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阅读 | 适老化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层政务公开 > 生态环境 > 生态环境

2023年11月山丹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公示

索引号 6207250020/2023-00108 发文字号 张环山监测〔2023〕1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3-12-06 14:53:48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11月有效监测天数30天。有效监测天数中Ⅰ级天数2天、Ⅱ级天数27天, Ⅲ级天数1天,优良天数为29天,同比增加4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6.7%,同比上升10.5%。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中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90μg/m3,同比下降13.5%;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32μg/m3,同比下降8.6%;剔除沙尘天气后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为77μg/m3,同比增加6.9;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31μg/m3,同比下降6.1%;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为7μg/m3,同比上升75.0%;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值为27μg/m3,同比持平;一氧化碳月均浓度值为1.6mg/m3,同比上升100%;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为88μg/m3,同比下降1.1%。

2023年1月—11月有效监测天数329天,其中Ⅰ级天数20天、Ⅱ级天数258天、Ⅲ级天数36天、Ⅳ级天数7天、Ⅴ级天数3天、Ⅵ级天数5天,优良天数为278天,同比减少3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4.2%,同比下降3.9%。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为105μg/m3,同比上升10.5%;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37μg/m3,同比上升2.8%;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为5μg/m3,同比上升66.7%;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值为20μg/m3,同比上升5.3%;一氧化碳月均浓度值为1.4mg/m3,同比上升16.7%;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为138μg/m3,同比上升12.2%。

剔除沙尘天气后2023年1月—11月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为63μg/m3,同比上升12.5%,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25μg/m3,同比上升4.2%。

(二)污染物变化情况(未剔除沙尘天气影响)

与上月相比,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上升30μg/m3,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上升1μg/m3,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上升1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上升4μg/m3,一氧化碳月均浓度上升0.6mg/m3,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下降26μg/m3。

剔除沙尘天气后与上月同比,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上升11μg/m3,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上升5μg/m3。


友情链接

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陇ICP备12000199号-1 甘公网安备62072502000105号 网站标识码:620725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