711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666人,高校毕业生45人),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323人,享受创业培训补贴1310人,享受就业见习补贴153人;二是2023年全县新增就业人员3089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1.78%(小于年度指标值4.5%),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达95.08%,失业再就业人员116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403人,超额完成了年度指标。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相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政策引导,搭建创业平台,拓宽就业渠道,始终把促就业稳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实,全力推进各类人群就业创业。严格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落实落细落到位各项就业补贴政策,通过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努力实现补贴政策应享尽享、应享快享,切实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总体绩效自评得分92分。
15.“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4.77万元,执行数为354.83万元,完成预算的70.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全年项目总资金504.77万元,资金到位504.77万元,到位率达到100%,坚持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基本原则,全年执行数354.83万元。截至2023年底,已下达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三支一扶”项目资金369.49万元。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自评情况,“三支一扶”经费项目自评得分88分,基本完成预期绩效目标,社会效益明显,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16.“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7.23万元,执行数为117.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3353人;二是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260元/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我县国有企业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在执行过程中均围绕总体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切实服务好企业退休人员,保障退休人员的各项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项目自评得分92分。
17.“乡村公益岗位(爱心理发员)配套岗位补贴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214万元,执行数为74.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帮助124名“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的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同时,为全部在岗人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升了脱贫人口的抗风险能力,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乡村公益岗位(爱心理发员)配套岗位补贴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按时、准确地将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发放到位,帮助脱贫人口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切实提高其家庭收入。通过乡村公益性岗位,帮助“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的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同时,提升脱贫人口的抗风险能力,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绩效自评得分90分。
18.劳务市场补助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8万元,执行数为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劳务市场设立以来,为务工人员和用工企业、劳务带头人提供固定的服务场所,对劳务输转发展特别是推进就近就地输转起到促进作用,2023年就近就地输转劳动力3.71万人,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得以推进,多年形成的待工人员占道候车、三轮车临街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城市顽疾得以改善,城市形象得到美化,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显著,务工人员对劳务服务的满意度达到85%,完成预期85%的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就近就地输转人数丞待提高,面对劳务输转的新形势和发展的新机遇,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调整输转结构,从宣传发动、人员组织、技能培训,绿色出行和用工对接等方面做好准备工作,为富余劳动力能输转全输转奠定基础。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二是按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的要求,建立科学的财政资金效益考评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三是加强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管理的指导和培训,增强提高绩效管理业务人员绩效管理能力、专业素质和思想水平。四是不断规范完善县级劳务市场劳务输转服务平台运作机制,支持劳务中介机构健康发展,培育发展劳务经纪人队伍,加大对新生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力度,坚持走好能人带动发展特色之路,发挥劳务品牌带动输转作用,稳定提高劳务输转质量效益。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对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按其实际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人数给予岗位补贴。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习补贴(项):反映财政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给予的补贴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按规定确定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二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支出。
二十二、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现社会化管理的支出。
二十四、残疾人事业(类)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反映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都补助(项):反映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代缴社会保险费支出(款)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反映财政为生活困难人员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三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除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部会进入发展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