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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6207250020/2024-00030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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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23-12-26 16:50:00 是否有效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山丹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中央、省、市、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生态环境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深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切实筑牢国家西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山丹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扛牢政治责任,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完善主要负责人履行生态环境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把法治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制定《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张掖市生态环境山丹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面部署安排法制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对局属各单位和各股室的具体普法执法职责进行了分解,明确单位领导和普法执法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限范围,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与生态环保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切实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正常开展。

(二)强化法治思维,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形成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党员干部为重点、党支部为基础的理论武装工作格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重要内容,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将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二是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环境执法业务培训,完成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培训,全局29名干部职工均持有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100%。严格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结合“4.22地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环境纪念日活动,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展出展版160多块,悬挂条幅80条,发放环保宣传材料20000多册(本)、环保袋2000个,现场讲解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接收群众建议20多条,解答群众环境问题35条。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和生态文明志愿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农村,进一步拓展公众参与渠道,激发公众环保责任意识,营造人人呵护青山绿水、个个关心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执法职能。依托甘肃省“互联网+监管”和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不断完善“四库”信息及抽查结果公示,结合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合理确定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比例,精准投放执法资源,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制定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运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制定跨部门检查任务3批(次),全面完成与县市场监管局联合检查臭氧层物质消耗、与县住建局城镇污水处理厂,县商务局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等跨部门检查任务,出动执法人员25人(次)。抽查单部门检查任务12批(次),检查工业企业及建设项目86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72人(次),并将检查结果在山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执法任务完成率,公示率均为100%。二是践行“三专”和“局队站全员执法,分片监管”执法模式,制定2023年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全面开展生态环境日常执法检查工作。对全县工业企业、建设项目、规模养殖场、乡镇污水处理站、燃煤锅炉、医疗机构等排污单位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持续推进污染源监管全覆盖,彻底杜绝监管“盲区”。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86余人次,开展工业企业执法检查396余家(次),对22家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50起环境问题下达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通知书》,对22环境问题下达《督办通知》。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起,罚款金额3.2万元,对1起环境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高度重视热点舆情问题,以环境监管“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为抓手,提升舆情处置能力。严格落实环境信访管理台账及信访受理、办结、公示程序,对每季度度信访受理、办结情况及上级部门转办的信访案件办结情况在县门户网进行了公示,并做好回访记录。按照《山丹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实施细则》和《山丹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的职能职责,对不属于本部门的信访问题及时、准确的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纠纷106件,办结106件,其中小微权力成员单位受理办理66件,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受理办理40件,办结率达100%。

(四)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进一步完善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主体责任,规范决策程序,“三重一大”事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事项均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二是对政务信息、行政处罚决定、环评批复通过政府网站、“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对外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度,确保公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自觉接受人大执法检查。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坚持依法治县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甘肃焉支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中的研究、咨询和论证作用,推进依法决策。四是全面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首违轻微不罚”的法定要求,开展柔性执法,严格执行《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甘肃省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建立《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两轻一免清单》,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企业初次轻微违法或环境影响比较小的的违法行为轻罚或不罚,按照《张掖市生态环境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方案》将全县19家企业纳入监管执法正面清单,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督促指导企业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五)健全执法体系,全面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严格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亮证执法,持续完善全程记录装备管理制度。对企业现场检查(勘察)、调查取证,执法文书送达时通过移动执法系统、现场拍照录像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将结案案件上传至《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认真落实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张掖市生态环境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张环法规发〔2019〕22号)要求,严格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确定3名法制审核人员,针对不同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具体审核内容、细化审核范围,包括审核行政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法规适用等情形。在行政案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进行案件集体讨论,确保每宗案件在做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通过法制审核。同时,根据《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全市行政处罚案件业务指导公众的通知》(张环执法发〔2020〕18号)文件规定,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由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案件指导意见后,方可进行行政处罚。四是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制定印发《山丹县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成立山丹县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部门协调领导小组。紧紧围绕环评文件编制、环保竣工自主验收、在线监控设施运维管理、碳排放检测数据、生态环境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及其检测报告质量等方面,梳理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和各项执法检查任务,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理论知识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学用结合还有待提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人员的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法律的运用的精准度和熟练度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法制宣传还需进一步加深,企业应承担的环保主体责任、社会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企业主守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够强化全社会依法办事的氛围还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法治建设集中统一领导,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学习贯彻落实,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和重点工作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健全生态环境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宣传工作与整体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查。

(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不断增强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的法律意识,推动执法人员学法、知法、懂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真正树立职权法定、权责统一、依程序行政的观念。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切实做到步骤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

(三)进一步推进执法监督。大力实施“互联网+法制宣传模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渠道,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信息,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决策和执行等环节的监督。

(四)进一步增强宣传时效。把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工作融入执法和法律服务过程,推动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实时普法。鼓励环保志愿者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开展普法志愿服务。积极推进“八五”普法活动,充分利用“6.5”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机,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推动形成“报、网、端、微、屏”一体化的新媒体普法矩阵和全媒体传播体系。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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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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