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是哪些人群?
具有我县户籍的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同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非从业居民。
2.参保的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缴费标准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1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按年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3.参保的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标准是多少?
省级财政按照实际参保缴费人数,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100-4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县级财政按照我县实际参保缴费人数,对政府代缴最低缴费标准10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5元;对选择200-4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10元;对选择500-10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15元;对选择15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20元;对选择20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每年补贴25元。
4.养老金发放标准是怎样计算的?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具有本县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目前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8元,省级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5.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需具备的条件?
(1)具有山丹县城镇或农村户籍;(2)年满60周岁;(3)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4)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高龄补贴和丧葬补贴标准是多少?
(1)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高龄补贴标准为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2)领取待遇人员死亡丧葬补助标准为中央和省级12个月基础养老金之和。目前标准为1236元。
7.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如何清退?
若参保人员缴费期死亡或缴费享受待遇期死亡,可以依法将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全部退还给法定继承人。个人账户资金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各级缴费补贴、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如何衔接?
(1)在外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户籍迁移、需要跨省市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本省内转移的,随户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2)在不同时段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申请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3)若同一年度内出现重复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按月退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复时段缴费,将重复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金额退还本人。
9.领取养老金人员为什么每年要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每年4月-8月,领取待遇的老人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户口所在村委会进行认证。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人员,由乡镇、村(社区)上报县社保经办机构暂停支付其养老保险待遇,待重新认证后从暂停月补发。对多领、冒领的养老金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回,如不退还,依法提起诉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0.参保人员每年如何方便快捷缴费?
各乡镇参保居民请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居住地就近的农商银行网点缴费。开通农商银行手机银行业务的居民,也可通过手机银行实现缴费。缴费期限为每年1月1日—11月20日。
11.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是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一、二类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特困供养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县财政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标准100元的养老保险费。二是对农村计划生育“两户”家庭父母,县财政每人每年为其代缴30元的养老保险费。三是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城乡居保最低缴费档次提高到200元,对贫困人员仍然保留现行最低100元缴费档次。
山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
2018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