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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县2024年5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公示

索引号 6207250020/2024-00029 发文字号 张环山监测〔2024〕6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公开形式 公开目录
生成日期 2024-06-03 16:32:15 是否有效

(一)总体情况

5月有效监测天数31天。有效监测天数中Ⅰ级天数3天、Ⅱ级天数17天、Ⅲ级天数5天,Ⅳ级天数1天,Ⅴ级天数1天,Ⅵ级天数3天,优良天数为19天,同比减少4天;优良天数比例为65.5%,同比下降8.7%。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中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257μg/m3,同比上升121.6%;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90μg/m3,同比上升87.5%;剔除沙尘天气后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为83μg/m3,同比下降7.8%;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34μg/m3,同比下降12.8%;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为4μg/m3,同比下降33.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值为11μg/m3,同比下降31.3%;一氧化碳月均浓度值为0.8mg/m3,同比下降20.0%;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为125μg/m3,同比上升19.0%。

2024年1月—5月有效监测天数151天,其中Ⅰ级天数15天、Ⅱ级天数94天、Ⅲ级天数22天、Ⅳ级天数6天、Ⅴ级天数2天、Ⅵ级天数8天、无效数据天数4天,优良天数为108天,同比减少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4.0%,同比上升0.8%。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为157μg/m3,同比上升11.1%;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54μg/m3,同比上升4.4%;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为7μg/m3,同比上升40.0%;二氧化氮月均浓度值为16μg/m3,同比下降23.8%;一氧化碳月均浓度值为2.0/mg/m3,同比上升42.9%;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为81μg/m3,同比下降19.8%。

剔除沙尘天气后2024年1月—5月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为72μg/m3,同比上升1.4%,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为29μg/m3,同比下降12.1%。

(二)污染物变化情况(未剔除沙尘天气影响)

与上月相比,可吸入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上升79μg/m3,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上升35μg/m3,二氧化硫月均浓度值下降6μg/m3,二氧化氮月均浓度下降1μg/m3,一氧化碳月均浓度下降0.0mg/m3,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值上升44μg/m3。

剔除沙尘天气后与上月同比,可吸入颗粒物月均值上升1μg/m3,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值下降0μg/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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