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民政局 关于2021年度县级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山丹县民政局
关于2021年度县级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我局2021年度县级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福利彩票公益金基本情况
2021年度下达我县县级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50.4万元,其中甘财综〔2021〕13号文件下达资金23.2万元,甘财综〔2021〕32号文件下达资金10.4万元,甘财综〔2021〕53号文件下达资金8.8万元,甘财综〔2021〕66号文件下达资金8万元。2021年支出49.6万元,结转结余0.8万元,结余资金于2022年3月支付完毕。
二、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甘肃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甘财综〔2021〕46号)、《张掖市财政局张掖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张掖市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规定,遵循“以收定支、突出重点、注重绩效、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使用方向,充分考虑项目的覆盖范围和社会效益,严格资金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一)老年人福利事业
1.用于养老机构支出。我县现已建成中心敬老院2所、
乡镇养老机构3所,民办养老机构1所。2021年支付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3376.27元,维修改造资金29622.9元,购买养老机构责任保险12400元,共计支付165399.17元。2022年结转结余8000元,于3月支付中心敬老院衣柜款,全部支付完毕。
2.用于社区养老服务支出。我县现有城乡社区日间料中心63所,2021年下拨乡村振兴村日间照料中心补助120000元,下拨老军乡日间照料中心维修维护费40000元,共计支付160000元。
(二)儿童福利事业支出
3.用于儿童福利机构支出。我县于2018年建成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用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2021年缴纳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电费2661.04元。
(三)社会公益事业
4.山丹县龙首山公益性公墓支出。2016年建成的山丹县龙首山公益性公墓坐东北向西南,呈矩形状,东西宽577米,南北长1653米,占地面积90万平方米。2021年支付龙首山公墓电费款37604.79元、龙首山公墓加油款1500元、龙首山公墓结算款62400元、骨灰墓和烈士陵园咨询费14000元、殡仪服务中心消防检测费6000元,共计支付121504.79元。
5.用于地名普查支出。2021年支付地名普查编纂费464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