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一、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范围有哪些?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二、参保人员可以重复参加多个养老保险吗?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只能享受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不得重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三、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跨统筹区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参保人员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核对缴费信息后,出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告知转移接续条件。参保人员跨统筹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就业地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并出示《参保缴费凭证》。
四、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①正常退休,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生产操作岗位)年满50周岁,女干部(管理技术岗位)年满55周岁;②特殊工种退休,凡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45周岁以上;③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正常退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按照国家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审批退休。(2)提前退休:①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年限满30年;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②因病或非因公致残男年满50岁,女年满45岁,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③特殊工种退休,男年满55岁,女年满45岁,且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④退职:男不满50岁,女不满45岁,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五、职工退休的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发?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根据甘政办发〔2006〕87号文件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待遇计发方法为:月基本养老金=月基础养老金+月个人帐户养老金+月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国发〔2015〕2号和甘政发〔2015〕86号文件对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作出明确规定,即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六、参保职工如何了解自己的缴费情况和个人账户权益?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缴费情况,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情况,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到社保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七、退休人员去世后,丧葬费和抚恤金如何申领?
1.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支付给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费。目前丧葬费标准为7352元,一次性抚恤费3676元。
2.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退休(职)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不是由社保经办机构支付,而是仍按原渠道支付。具体标准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退休人员冒领养老金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以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追究冒领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法院判决处罚并追回骗取冒领的养老金。
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
201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