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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建设局 2021-03-01 11:21:00

 山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

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共山丹县委  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19〕7号)文件要求,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甘肃“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态兴则文明兴,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建设美丽中国全民行动,坚持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基础性底线性任务,聚全县之智、举全县之力,下更大决心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下更大决心解决好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需求与当下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不充分、不平衡现状之间的矛盾,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幸福美好五型山丹的发力点。

二、目标任务

把“生态优先”和“保护第一”的生态理念融入到全县城乡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推动重点整改任务全面落实。进一步完善城区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切实加强城区污水管网管理,确保城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现有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至2019年底,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强化污水处

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加强再生水综合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杂用水以及生态景观等优先使用再生水,全县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中水设施,2019年城市生活污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落实建筑工地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监管责任,全面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和“四个一律”制度。大力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因地制宜推进清洁能源供热。加快农村排污管网和垃圾收集清运处理设施建设,突出抓好乡镇及人口集聚地污水处理设施、垃圾中转站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与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

三、任务分工

对我局牵头负责的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靠实责任,明确职责,明确时限,确保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小落实。对由我局完成的工作,局属各单位、站(所)、股(室),根据职责做好工作,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坚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中之重,实施《山丹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和分年度工作计划,强化联防联控,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1.强化燃煤大气污染治理。加快集中供热工程建设,积极推广清洁能源使用,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浴炉、经营性炉灶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责任领导:王文新、马有喜;责任单位:征收办)

2.实施大气污染综合管控。强化扬尘污染治理,督促各类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监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严格落实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停工等措施,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危害。加强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监管。(责任领导:王继斌、马良前;责任单位:质监站)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全县水环境质量改善,完成市上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1.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积极划定调整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规范化建设,按照“划、立、治”的原则,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和环境隐患问题,制定“一源一策”整改方案,实施“挂号销账”,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及风险隐患整治工作。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定期监(检)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至少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次。(责任领导:刘希智、王惠玲;责任单位:自来水公司) 

2.加快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尽快实现管网全覆盖,大幅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对新建城区,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要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做到雨污分流。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实现生活污水和园区污水达标排放,2020年底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5%。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按规定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尽快调整到位,原则上应补偿到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正常运营并合理盈利。启动实施重点建制镇污水处理实施建设工程,确保到2020年底前,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置监管,确保污泥无害化处置安全、稳定、达标,2020年底全县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责任领导:刘希智、白虎;责任单位:市政局)

(三)强化县域河道综合治理。城市建成区实现河道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加强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有效减少城市面源污染。及时处置公众举报和遥感监测发现的疑似黑臭水体有关情况,查缺补漏、对标补齐,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加快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工程,强化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确保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国家目标要求。(责任领导:刘希智、白虎;责任单位:市政局)

(四)切实打响净土保卫战。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我县土壤污染防治方案,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1.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落实《张掖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20年)》,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环境监管,落实重金属总量控制制度。严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刘希智、白虎;责任单位:市政局)

2.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和处理。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扎实推进全县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做好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填埋,建立生活垃圾填埋台账,实现无害化处理。城区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定垃圾分类激励措施,引导群众形成垃圾分类意识,加快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和收集运输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责任领导:朱秉成、郭文成;责任单位:房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坚定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城乡建设,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到城乡建设的每一项工作及全过程,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把建设领域中的生态文明工作同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牢记在心,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二)全面落实监管措施。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房屋工程和市政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扬尘治理,从严落实“四个一律、6个百分百”要求,强化城镇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监管,加大城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监督力度,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城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填埋规范化运行,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保证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率、处理率、出水合格率三项指标完全达到省市考核要求,污泥实现无害化处理。

(三)建立督导调度机制。紧盯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分层次抓好整改落实。要切实统筹协调做好涉及我局的生态环境领域整改工作,局属各单位要强化沟通协调,加大环保各项任务的跟踪落实力度,及时反馈项目进度、存在的问题。加大环保问题整改跟踪销号,严格时间节点,定期核查对账,对督查出的问题要逐一落实,逐一销号。按期城镇集中饮用水水质监测、县城污水处理等环境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主办单位: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山丹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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